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06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8.64元/股调整为8.44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06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