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5,120万元固贷授信,贷款期限10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新造的73800载重吨散货船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实控人王炎平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经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100%股东同意,本次贷款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抵押、保证、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笔贷款属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四项议案项下的融资计划内。除此之外,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借款的期限、利率、担保以及借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债务转化或周转等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实控人王炎平为公司提供担保系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单方受益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2.11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5,120万元固贷授信,贷款期限10年,同意本次贷款以公司新造的73800载重吨散货船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实控人王炎平提供个人连带
责任担保,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