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本次贷款由王炎平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经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100%股东同意,本次贷款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远7轮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上抵押、保证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笔贷款属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四项议案项下的融资计划内。除此之外,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借款的期限、利率、担保以及借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债务转化或周转等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实控人王炎平为公司提供担保系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单方受益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2.11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同意本次贷款由王炎平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远7轮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