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燕女士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自2023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6月26日)起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决议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