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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股票代码:000686.SZ
债券简称:21东北01债券代码:149445.SZ
21东北03149608.SZ
22东北01149857.SZ
22东北C1149959.SZ
22东北C2148094.SZ
23东北C1148246.SZ
23东北01148512.SZ

东东北北证证券券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债债券券受受托托管管理理事事务务报报告告

((

年年度度))

发行人

东东北北证证券券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吴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7

第三节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1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22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5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7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28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30

第十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31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 33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东北0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东北0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东北01”)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2018年1月15日起36个月。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十七次总裁办公会,通过公开发行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决议。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2021年1月15日起36个月。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0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东北C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北C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北C1”)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

为自2021年1月15日起36个月。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十三次总裁办公会,通过公开发行不超过8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的决议。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8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

(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北01”)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2021年1月15日起36个月。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20次总裁办公会议,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4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1东北01”,债券代码为:“149445”。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6.6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38%。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1年4月9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4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1936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1东北03”,债券代码为:“149608”。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50%。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1年8月20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6568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2东北01”,债券代码为:“149857”。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8.4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48%。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2年3月25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1647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2东北C1”,债券代码为:“149959”。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88%。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2年6月24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6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次级条款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排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之前,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520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7、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2东北C2”,债券代码为:“148094”。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65%。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2年10月21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10、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次级条款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排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之前,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8931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7、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3东北C1”,债券代码为:“148246”。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25%。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3年4月14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4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次级条款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排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之前,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1608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7、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23东北01”,债券代码为:“148512”。

2、发行主体

本期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3.8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40%。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

2023年11月17日。

9、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1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4、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3549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了解发行人是否发生了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Northeast Securities Co., Ltd.

3、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4、设立日期:1992年7月17日

5、注册资本:234,045.29万元

6、实缴资本:234,045.29万元

7、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8、邮编:130119

9、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董曼电话:0431-85096806传真:0431-8509681610、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J67 资本市场服务行业。

11、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4275090B

13、股票上市情况: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北证券股票代码:000686

14、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15、互联网网址:www.nesc.cn

1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概述

2023年,公司全面推进“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有效落实年度经营目标,全面提升核心能力水平,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推动各项业务加快转型发展,打造细分领域差异化优势,实现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5亿元,同比增长27.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8亿元,同比增长189.44%,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33.34亿元,同比增长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4.79亿元,同比增长2.41%。

(二)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公司依托齐全的业务资质,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1、财富管理业务

2023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应对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战略落地。一是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打造优势队伍,提升管理效能;二是成立财富管理转型专班,打造总分联动获客模式,优化客户结构;三是聚焦财富管理客户、企业家和私募机构客群,强化业务协同,构建高品质、差异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2023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多项核心经营指标均取得了长足进步。

2、投资银行业务

2023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立足“中小创新企业投行”定位,创新中小企业服务模式,股权承销业务行业排名实现提升;债券发行数量大幅增加,推动境外债项目落地;积极落实北交所业务发展战略,完成北交所迄今规模最大再融资项目,首发项目累计完成数量保持行业前列;深耕重点区域持续构建业务优势,业务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效提升。

3、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

2023年,公司权益自营业务积极把握市场结构性机会,二级市场投资收益率超越市场主要指数,非方向性投资布局取得坚实进展;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收益

率保持较好竞争力,资本中介业务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行业竞争力有效彰显;量化交易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投资策略迭代升级,交易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股转做市业务综合排名保持行业领先位置,做市股票家数持续位于行业首位,做市成交金额首次实现行业第一;另类投资业务进入良性发展阶段,盈利实现同比大幅增长;研究咨询业务创新内部协同模式,加强研究成果质效,核心公募客户数量持续增加,非公募客户收入占比有效提升。

4、资产管理业务

2023年,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持续丰富投资策略和收益来源,加强渠道建设和产品线布局,产品创新、创设保持高效,集合资产管理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产品业绩位居同类前列,行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募基金业务增速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东方基金非货币基金规模大幅增长;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存量投资项目资金持续回流。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1增减率
资产总额83,334,356,541.5578,958,471,626.585.54%
负债总额64,435,192,980.9360,301,072,829.626.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8,479,414,048.3118,043,705,421.002.41%
所有者权益18,899,163,560.6218,657,398,796.961.30%
总股本2,340,452,915.002,340,452,915.00-

(二)合并利润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率
营业收入6,475,249,683.625,077,439,948.0127.53%
营业支出5,760,562,692.874,845,491,586.5818.89%
营业利润714,686,990.75231,948,361.43208.12%

注:因会计政策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对单项交易涉及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故对2022年末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此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率
利润总额722,816,695.87200,376,002.26260.73%
净利润695,645,614.16272,476,998.45155.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2,057,213.682,714,082,856.20-16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96,523.18-122,877,431.7786.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009,847.47-1,845,749,154.2570.0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2022年
流动比率(倍)2.042.36
速动比率(倍)2.042.36
资产负债率(%)70.5768.23
EBITDA全部债务比(%)5.574.50
利息保障倍数1.541.17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863.0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741.37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4月9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36.6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东北01”,债券代码为149445。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9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1年8月20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25.0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东北03”,债券代码为149608。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0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3月25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18.4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2东北01”,债券代码为149857。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5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6月2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15.5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2东北C1”,债券代码为149959。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10月21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20.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2东北C2”,债券代码为148094。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3年4月1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20.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3东北C1”,债券代码为148246。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3年11月17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23.8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3东北01”,债券代码为148512。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1东北01”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1东北03”的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公司债

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2东北01”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2东北C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2东北C2”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3东北C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3东北0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4.58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22亿元。

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2023年内,公司募集资金未进行临时补流,未发生过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21东北01”、“21东北03”、“22东北01”、“22东北C1”、“22东北C2”、“23东北C1”及“23东北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

1、“21东北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256

2、“21东北03”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256

3、“22东北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256

4、“22东北C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415

5、“22东北C2”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485

6、“23东北C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银行账户:8913402328000001

7、“23东北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银行账户:8113601012600316605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公司负债结构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息债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应付短期融资款598,139.9015.12
拆入资金257,060.426.5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22,878.9635.98
应付债券1,111,551.9828.11
其他负债-次级债565,279.3314.29
合计3,954,910.59100.00

二、历史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债务不存在逾期情况。

三、偿债意愿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各项债务提供了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2023年,发行人到期有息债务本金和利息全部按期全额兑付,不存在逾期债务,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四、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作为较早上市的证券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诚信经营,以良好的企业声誉获得了债权人的充分信赖与广泛支持,具有相对充足的资金补充渠道,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与资金运营能力,有效满足各项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5亿元,同比增长27.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8亿元,同比增长189.44%。

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等构成。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后,2023年末,

公司负债总额为453.28亿元。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高流动性资产分别为45.54亿元、387.36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占总资产的比重达51.95%。

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57%,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为2.04和

2.0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1.74,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主,流动比率维持在适中水平。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可以利用国家允许的多种融资渠道融入资金。同时,公司与各主要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及时融入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公司还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监管机构允许的融资渠道融入资金,因此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违约风险较低。

五、最新主体信用评级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相关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3574号),维持东北证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1东北03”、“22东北01”、“23东北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2东北C1”、“22东北C2”、“23东北C1”债项信用等级为AA+。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

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募集说明书所作约定,发行人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受托管理人监督管理、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好,存续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未发生变更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外部融资渠道畅通,未发现公司不按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拒不执行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均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23年度,“21东北01”的付息日为2023年4月10日;“21东北03”的付息日为2023年8月21日;“22东北01”的付息日为2023年3月27日;“22东北C1”的付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22东北C2”的付息日为2023年10月23日。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督促发行人提前准备利息资金,公司已按时完成上述债券2023年度付息工作。

“23东北C1”于2023年4月14日发行;“23东北01”于2023年11月17日发行。2023年内,“23东北 C1”、“23 东北 01”暂未涉及债券本息兑付事项。

2023年内上述债券均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对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他义务不予履行的情况。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一、发行人收到监管措施

2023年2月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3014号),并于2023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009)。2023年5月12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23号),并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043)。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2023]45号),并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054)。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受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受托管理人于2023年2月13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7月3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发行人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发行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2023-040)。新增借款的筹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受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受托管理人于2023年5月15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三、发行人收到民事判决书

2023年11月17日,发行人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发行人于《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3,586,032.90元及利息。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为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发行人收到的一审判决,受托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4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3年11月21日,发行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吉民终1号民事裁定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敦化农商行起诉本案构成重复起诉,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裁定如下:

1.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1民初958号民事判决;

2.驳回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402,550元,退还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02,550元予以退还。

发行人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06),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一切正常。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6年9月9日,经东北证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2018年12月25日,经东北证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调整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东北证券持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一)货币资金、(八)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也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三、新增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3年,发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2023年度不存在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披露事项。

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相关当事人

2023年度,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及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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