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铁汉”)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63亿元的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LPR),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莫夏泉先生、董学刚先生、胡正鸣先生、郭子丽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