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沪光股份股票代码:60533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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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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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风险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
1、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公司产品汽车线束以汽车为载体,生产经营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亦受宏观经济波动、环保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将导致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的风险我国汽车高压线束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高度重视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布局,已积累了多家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质客户,相关高压线束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已形成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如果下游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间接影响公司高压线束的营业收入。
3、新能源汽车行业降价的风险2024年年初,比亚迪旗下两款插混车型秦PLUS荣耀版和驱逐舰05荣耀版上市,起售价相较于上一版本冠军版车型均下降了约2万元。随后小鹏、长安启源、哪吒汽车、上汽通用五菱等新能源品牌纷纷跟进降价。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线束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如果后续新能源整车企业价格战持续激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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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倒逼产业链上游降价,公司将面临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目前我国汽车线束行业仍然较为集中,且外资品牌占主要地位,公司依靠坚实的产品质量以及优秀的研发能力,已经进入大众汽车集团、戴姆勒奔驰、通用汽车集团、奥迪汽车集团、福特汽车、上汽集团、赛力斯等全球汽车整车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未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持续发展,将吸引更多的汽车线束厂商进入该领域,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紧跟汽车整车厂的开发速度,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况,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5、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合计均超过70%,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这与汽车整车行业呈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征保持一致,公司已与上汽大众、上汽集团、赛力斯等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未来因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或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导致公司销量减少或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导线、端子,其成分主要为铜,铜材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市场需求、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出现较大波动。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铜价补差或调整产品价格的方式抵御铜价波动风险,但未来若铜价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与客户对于铜价补差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研发风险公司下游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具备特定的生命周期,针对下游行业客户推出的新产品,公司需持续与其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并经过客户严格的认证之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具有认证周期长、环节繁多、流程复杂等特点。虽然公司基本实现与客户同步研发设计及技术协调,且在客户的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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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评审中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但随着下游行业结构性调整及技术进步,客户将对公司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更短的研发周期及更高的产品竞争力也纳入了考察范围。若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及响应周期等方面不能同步跟进,将无法满足市场的要求,公司产品也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三)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波动,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4,783.98万元、327,789.05万元、400,275.46万元及153,292.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4.42万元、4,093.11万元、5,409.69万元及10,079.15万元。公司目前已定点的项目较多,但如果主要车型量产时间延迟或实际产量未达预测,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的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0,863.51万元、121,672.22万元、185,306.47万元及179,016.1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7.91%、
27.13%、33.10%及30.04%,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上汽大众、上汽集团、赛力斯等整车制造商,信誉度高,周转较快,保持着良好的回款记录。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022.25万元、74,931.98万元、72,100.19万元及90,667.89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03%、16.71%、
12.88%及15.21%。公司目前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且严格按照客户需求计划进行供货,存货周转较快,但若未来遇到管理不善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则会增加公司存货跌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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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以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做出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国家和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导致出现项目未能按期投入运营、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或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培育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完毕的程序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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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发行人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相关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三、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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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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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1,032,824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项目代码 | 环评文号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 | 90,611.86 | 62,000.00 | 2101-320561-89-01-528219 | 苏环建〔2022〕83号第0453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6,500.00 | 26,5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17,111.86 | 88,5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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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十)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项目代码 | 环评文号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 | 90,611.86 | 62,000.00 | 2101-320561-89-01-528219 | 苏环建〔2022〕83号第0453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6,500.00 | 26,5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17,111.86 | 88,5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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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发行人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甪直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昆山农商行系发行人关联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金成成先生,成三荣直接持有公司26,200.00万股,占比59.98%,金成成直接持有公司6,550.00万股,占比15.00%,两位实际控制人无间接持股,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74.98%。按发行数量上限131,032,824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成三荣、金成成合计持股比例为57.6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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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13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7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8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 63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6
三、发行方案概要 ...... 67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0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1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72
九、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72
十、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 73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4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7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74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81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81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81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88
1-1-12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8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9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0
一、市场风险 ...... 90
二、研发风险 ...... 91
三、财务风险 ...... 92
四、控制权风险 ...... 92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以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93
六、审批风险 ...... 93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93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9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2
六、董事会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声明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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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沪光股份、发行人、公司 | 指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沪光 | 指 | 宁波杭州湾新区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仪征沪光 | 指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仪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昆山泽荃 | 指 | 昆山泽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德沪光 | 指 | 宁德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昆山德可 | 指 |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泽荃 | 指 | 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昆山泽轩 | 指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重庆沪光 | 指 | 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苏州泽荃 | 指 | 苏州泽荃汽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沪光 | 指 | 天津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德国KSHG | 指 | KSHGAutoHarnessGmbH,公司全资子公司 |
罗马尼亚KSHG | 指 | KSHGAUTOELECTRICALROMANIAS.R.L.,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昆山农商行 | 指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汽协 | 指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大众汽车集团 | 指 | 总部位于德国沃尔夫斯堡的知名汽车制造商,旗下拥有大众汽车、奥迪、兰博基尼、保时捷等知名汽车品牌 |
德国大众集团 | 指 | 总部位于德国沃尔夫斯堡,大众汽车集团旗下的核心企业集团,主要品牌为大众汽车系列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由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集团的联营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通用汽车、通用汽车集团 | 指 |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 |
上汽通用五菱 | 指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奥迪汽车集团 | 指 | 总部位于德国英戈尔施塔特,是大众汽车集团旗下的汽车品牌之一,旗下主要汽车品牌为奥迪系列 |
长安福特 | 指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
福特汽车 | 指 | 美国福特汽车公司 |
赛力斯 | 指 |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22.SH |
小鹏 | 指 | 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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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启源 | 指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25.SZ)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品牌 |
哪吒汽车 | 指 | 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 |
戴姆勒、戴姆勒奔驰 | 指 | 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斯图加特,世界商用汽车的最大跨国制造企业之一 |
沃尔沃 | 指 | 沃尔沃集团公司 |
得润电子 | 指 |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55.SZ |
日本矢崎 | 指 | 日本矢崎总业株式会社 |
住友电气 | 指 |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莱尼 | 指 | 德国莱尼集团,德国国际知名汽车行业和其他行业能源和数据管理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 |
安波福 | 指 | 安波福有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及连接器制造商 |
李尔 | 指 | 李尔公司,全球领先的整套汽车座椅系统和关键组成部分配件制造商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农业农村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央网信办 | 指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枫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1年、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1-3月 |
m2 | 指 | 平方米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二、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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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厂、整车厂商 | 指 | 生产汽车整车的制造工厂 |
定点 | 指 | 汽车主机厂甄选指定供应商为具体汽车车型提供产品的行为 |
乘用车 | 指 |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主要是9座以下客车,包括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MP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和交叉型乘用车 |
一级供应商 | 指 | 直接给整车厂提供产品的供应商 |
FormelQ | 指 | 大众汽车集团与其供应商建立共同合作的基本准则,由质量管理协议(总协议)、供应商质量能力评价准则及新零件的质量开发计划组成,用来评价大众汽车集团供应商服务能力的标准 |
VDA6.3 | 指 | 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VDA)制定的以ISO9001为基础,附加汽车行业的特殊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
IATF16949 | 指 | 国际汽车推动小组(InternationalAutomotiveTaskForce,IATF)对汽车产业供应商所制定的特定质量系统要求 |
ERP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是一种主要面向制造行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
MES | 指 | 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制造数据管理、计划排程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心/设备管理、工具工装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项目看板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据集成分析、上层数据集成分解等管理模块,为企业提供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
CAE | 指 | 计算机辅助工程(ComputerAidedEngineering),是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复杂工程和产品结构强度、刚度、屈曲稳定性、动力响应、热传导、三维多体接触、弹塑性等力学性能的分析计算以及结构性能的优化设计等问题的一种近似数值分析方法 |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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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KunshanHuguangAutoHarnessCo.,Ltd. |
股票简称 | 沪光股份 |
证券代码 | 605333.SH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20年8月18日 |
成立日期 | 1997年3月31日 |
注册资本 | 436,776,081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成三荣 |
注册地址 |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
办公地址 |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
邮政编码 | 215326 |
董事会秘书 | 成磊 |
联系电话 | 0512-50325196 |
传真 | 0512-57421311 |
电子信箱 | ir@kshg.com |
公司网站 | www.kshg.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251272131X |
经营范围 | 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自有房屋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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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成三荣 | 262,000,000 | 59.98% | 流通A股 |
2 | 金成成 | 65,500,000 | 15.00% | 流通A股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366,661 | 1.92% | 流通A股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75,383 | 1.00% | 流通A股 |
5 | 昆山德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675,000 | 0.84% | 流通A股 |
6 | 成锋 | 3,500,000 | 0.80% | 流通A股 |
7 | 昆山德添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02,082 | 0.76% | 流通A股 |
8 | 昆山源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230,500 | 0.74% | 流通A股 |
9 | 成国华 | 3,100,000 | 0.71% | 流通A股 |
1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73,119 | 0.66% | 流通A股 |
合计 | 359,922,745 | 82.41% | -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成三荣持有公司26,2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9.98%,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先生和金成成先生,二人系父子关系,合计持有公司32,7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4.9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成三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22219631020****,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永安街***号,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昆山农商行董事、昆山市沪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金成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11419860131****,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北安德路***弄**号,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昆山市沪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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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我国主要通过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以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公司所处行业进行管理。其中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行业监管体制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要职能为开展本行业产业损害调查工作,配合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助政府部门制订并宣传贯彻行业标准,做好本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本行业基础资料的调研和分析整理工作,开展多种咨询服务;搜集、分析国内外同行业的动态,沟通各方面的联系,互相传递信息;积极主动反映会员单位的共同要求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实施;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引导企业公平竞争等。
3、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长期以来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行业的稳步发展。公司所处行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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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2024年2月 | 发改委 | 国家鼓励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用充电设备、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技术等相关产业 |
2 |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 | 2023年7月 | 发改委 |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
3 |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 2023年6月 | 国务院常务会议 | 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
4 |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 2022年12月 | 国务院 | 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
5 |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2022年5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6 |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 2022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以汽车、家电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
7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2021年10月 | 国务院 |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 |
8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2020年10月 | 国务院 | 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提出了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至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部署了5项战略任务,包括坚持整车和零部件并重,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升动力电池、新一代车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基础能力,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 |
9 |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 2020年7月 | 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 |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10 | 《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 | 2020年2月 | 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 | 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车规级芯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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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 | 鼓励整车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产品提供商,鼓励零部件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关键系统集成供应商 | |||
11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2018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 | 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汽车企业开放零部件供应体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化、专业化零部件企业集团 |
12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2017年4月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 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突破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汽车产销量企稳回升2018年,受世界经济下滑及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汽车销量自2010年以来首次出现下滑,2020年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全球汽车销量受挫影响较大,销量从2019年的8,981万辆下降至7,803万辆。2020年以来,全球汽车行业呈现企稳回升态势,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为8,918万辆,较2022年增长
11.22%。
1-1-21
图:
2018-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情况
数据来源: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CPCA)
(
)整车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高汽车产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极强的产业关联性,驱动跨国汽车巨头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经过多轮大规模重组浪潮的洗礼,当前全球整车制造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寡头垄断竞争格局,以美系、德系、日系、韩系为代表的跨国集团在全球整车销售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根据GlobalData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前十大整车制造企业合计销量5,869万辆,占全球汽车销量约
65.81%,其中丰田集团、大众集团分别以1,065万辆和
万辆的销量位居前列。2023年全球前十大整车制造企业排名及占比
9,335
8,981
7,803
8,135
8,018
8,918
-0.78%
-3.79%
-13.12%
4.25%
-1.44%
11.22%
-15.00%-10.00%-5.00%
0.00%
5.00%
10.00%
15.00%
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
201820192020202120222023
销量(万辆)增速
排名
排名 | 国别 | 车企 | 销量(万辆) |
1 | 日本 | 丰田集团 | 1,065 |
2 | 德国 | 大众集团 | 924 |
3 | 韩国 | 现代集团 | 730 |
4 | 法国/意大利/美国 | 斯特兰蒂斯 | 640 |
5 | 法国/日本 | 雷诺-日产-三菱联盟 | 628 |
6 | 美国 | 通用汽车 | 487 |
7 | 日本 | 本田 | 397 |
8 | 美国 | 福特汽车 | 395 |
1-1-22
排名 | 国别 | 车企 | 销量(万辆) |
9 | 中国 | 比亚迪 | 302 |
10 | 日本 | 铃木集团 | 301 |
数据来源:GlobalData
(3)新能源汽车进入高速增长期,全球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碳中和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主要国家与地区促进碳减排、实现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新能源汽车在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转型,提升能源安全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欧、美、日等制造强国与地区围绕产业规划、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特许使用权等方面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引导与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并纷纷制定燃油车禁售时间表。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产业由政策推动转向市场驱动。2017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首次突破100万辆,2018年突破200万辆。2020年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全球汽车市场大幅下滑,而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势头不减,销量同比增长42.6%至324.5万辆,渗透率提高至4.2%。根据EVVolumes统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4.8%,达到1,418.2万辆,渗透率达到15.8%。
图:
2014-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渗透率情况
数据来源:EVVolu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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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汽车产销量稳中有升受2018年、2019年贸易摩擦、经济下行及2020年爆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有所下降。从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来看,伴随国民经济稳定回升,消费需求还将加快恢复,中国汽车市场总体潜力依然巨大。2022年全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创历史新高并实现两位数增长,且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
图:2018-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近年来,在国家各项产业政策支持带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不断取得突破,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使用环境逐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33.1万辆,超越美国和欧盟成为世界电动汽车最大市场;2021年,销量增至
352.1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50%以上;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再创新高,达
688.7万辆,同比增长
95.6%,市场占有率达到
25.6%;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58.7万辆和
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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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产销量已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
图:2015-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按结构功能不同,汽车零部件依从汽车的总体构造大致可分为发动机零部件、底盘零部件、电子电气零部件、车身零部件及其他通用件,每辆汽车因构造复杂度不同大约由1-3万个零部件组成。成熟的汽车产业链体系下,整车企业进行车型开发设计、整车组装和终端品牌经营,零部件企业负责零部件的模块化、系统化开发设计和制造。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有序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也稳步增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等有关数据,2022年我国汽车零配件市场规模为
5.4
万亿元,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7.8
万亿元。
1-1-25
图:
2017-2027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及预测
单位:万亿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贝哲斯咨询、36氪
4、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发展概况
(1)供需两侧积极因素叠加,推动汽车线束市场稳定增长汽车线束是汽车能量传递与各类信号传输的关键载体,是整车中不可缺失的系统级零部件。在电动智能化大趋势下,近年来汽车线束在供需两侧受益于积极因素叠加,迎来了稳定增长的黄金期。需求端,消费市场对汽车高级功能的需求不断增长,如安全驾驶催生了对自动紧急制动、盲点检测、前方碰撞警告系统等主动安全系统的需求,舒适驾驶催生了语音识别系统、环境照明系统、加热座椅等附加驾驶功能的需求,上述功能性需求的实现均需依托电子元件的运行,电子元件需要线束保证信号、数据和电能的传输,由此构成了汽车线束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供给端,汽车“新四化”(指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趋势引领了行业发展方向,汽车电子电器功能持续增加,电子电气架构不断迭代,产业供给端的快速发展有望释放汽车线束的发展空间。
(2)汽车线束细分市场发展态势存在差异得益于在燃油车持续多年的广泛应用,低压线束市场已经发展为相对稳定的存量市场。低压线束产品种类丰富且多以定制化为主,需要根据不同车型以及车内不同部位进行不同的布线设计,叠加线材质地较软。高压线束是电动化趋势催生的纯增量市场,具有高电压/大电流、大线径等特点,决定着在实际生产及应
1-1-26
用过程中面临着布线、屏蔽、成本、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在原料材质、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性能等级等方面较低压线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行业集中度高,国产替代进程加速汽车线束行业发展高度依赖汽车工业,大部分品牌整车厂拥有成熟稳定的汽车配套体系。长期以来,对零部件的高标准要求使得线束供应商与整车厂的合作相对稳定。目前,全球线束市场主要以日本矢崎、住友电气,欧美的莱尼、安波福、李尔等厂商为主导,形成了寡头竞争的格局。2021年,全球汽车线束行业排名前三的企业合计市场份额为71%,排名前五企业合计市场份额为82%,行业集中度高。
得益于同步开发和自主研发的能力提升,叠加成本优势和本地化服务优势,我国本土线束企业逐步进入国内外汽车厂商的配套体系,特别是在新能源车用线束市场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国产替代突破。近年来,本土线束供应商凭借与自主新能源厂商的良好配套关系,率先打入其供应体系取得了先发优势,而部分优质供应商在高压总成线束的设计开发上顺利实现了技术突破,在线束的价格和毛利上亦形成了较大优势,依托本土新能源整车品牌的快速发展而迅速抢占市场份额,从而推动汽车线束国产化替代迈入加速阶段。
5、汽车线束行业市场规模
(1)全球汽车线束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汽车线束是汽车电路的网络主体,将中央控制部件与汽车控制单元、电气电子执行单元、电器件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汽车电器电控系统。汽车线束产品属于定制型产品,不同整车厂商及其不同车型均有着不同的设计方案和质量标准。同时,相比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电路系统更加复杂,既增加了对线束与连接器得性能要求,也增加了需求量。在全球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背景下,各大汽车厂商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力度,全球各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稳步增长,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增加最为迅速。根据QYResearch的分析,2022年全球汽车线束市场规模大约为3,574亿元,预计2029年将达到5,744亿元,2023-2029期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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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球汽车线束市场规模预测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QYResearch
(2)我国汽车线束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随着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的稳中有升,我国汽车线束市场规模也稳步增长,根据《中国汽车高压线束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3-2030年)》数据,2016-2022年我国汽车线束总市场规模由670.5亿元增长至814.6亿元。
1-1-28
图:2016-2022年我国汽车线束市场规模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高压线束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3-2030年)
、汽车线束行业发展趋势(
)向高压传输、高频高速传输方向发展近年来,随着汽车电动化衍生的高压电动平台普及,以及智能化催生的智能座舱、车联网、智能驾驶等一系列功能模块的运用,汽车线束在能量传输功率以及信号传输速率方面产生了较强的迭代需求,仅依靠原有燃油车体系下广泛应用的低压线束无法助力整车全部电气功能的实现。能量传输方面,在低压线束基础上,通过大幅调整连接器、线缆等关键部件的结构设计和制造工艺,以提高大功率电能传输的能力;信号传输方面,通过汽车总线拓扑结构的优化,叠加高速数据连接器等特种部件的开发,实现高频高速传输。
(
)向轻量化方向发展在全球环保标准不断趋严的背景下,为降低燃油汽车油耗以及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整车制造厂商正在大力推进汽车生产轻量化。根据中汽协节能经济技术分析结果,燃油汽车车重降低10%能带来5%-8%的能耗减少,而新能源汽车车重降低10%,对应续航里程可增加5%-10%,相应可节约15%-20%的电池成本以及20%的日常损耗成本。由于汽车线束多为铜合金导线,约占整车重量的5%,在燃油车的应用更是仅次于发动机和底盘的第三重部件,受此影响,汽车线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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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成为了当前行业重点突破领域。未来,随着整车轻量化需求提升,具有深厚技术储备和成熟轻量化解决方案的线束企业有望在新一轮发展浪潮中脱颖而出,建立起充分的竞争优势。
(3)汽车线束生产向自动化方向发展由于汽车布线结构复杂,叠加智能制造尚未普及线束生产全流程,因此生产与组装对人工的依赖程度较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厂商扩大产能。目前大多汽车线束生产企业可以依靠部分先进设备完成开线、压接、预装环节,但后道工序由于不同种类产品要求不一,工艺标准、操作流程存在差异,关键的总装工艺仍需大量人工投入。未来,随着汽车线束朝集成化发展,自动化生产有望贯穿线束的设计、生产、物流、管理等全流程,通过寻求定制化中的标准化部分持续提升自动化水平,以充分释放生产企业的产能潜力。
7、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汽车线束的技术指标主要包括机械、电气及耐环境影响等特性。机械特性主要是指安装尺寸、插拔力、机械冲击与振动等技术要求;电气特性主要是指电路载流、信号传递、电磁干扰、电路保护等;耐环境性是指耐高低温、耐磨、耐腐蚀、抗噪等方面的要求。
汽车线束主要用于连接汽车的蓄电池、分电盒、执行器、控制器、传感器等部件,为整车电器电子部件提供电能、信号传输,并为控制回路提供基础连接,使之实现所有的电器功能。电气安全和信号精度对线束的连接稳定性要求极高,确保线路不产生过载、短路、断路、电压波动以及信号传输衰减。汽车线束在设计及制造时,除了要保证其安全可靠、信号传递稳定、电器功能控制精准之外,也要求设计方案考虑合理的线径和材料,结合最优的安装设计,使线束占用较小的空间,在保证各项性能的前提下,降低自身重量,优化线束的成本。
目前,在中高档车型领域里,国内线束企业与国外成熟企业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自主研发、技术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但随着我国汽车线束行业多年自主发展和配套经验的积累,产品质量更加可靠,服务水平更加完善,行业中已经培育出少数具有同步开发设计能力且规模较大的线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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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汽车线束在研发、设计和生产环节涉及到材料科学、热力学、机械连接加工、电子电气、仿真模拟、产品检测等一系列跨学科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汽车线束生产企业需要结合整车电子电气架构的设计将蓄电池、执行器、控制器、传感器等电器电子部件有效连接,提供电能和信号传输以保证所有电器功能的实现,而在基本功能实现的基础上,还需不断优化线束设计方案,合理规划线径和材料,以降低重量、控制成本。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需求向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演变,汽车车型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短,线束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开发实力,配合整车厂商实现汽车线束同步开发。同时,伴随着人力成本高企及汽车整车制造商对产品质量的持续追求,汽车线束行业对设计、生产、物流的自动化水平也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此外,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汽车线束产品的机械强度、绝缘保护、电磁兼容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汽车及零部件产品的轻量化也是影响续航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汽车线束企业的研发能力、新材料技术储备、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需更加领先、稳定、可靠。新进入企业规模较小,同步研发实力较弱,产品质量可靠性有待提升,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
(2)供应商认证壁垒
整车厂商往往对汽车线束供应商建立了严格的认证评价标准,一般而言,汽车线束企业想要进入整车厂商的零部件配套体系,不仅要首先通过国际汽车工作组制定的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还要满足整车厂商在产品质量、同步开发、物流运输、管理水平、成本控制、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特殊标准和要求。在产品进入批量生产前,还需履行严格的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并经过较长时间的产品装机试验考核,产品经认可后方能进行批量生产供货。上述认证成本较高,过程复杂,一般需要1-3年才能完成。
在行业通行标准的基础上,整车厂商对汽车线束等零部件供应商通常实行个性化资格认证及考核,隶属于同一体系(如德系、日系、美系等)的高端客户、
1-1-31
高端车型通常设置更高的准入门槛,零部件供应商需在行业内积累充分的业绩表现和实践经验后方可参与竞争。同时,汽车线束企业一旦成为整车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在后续合作期间,整车制造商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产品和过程的审核,以及要求供应商按照整车制造商制定的标准进行自审,从而推动供应商持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能力。鉴于整个审核周期长、通过难度高,一旦通过考核,配套双方就会形成较为牢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因此,行业新晋者总体而言面临着漫长、复杂、高成本的认证壁垒。
(3)管理壁垒汽车线束具有多品种、大批量、快交付、定制化的行业特征,对供应商的采购管理、生产调度、销售及物流安排和售后响应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具备优良的精益化管理能力,才能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连续交付及时性,同时最大程度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多余库存或断供风险。以供应链管理为例,整车制造商通常会制定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以供配套厂商参考,但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为柔性指导,周计划为刚性执行,汽车线束制造企业需要结合过往供货经验、整车制造商平台化生产节拍的需求、终端消费市场走势、关键零部件供应情况等因素综合研判,制定周密的生产锁定计划,由此派生出原材料要货计划和物流计划,最终实现采购、生产和销售安排的紧密衔接。
总体而言,完善的管理模式、高效的管理水平是公司在长期业务活动中持续积累优化形成的,行业新晋者较难在短时间内复制和建立,从而形成了较高的管理壁垒。
(4)资金壁垒
汽车线束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满足客户需求,企业需要有可靠的产能保证、及时的物流运输及严格的产品质量。同时,企业只有实现规模化生产才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率。此外,除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外,上游原材料在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物料采购和生产经营周转也需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而下游整车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因此业内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对于新进入投资者而言形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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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是影响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大支柱性产业之一。汽车线束作为汽车电能传递与信号传输系统的关键部分,受汽车制造业整体影响较大,而得益于国家频出的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连续多年实现了稳定高质量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产业政策,将汽车及配套产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对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扶持等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坚持整车和零部件并重,提升动力电池、新一代车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基础能力,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该等系列政策为行业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引。
2)终端消费需求释放的潜力较大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及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2012年的18,311元增加20,907元,累计增长114.18%,年均复合增长率7.91%。人均收入的增长促进了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的加快,乘用车终端市场呈现出愈发明显的刚性消费特征。
然而,从人均汽车保有量来看,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均汽车保有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根据公安部数据,2022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26辆,而美国、日本、德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分别为837辆、639辆、637辆,我国仅有上述国家水平的三分之一。因此,从中长期角度看,我国汽车存在着强大的消费需求释放潜力,为汽车线束为代表的关键零部件行业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3)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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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全球各国对于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在交通出行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了国际社会普遍共识,由此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更多新型或改性汽车零部件需求的增加,如轻量化趋势下铝材料的使用、高电压大电流电气架构下高压线束的应用等。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希望推动零部件供应商的扁平化管理,以打破原有供应体系,从而为更多汽车零部件厂商,特别是本土优秀配套厂商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4)国产化替代趋势日益明显
国内汽车产业历经几十年发展,总体较为成熟。随着与整车制造商和大型跨国零部件企业的合作日益增多,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始具备成熟的同步开发能力与自主研发技术,部分优秀企业在关键零部件领域实现了技术创新,打破了跨国企业垄断格局,甚至具备了在服务和技术上与国外厂商在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在此背景下,整车制造商为了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维持利润率水平的经营压力,逐渐倾向于本土化采购战略,通过使用性能合格但成本更低的国产零部件降低生产成本。国产化替代的不可逆趋势有助于优秀的汽车线束制造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为实现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宏观经济形势不稳定
近年来,受通胀水平高企和地缘政治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面临着下行压力。根据国际金融论坛(IFF)发布的《IFF2023年全球金融与发展报告》,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预计将保持在3.1%的疲软水平,其中发达经济体将增长1.3%,发展中经济体将增长4.3%。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联,宏观经济的波动将极大地影响人们对汽车消费的预期,进而影响到上游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受宏观经济形势不稳定影响,铜、铝等主要工业材料频繁波动将在较长时间内加大零部件企业在原材料价格、资金链、财务成本等多方面经营管理的难度与风险,全球汽车芯片阶段性短缺则迫使各大整车企业减产甚至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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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进而传导至上游使得汽车零部件行业亦受到一定冲击。总体来看,宏观经济形势的波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内企业盈利水平的不确定性。
2)核心产品的自主研发及制造能力不足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无论是供给侧还是市场需求端都已位居世界前列,但受限于产业起步较晚,国内大部分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面临着规模较小、装备落后、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从而导致在核心零部件产品的自主研发及制造能力上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以至于在关键制造领域难以达到国内合资整车制造商的直接配套标准。以汽车线束为例,目前高端车型装配的线束上游关键部件如端子、连接器均以进口采购为主,国内厂家尚未在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开发与制备等方面形成综合性优势。未来若要全面打破外资零部件企业对核心产品的封锁与垄断,推动形成充分竞争市场,仍需一定的发展过程。
10、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1)行业的周期性汽车行业作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其景气程度受宏观经济周期性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区间时,居民总体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较强,汽车行业受需求端拉动增长较快,当宏观经济出现下行趋势时,汽车消费也会相应放缓。汽车线束行业发展高度依赖于汽车行业发展,因此受宏观经济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
(2)行业的区域性汽车线束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就地域分布而言,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通常围绕整车制造企业而建,以降低运输成本、保证供货周期。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已经形成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集群、以重庆、成都为代表的西南集群,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京津冀集群,以武汉为代表的华中集群,以长春为代表的东三省集群,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集群等产业集群。
(3)行业的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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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每年第一季度春节假期产量减少的影响,整车制造商通常会在第四季度增加生产计划以及对配套零部件的要货需求,从而导致汽车线束生产企业在第四季度的销售收入相对较高。除上述影响因素外,本行业不存在其他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11、行业的上下游情况
汽车线束产品属于汽车零部件,处于整个汽车产业链的中游,其上游产业为铜材、橡胶、塑料、电线线材等,下游则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配套供应商。
图:汽车线束行业上下游情况
从上游行业来看,汽车线束行业生产原材料主要为导线、端子、护套、防水栓等物品,涉及铜材、橡胶、塑料等材质,价格主要由铜材、石油、天然橡胶及其他化工材料等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
从下游行业来看,国内汽车线束行业的下游客户以国内外汽车整车制造厂商为主,部分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为辅,客户集中度较高。整车制造商大多为大型的知名汽车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谈判能力,而下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主要为与终端汽车整车制造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汽车线束企业向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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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线束产品的议价能力亦有所受限。但部分在汽车线束市场内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其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将有助于提升市场话语权和议价能力。
(三)行业竞争状况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经过多年发展,依托领先、成熟的智能制造及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灵活的同步研发设计与产品开发实力、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精准可靠的供货能力,公司已发展成为汽车线束行业中具备领先市场地位的智能制造企业,取得了境内外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高度认可,持续为上汽集团、大众汽车、戴姆勒奔驰、奥迪汽车、通用汽车、福特汽车、捷豹路虎、赛力斯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线束同步开发、批量供货及技术服务。
2、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汽车线束制造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日本矢崎总业株式会社(YAZAKICorporation)日本矢崎总业株式会社成立于1941年,是一家生产汽车线束的跨国公司,在全球46个地区约有24万名员工,产品涵盖电气分配系统、电子元件、仪表、连接件领域,2023财年营业收入约为22,697亿日元,主要客户包括丰田、本田、日产、通用等。
(2)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Sumitomo)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总部位于日本大阪市,是全球电线电缆、线束系统、光电子器件产品供应商,在超过40个国家开展事业,线束业务客户包括大众、本田、丰田、日产等。旗下的住友电气波德耐兹欧洲股份公司与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苏州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为大众合资品牌供货。
(3)安波福有限公司(AptivPLC)安波福有限公司原名德尔福汽车公司(DelphiAutomotivePLC),是全球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为全球汽车和商用汽车市场提供电子/电器架构、动力总成系统、保险装置和热工艺解决方案,主要客户包括通用汽车、福特、德国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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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4)德国莱尼集团(LeoniCorporation)德国莱尼集团总部位于德国纽伦堡,是世界范围内知名的电气线缆、线束系统供应商之一。德国莱尼集团在汽车线束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为克莱斯勒、奥迪、保时捷、德国宝马等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服务。
(5)李尔公司(LearCorporation)李尔公司于1917年在美国底特律创立,是全球汽车座椅和电子电气技术供应商,在全球37个国家设有253个工厂,共有约16万名员工,主要客户有福特、吉利、雷诺-日产、捷豹、大众汽车。
(6)科仑伯格舒伯特公司(Kromberg&SchuberGroup)科仑伯格舒伯特公司是德国专业生产线束和汽车连接器的制造商之一,经营时间超过110年,在全球拥有40多处分支机构及超过50,000名员工。科仑伯格舒伯特公司在东亚的子公司KrombergSchubertEasternAsiaAG在中国与得润电子(002055.SZ)成立广东科世得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科博达成立合资公司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为国内汽车市场提供线束产品及服务。
(7)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始建于1969年成立的鹤壁市汽车电器厂。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连接器、汽车线束、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配套通用、福特、大众等全球著名汽车厂家,与新能源头部车企建立紧密业务联系。
(8)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具有研发、生产、试验、检测及销售等综合能力的汽车线束生产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众、沃尔沃等汽车厂商以及美国康明斯公司、延锋国际座椅系统有限公司、佛吉亚等汽车零部件厂商。
(9)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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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检测和销售,主要为各种乘用车、商用车等配套汽车线束,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汽车厂商。
(10)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地电气成立于2002年,主要提供商用汽车、乘用汽车、工程机械和新能源汽车等整车线束配套解决方案,并从事发动机的低压电线束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提供的汽车线束产品主要为商用车汽车线束和发动机线束,主要客户包括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运用先进的设计工具及协同平台为客户提供产品的正向研发、设计服务,依托独立、灵活的智能制造系统、领先的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技术,取得了客户及合作开发供应商的广泛认可。公司设立产品开发中心、工艺部及智能制造部,并组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多个专业联合团队,从技术前沿趋势,行业发展方向,客户需求等维度,开展各类产品技术的研究。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及整合周边资源,公司在上海、重庆及德国设立工程技术中心,分别为奥迪、大众、戴姆勒、福特、通用、赛力斯等汽车制造商提供同步开发设计。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与“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称号。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精准的生产供货体系获得了众多知名汽车厂商的认可,是目前为数不多进入上汽大众、戴姆勒奔驰、奥迪汽车、通用汽车、赛力斯等全球整车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的内资汽车线束厂商之一。公司目前为大众汽车集团(中国)FormelQ最高级别A级供应商、大众集团VW60330压接过程质量A级供应商,与大众、奔驰、奥迪、上汽通用、上汽集团、赛力斯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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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汽车线束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连续5年荣获上汽大众优秀服务表现奖,获得上汽集团2022年度突出贡献奖等。
3)生产管理优势公司与Komax(库迈思)、ABB(阿西布朗勃法瑞公司)、KUKA(库卡)等全球智能制造设备供应商合作,继续选择国际智能制造品牌装备,集成工业机器人、电控系统、物联网、信息化等技术,实现了高效、准确、低成本的仓储、物流、智能装配、智能检测,并打造了集仓库管理、数据采集与监视监控、生产执行、工程设计于一体的智能生产制造平台,逐步形成公司自有的、可复制的贯穿于仓储、物流、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制造系统规划模式,可以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可靠性,为公司快速适应市场日益增加的业务需求提供方案支持。公司的汽车线束智能工厂于2017年10月16日即被工信部评为全国97家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之一。公司基于智能制造生产管理系统,打造出了一套高标准、高效率、可复制性强的全自动高压线束生产线的规划要求,公司的高压线束自动化生产线已陆续在赛力斯、大众汽车、上汽通用等高压项目上应用。目前,公司的高压线束自动化生产线已经从开线、压接等线束加工工序,成功过渡到线束外部零部件装配,并至高低压检测工序的规划、设计、实施,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产线的研发和投入。
4)质量控制优势由于汽车产品最终使用端为个人消费者,这决定了汽车产品本身对于安全性的要求极高,因此汽车制造行业对零部件的质量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和国际化经营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公司的智能制造系统提供了高度标准化的产品设计及制造体系,为过程质量控制提供了分层的过程化、可视化管理,是产品质量的有力保障。智能制造系统基于实时采集的数据,提供质量判异和过程判稳等在线质量监测和预警方法,及时有效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公司自主开发的条码系统为产品提供全流程可追溯的唯一标识,用料批次、供应商、作业人员、作业地点、加工工艺、加工设备信息、作业时间、质量检测及判定、不良处理过程等产品质量所涉及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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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可帮助企业迅速定位问题并加以改善。公司产品质量水平得到了实践的检验与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是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过程制造FormelQ最高级别A级供应商,大众集团VW60330压接过程质量A级供应商。
5)管理团队优势公司董事长成三荣先生在汽车线束领域拥有超过30年的从业经验,在汽车线束研发、工艺、生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前瞻性地结合汽车线束生产特点,首创性的将全流程智能制造引入汽车线束的生产当中,在行业中树立了智能制造的典范,在改善自身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的同时,推动行业进行生产模式的改造。
公司的主要研发、工程、生产、质量、销售、采购负责人及高管团队在行业中均拥有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对汽车线束行业具有深入的了解,有着深厚的研发、业务开发、管理等能力,是公司保持不断增长的重要保障。
(2)竞争劣势
1)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大量的专业人才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对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需求与日俱增。公司通过内部培养的方式,培育了大批年轻的专业人才,并提拔到各个关键岗位,同时也不断从外部引进各类人才,并与各类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项目,但人才储备问题仍是公司高速发展过程中所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2)公司发展导致债务压力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6,099.77万元、68,063.25万元、76,450.28万元和91,018.66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5.81%、
28.19%、23.01%和26.56%。公司业务增长导致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持续增加,债务压力上升,公司后续拟通过客户回款及再融资等方式缓解债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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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汽车线束产品主要包括整车成套线束、动力系统发动机线束及其他单功能线束。公司产品按照功能可划分为成套线束、发动机线束以及其他线束三类,成套线束是指构成车身主要部分的线束组合,通常包括客户定制化线束、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仪表板线束、前舱线束、地板线束等,视整车生产工艺不同具有一定差异;发动机线束是指整车发动机舱内的相关线束;其他线束是指门线束、顶篷线束、尾部线束等非核心部分的线束,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线束大类 | 主要线束名称 | 产品图片 | 产品用途 |
成套线束 | 客户定制化线束 | 集合了车身主要线束的整车线,专用于上汽大众旗下车型 | |
仪表板线束 | 与地板、前舱线束连接,沿着管梁行走连接仪表板上的各种电气件如组合仪表、空调开关、收放机、点烟器等 | ||
前舱线束 | 连接车前部的所有电气件,如灯具、风扇、雨刮等 | ||
地板线束 | 连接四门、驻车、座椅等地板上所有电气件,如门开关、手刹、安全带预警、座椅调节等 | ||
各类高压线束 | 专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各类线束统称 | ||
发动机线束 | 发动机线束 | 连接发动机上的各种传感器和执行器,围绕在发动机的周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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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束大类 | 主要线束名称 | 产品图片 | 产品用途 |
其他线束 | 门线束 | 连接四门及后门内板上的所有电气件,如中控锁、玻璃升降器、扬声器、后雨刮、尾灯等 | |
顶棚线束 | 连接天窗控制模块,及内部照明灯如阅读灯等 | ||
尾部线束 | 连接前后雷达,前雾灯、后雾灯等 |
(二)主要业务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导线、端子、护套、胶带、继电器盒等。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计划,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采购部根据目前在手批量采购订单或客户提供的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供货要求,按照产品物料清单,结合现有的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采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公司根据计划,由采购管理中心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询价确认货源,计划物流部根据计划定期采购原材料。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严格的管控制度,按照VDA6.3质量标准由采购部组织产品开发部、质量部、计划物流部等部门联合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价合格后纳入公司的供应商体系。除此之外,公司已经制定完善的采购入库流程,在采购材料到库之后,仓库验收原材料,并向质量部发出报检需求,经过检验合格之后,原材料予以入库。
公司按照《供方选择和评价流程》执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选择机制。由采购部、开发部、质量管理部等组成评估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制造能力、行业内业绩表现、质量管理能力、质保体系、供货范围、交货期等信息进行评估,并对于关键物料的供方进行现场评审,选择合格供应商。采购部定期对供应商的技术、物流、质量、报价等内容进行评估,形成供应商考核报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将其继续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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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为订单生产与拉动生产相结合。
(1)订单生产模式计划物流部接到客户订单后,组织生产部、产品工程部、过程开发部等部门进行合同评审,确认是否能完成客户订单要求。在评审通过之后,计划物流部根据用户提供的需求预测制定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下发生产订单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要求组织生产,计划物流部同时对生产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拉动生产模式对于部分提供滚动订单预测的客户,公司为满足客户及时供货的需求,会提前生产产品中的各项模块以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待客户提出实际需求时将符合要求的模块组装后即时供货;因向客户供货导致库存减少时,公司则及时生产予以补充。
3、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汽车线束的销售收入全部为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向下游整车厂商或其一级供应商进行销售。目前主要汽车制造企业均采用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纳入采购体系并每年进行评价,进入采购体系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与项目竞标。公司目前已成功进入上汽大众、戴姆勒奔驰、奥迪汽车、通用汽车、赛力斯等全球整车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并通过定期的检验评价。当客户有新项目推出时,会在供应商体系之内发布竞标通知及项目要求,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参与项目竞标,竞标成功之后将取得定点通知书,即获得该项目下的供货资格。
在获得项目定点之后,客户定期通过供应商系统等方式发出销售订单或者要货需求,公司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根据客户要求安排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较强自主研发实力,已形成了全面、系统的产品研发模式,组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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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开发中心负责对新产品的设计研发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能验证工作。公司开展研发工作的主要流程为:
(1)接收客户需求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按《技术资料评审作业指导书》对客户需求、法律法规要求和EHS(环境、健康、安全)环境要求进行分配解读,并对新技术、新标准、新流程、新工艺进行设计方案分析、原材料分析、特殊特性分析、FMEA分析(潜在失效模式及影响分析)等。
(2)组建开发团队、编排开发计划。接收项目信息后,由开发经理向项目管理部提报开发人员名单,根据客户主计划和项目管理部项目开发计划,编制项目开发二级计划和OTS(工装样件)认可计划。
(3)零件设计和选型。根据客户需求,梳理接插件信息,形成接插件清单,并进行端子、防水栓等匹配设计。
(4)BOM(物料清单)整理。根据ICD(电子接口控制)清单和二维匹配设计,编制BOM并与采购部门进行会签,确定相应的供应商。
(5)样件试制、试装。按照前期论证的设计方案进行样件试制与试装。
(6)设计验证与设计优化。根据线束三维数据、零部件匹配设计和客户绘图要求,绘制二维图纸,对零部件匹配设计进行实物匹配验证,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阶段评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CAE(计算机辅助工程)、短式样等设计验证。根据验证结果、客户反馈、内部评审等进行设计优化,更新线束整车原理图、三维数据、DFMEA等,根据更新后的整车原理图和三维数据更新二维图纸。
(7)资料提交与经验总结。提交相关设计文件以完成OTS认可与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批准程序,并对相关产品研发经验进行总结。
公司研发流程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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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公司在整车线束模拟仿真设计技术、线束模块化设计、匹配验证技术、性能测试及装配技术领域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水平,以上技术已批量应用于公司提供的线束产品中。公司所拥有的主要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
1 | 线束模块化设计技术 | 以整车架构功能为基础,电器原理和数字化模拟分析为手段,采用线束功能代码与线束配置代码结合的方式,将整车线束分解成多个通用功能模块线束,实现图纸全功能覆盖的设计技术。该技术为线束的智能制造、模块化生产以及汽车功能定制化提供设计方法,满足客户的快速生产与交付 |
2 | 电气架构模块化设计技术 | 按照整车电器功能进行线束区域的划分,结合整车电源属性进行整车用电器电源的架构模块化设计,整合及分析多车型的电源分配方案,快速生成安全、成本最优的电气架构方案 |
3 | 负载接地模块化设计技术 | 依据整车各电器功能件的布置位置,结合各电器件的EMC技术要求、接地电势以及电压降等要求,参考各品牌各车型的接地方案,分析不同电器功能件的接地回路组合,设计出高效、安全、成本最优的负载接地模块化方案 |
4 | 电器功能模块化设计技术 | 通过用电器的功能进行模块的划分,根据不同的功能配置可以设计出对应的不同配置的线束模块,按照不同电器功能代码来组合线束模块中电器功能塑壳、回路和辅材。该技术可实现已不同的电器功能模块的线束零件号搭配多种不同配置组合关系来满足购车客户对整车电器功能的多元化配置需求 |
5 | 拓扑结构模块化设计技术 | 通过运用数字化建模软件分析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拓扑结构,提取拓扑的共用部分,实现线束拓扑结构模块化设计技术,为生产工艺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生产工装重复使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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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
6 | 整车线束模拟仿真设计技术 | 运用数据化建模仿真技术,在整车环境下进行数字化模拟仿真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公差分析、密封性分析等;为现场生产目视化操作提供数据支持,显著提高线束设计的时效性、精确性和通用性 |
7 | 智能化图纸设计技术 | 基于三维建模数据进行智能制造工艺的整体设计,通过将数据传输至MES、ERP等系统,为实现智慧化工厂的搭建提供数据信息基础、构建传统线束和模块化线束的工艺工程数字化设计方案、制造工艺合成、高级图形生成以及制造工程领域内外的数字连续性等功能,缩短新产品的研发和试制周期 |
8 | 三维数据和原理数据的自动合成技术 | 利用定制开发的EBcable、Catia以及Ldorado等软件自动将整车线束原理图和整车线束三维数据生成二维图纸,实现二维图纸与系统图、3D数据的匹配,从而减少人工工时,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确保车身线束的设计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 |
9 | 零件匹配验证技术 | 运用数字化建模平台和零部件管控平台,将零部件匹配形成标准定义,建立自主设计的零部件管理系统软件,确保线束散件之间的匹配并提升开发效率 |
10 | 电器匹配验证技术 | 基于经验总结和各主机厂的标准要求设计智能辅助设计平台,辅助完成电器系统的检查与匹配工作,并生成检查报告,从而提高设计效率,避免冗余设计,实现系统管控要求 |
11 | 防护材料匹配验证技术 | 运用零部件管理系统,在线束保护材料的设计上形成标准的尺寸定义,建立保护材料匹配库,再通过数据化模拟软件,模拟保护材料和线束的匹配状态,为生产提供数据支持 |
12 | 弹性体材料与线束的匹配验证技术 | 通过数字化建模软件和CAE分析软件IPS的紧密结合,对线束和弹性体的匹配进行模拟仿真,对线束和弹性体的装配生产及线束的使用寿命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 |
13 | 固定件匹配验证技术 | 通过数字化建模软件结合CAE分析软件对固定件匹配过程中的受力情况进行分析并建立线束固定件库,为线束固定件匹配和设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
14 | 带工况整车电流负载测试技术 | 通过模拟汽车运行时的气候温度条件,测量汽车在各个温度环境下工作是各回路电流大小,获取在极限条件下各回路的电流值,为保险丝与导线匹配、及成本控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
15 | 热成像数据分析技术 | 通过红外热成像分析仪来进行温度测试,获取被测物体温度的实时变化情况,为线束原材料耐温等级选取提供数据支持 |
16 | 线束无损探伤分析技术 | 利用定制开发的X光试验仪,对被照射对象进行探测,实现在不损伤被测样品的情况下对被测物内部结构进行探测,进行产品无故障分析 |
17 | 线束振动模拟验证技术 | 运用定制开发的振动试验机,模拟汽车在运行时的振动曲线,验证公司线束产品在实际装车运行后的性能 |
18 | 线束密封淋雨测试技术 | 利用定制开发的多功能防水试验箱,对被测样品进行多阶段防水测试,实现所有密封等级测试的全覆盖 |
19 | 线束气候环境测试技术 | 通过模拟气候环境的温度、湿度、含盐量等条件,对被测样品进行测试,为线束固定件匹配和设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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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
20 | 线束材料性能测试技术 | 通过刚度测试仪对线束进行弯曲刚度、扭转刚度及拉伸刚度测试,获取材料的整体刚度值,从而为IPS模拟提供可靠的材料参数,预测与实际相符的线束走向 |
21 | 线束带工况运动分析测试技术 | 利用带工况门弯折测试台,对橡胶件的扭转角和拉伸情况进行验证;另外,可以模拟气候环境的温度等条件对橡胶件的疲劳极限进行测试,为车门和橡胶件的匹配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
22 | 特种导线设计应用及装配技术 | 设计及选用高耐磨特种导线应用在汽车悬置等高震动及安全性能要求高的区域,传递汽车制动传感信号 |
23 | 线束运动模拟仿真技术 | 利用模拟仿真软件,模拟线束或管路在实际情况下所处的物理状态,在汽车线束及管路设计的同时进行同步虚拟验证及设计优化 |
24 | 线束铝线替换铜线技术 | 利用压接滴胶技术以及高频焊接技术,实现铝线的可靠性连接,在满足产品需要的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的条件下,可使产品重量和成本大幅度降低 |
25 | 传统焊接挂点替代技术 | 通过挂点连通器的开发,结合插位一体机实现挂点的自动化加工 |
26 | 包胶带替代技术 | 通过发泡材料以及线束包覆模具的开发,结合发泡设备实现包胶的自动化加工 |
27 | 0.13合金线替换0.35铜线技术 | 利用内部替换应用规则,实现可靠性连接,在满足产品需要的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的条件下,使产品小型化 |
28 | 高压线束设计应用及装配技术 | 利用CATIA软件进行高压线束布置设计,选用高压高耐温导线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及高温区域,设计牢靠固定方式,来保证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在整车上的应用 |
29 | 高压线束智能制造技术 | 利用新概念、新材料及智能制造设计理念,融入高压线束设计,以达到在全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加工能力,提高产品一致性,降低生产成本 |
30 | 高压铝电线束设计应用及装配技术 | 利用CATIA装配设计软件及IPS仿真软件,结合台架试验验证,以保证铝电线束的可靠设计,利用超声波焊接机,结合过程中管控手段,保证铝电线束大批量的稳定应用 |
31 | 高压铝电线束应用仿真技术 | 利用IPS软件,结合基础数据库,模拟高压铝电线束在实车振动环境中运动状态,用于高压铝电线束的设计优化 |
(四)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主要设备、房产
(1)固定资产明细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综合成新率 |
机器设备 | 115,040.07 | 35,851.46 | 79,188.61 | 68.84% |
房屋及建筑物 | 71,164.58 | 12,014.83 | 59,149.75 | 83.12% |
1-1-48
固定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综合成新率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19,894.66 | 10,384.55 | 9,510.11 | 47.80% |
运输设备 | 1,085.31 | 803.83 | 281.48 | 25.94% |
合计 | 207,184.63 | 59,054.68 | 148,129.94 | 71.50% |
截至2024年
月
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成新率分别为
68.84%和
83.12%,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为
71.50%,使用状况较好。(
)主要房屋建筑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产权证书编号 | 建筑面积(m2) | 座落 | 房屋所有权人 | 他项权利 |
1 | 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82467号 | 49,371.99 |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 沪光股份 | 抵押 |
2 |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106714号 | 47,890.00 |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1476号 | 沪光股份 | 抵押 |
3 | 浙(2022)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0041127号 | 21,485.14 |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32号 | 宁波沪光 | 抵押 |
4 | 仪房权证新城镇字第2015000567号 | 23,977.47 | 汽车工业园屹丰大道62号 | 仪征沪光 | 抵押 |
5 | 浙(2018)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0147号 | 108.27 | 古塘街道金仕华庭9号楼1102室 | 宁波沪光 | - |
6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019号 | 16,085.54 | 宁德市蕉城区兴业路5号 | 宁德沪光 | - |
7 | 苏(2023)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45544号 | 72,128.60 | 昆山市张浦镇桃源路218号 | 昆山泽轩 | - |
8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959号 | 44,800.47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石香路18号 | 重庆沪光 | 抵押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301号 | 611.04 |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441号 | 624.77 |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9306号 | 1,579.64 |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586号 | 533.68 |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9386号 | 141.44 |
1-1-49
序号 | 产权证书编号 | 建筑面积(m2) | 座落 | 房屋所有权人 | 他项权利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10360号 | 7,626.34 |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10484号 | 5,039.81 |
注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存在约467.05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占发行人所拥有的房产面积的比例较小,该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主要为位于发行人厂区内的食堂。发行人厂区内的食堂坐落于发行人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房屋权属归发行人所有,无任何产权纠纷,除因年代久远未及时履行报建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外,不会对上述房屋的实际占用、使用、处分、收益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发行人及子公司上表第1、2、3、4、8项不动产权设定抵押,为发行人及子公司银行债务提供担保。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权证书编号 | 面积(m2) | 座落 | 用途 | 使用期限 | 使用权人 | 备注 |
1 |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106714号 | 19,950.00 |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1476号 | 工业 | 2053.4.16 | 沪光股份 | 抵押 |
2 | 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82467号 | 38,475.60 |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 工业 | 2053.11.9 | 沪光股份 | 抵押 |
3 | 仪国用(2015)第11497号 | 15,990.00 | 汽车工业园屹丰大道62号 | 工业用地 | 2063.1.29 | 仪征沪光 | 抵押 |
4 | 苏(2021)仪征市不动产权第0016312号 | 17,150.00 | 仪征市新城镇林果村 | 工业用地 | 2071.6.1 | 仪征沪光 | - |
5 | 浙(2018)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0147号 | 11.90 | 古塘街道金仕华庭9号楼1102室 | 城镇住宅用地 | 2083.9.23 | 宁波沪光 | - |
6 | 浙(2022)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0041127号 | 13,333.00 | 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32号 | 工业用地 | 2061.7.11 | 宁波沪光 | 抵押 |
7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019号 | 40,041.23 | 宁德市焦城区兴业路5号 | 工业用地 | 2069.6.28 | 宁德沪光 | - |
1-1-50
序号 | 产权证书编号 | 面积(m2) | 座落 | 用途 | 使用期限 | 使用权人 | 备注 |
8 |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47972号 | 67,521.72 | 昆山市张浦镇长江路东侧、桃源路西侧 | 工业 | 2071.2.3 | 昆山泽轩 | 抵押 |
9 | 苏(2023)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45544号 | 32,887.25 | 昆山市张浦镇桃源路218号 | 工业用地 | 2071.2.3 | 昆山泽轩 | - |
10 | 苏(2022)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26632号 | 13,314.95 | 昆山市张浦镇长江路东侧、支浦江北侧 | 商务金融 | 2062.2.8 | 昆山泽轩 | - |
11 | 沪(2022)嘉字不动产权第041036号 | 21,946.60 | 嘉定区黄渡镇15街坊36/5丘 | 科研设计用地 | 2052.10.10 | 上海泽荃 | - |
12 |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959号 | 113,656.70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石香路18号 | 工业用地 | 2067.2.28 | 重庆沪光 | 抵押 |
发行人及子公司上表第1、2、3、6、8、12项不动产权设定抵押,为发行人及子公司银行债务提供担保。
(2)商标
截至2024年5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标志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专用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1376195 | 9 | 2020-03-21至2030-03-20 | 原始取得 | 无 | |
2 | 发行人 | 27770918 | 7 | 2019-03-07至2029-03-06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发行人 | 27778003 | 12 | 2018-11-28至2028-11-27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发行人 | 27786426 | 9 | 2018-11-28至2028-11-27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发行人 | 27916243 | 12 | 2019-01-28至2029-01-27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发行人 | 28773696 | 12 | 2018-12-28至2028-12-27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发行人 | 48162568 | 12 | 2021-03-14至2031-03-13 | 原始取得 | 无 | |
8 | 发行人 | 48165995 | 9 | 2021-03-21至2031-03-20 | 原始取得 | 无 | |
9 | 发行人 | 67128785 | 9 | 2023-07-28至2033-07-27 | 原始取得 | 无 |
1-1-51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标志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专用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0 | 发行人 | 67116706 | 12 | 2023-04-21至2033-04-20 | 原始取得 | 无 | |
11 | 发行人 | 48168114 | 7 | 2021-06-07至2031-06-06 | 原始取得 | 无 | |
12 | 昆山德可 | 18371496 | 12 | 2016-12-28至2026-12-27 | 原始取得 | 无 | |
13 | 昆山德可 | 21232539 | 12 | 2017-12-21至2027-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3)专利截至2024年4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专利登记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可转动的定位电线用治具 | ZL200910034211.6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09-09-02 | 原始取得 | 无 |
2 | 可同时对电线双头穿防水栓并压接的自动压接机 | ZL200910034212.0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09-09-02 | 原始取得 | 无 |
3 | 橡胶件扩张机 | ZL200910234350.3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09-11-24 | 原始取得 | 无 |
4 | 紧固件工作台 | ZL201010225275.7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10-07-13 | 原始取得 | 无 |
5 | 防水塞密封圈脱油机 | ZL201010225272.3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10-07-13 | 原始取得 | 无 |
6 | 单线卡槽导线检测板 | ZL201210136901.4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12-05-04 | 原始取得 | 无 |
7 | 导线组装工作台 | ZL201210136662.2 | 发行人、重庆沪光 | 发明专利 | 2012-05-04 | 原始取得 | 无 |
8 | 垂放式线缆仓储架 | ZL201210136926.4 | 发行人、重庆沪光 | 发明专利 | 2012-05-04 | 原始取得 | 无 |
9 | 捆扎线缆端部收纳装置 | ZL201210136701.9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2012-05-04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一种用于车载用电器电流实验的电流电压转换装置 | ZL201420235075.3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4-05-09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一种整车电流测试用电流电压转换装置 | ZL201420381589.X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4-07-11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一种原材料和模具的存储架 | ZL201620383199.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6-05-03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一种橡胶件扩张器 | ZL201620399231.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6-05-05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一种线束捆扎扎带 | ZL201620415940.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6-05-10 | 原始取得 | 无 |
15 | 线束工装台板 | ZL201720500128.3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7-05-08 | 原始取得 | 无 |
1-1-52
序号 | 名称 | 专利登记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6 | 一种导线压接滴胶机 | ZL201820345398.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3-14 | 原始取得 | 无 |
17 | 一种屏幕互动式线束流水线生产装置 | ZL201820383827.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3-21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一种自动包胶机 | ZL201820402569.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3-23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一种端子插位机 | ZL201820410814.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3-26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一种线束工装机构 | ZL201820415398.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3-27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一种气囊线束诱导测试台 | ZL201820415474.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3-27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一种挂接线束用的连通器 | ZL201820832061.8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5-31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一种汽车线束的刚度测试试验装置 | ZL201821590987.7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09-28 | 原始取得 | 无 |
24 | 一种夹具 | ZL201822145609.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25 | 一种夹持机构 | ZL201822145485.X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26 | 一种包扎线束分支点用的胶带 | ZL201822196712.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27 | 一种过防火墙用线束插件 | ZL201822197440.7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28 | 一种线束插件 | ZL201822229093.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8 | 原始取得 | 无 |
29 | 一种半成品线束极性检测装置 | ZL201822256241.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原始取得 | 无 |
30 | 一种用于高压线束的激光打标装置 | ZL201822256192.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原始取得 | 无 |
31 | 一种取线装置 | ZL201920039295.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01-10 | 原始取得 | 无 |
32 | 一种线束扫码装置 | ZL201920039294.7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01-10 | 原始取得 | 无 |
33 | 一种悬挂输送小车 | ZL201920074467.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01-17 | 原始取得 | 无 |
34 | 一种端子防转模组 | ZL201920625695.0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05-05 | 原始取得 | 无 |
35 | 一种线规 | ZL201920625689.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05-05 | 原始取得 | 无 |
36 | 一种挂接线束用的单侧连通器 | ZL201920626159.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05-05 | 原始取得 | 无 |
37 | 一种汽车线束的电流测试连接装置 | ZL201921686703.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19-10-10 | 原始取得 | 无 |
38 | 绞线单线自动插位一体机 | ZL201930655973.2 | 发行人 | 外观设计 | 2019-11-27 | 原始取得 | 无 |
39 | 一种防脱结构 | ZL202021135039.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0-06-18 | 原始取得 | 无 |
40 | 垂直打孔限位工装 | ZL202021135890.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0-06-18 | 原始取得 | 无 |
41 | 一种线材裁切机构 | ZL202021927559.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0-09-07 | 原始取得 | 无 |
42 | 一种测量导线线径的线规 | ZL202022612306.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0-11-12 | 原始取得 | 无 |
43 | 一种用于压接模具端子料带切断和导线辅 | ZL202321959315.X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7-25 | 原始取得 | 无 |
1-1-53
序号 | 名称 | 专利登记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助定位的治具 | |||||||
44 | 一种防异响的线槽结构 | ZL202321633594.0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6-26 | 原始取得 | 无 |
45 | 一种带分支导向的卡扣 | ZL202320500724.7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3-15 | 原始取得 | 无 |
46 | 一种端子沾锡工装 | ZL202321959394.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7-25 | 原始取得 | 无 |
47 | 多用线束用塑料支架 | ZL202320500565.0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3-15 | 原始取得 | 无 |
48 | 一种防错治具 | ZL202321150903.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5-15 | 原始取得 | 无 |
49 | 一种新型的快速接线结构 | ZL202320655615.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3-29 | 原始取得 | 无 |
50 | 一种双电源冗余入线式电器盒 | ZL202320832961.3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4-14 | 原始取得 | 无 |
51 | 一种线束屏蔽环取放机构 | ZL202223382071.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6 | 原始取得 | 无 |
52 | 一种孔式端子 | ZL202321133158.7 | 发行人、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5-12 | 原始取得 | 无 |
53 | 一种用于连接器的端子结构及连接器 | ZL202320265769.0 | 发行人、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原始取得 | 无 |
54 | 一种端面接触式长屏蔽环 | ZL202320163056.3 | 发行人、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2-08 | 原始取得 | 无 |
55 | 一种用于汽车线束检测的固定装置 | ZL202223330322.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3 | 原始取得 | 无 |
56 | 一种汽车连接器的密封结构 | ZL202320444232.0 | 发行人、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3-10 | 原始取得 | 无 |
57 | 一种自动组装装置 | ZL202223381699.X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6 | 原始取得 | 无 |
58 | 一种用于线束端子铆压的固定装置 | ZL202223381475.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6 | 原始取得 | 无 |
59 | 一种汽车线束支架 | ZL202222969436.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1-08 | 原始取得 | 无 |
60 | 一种固定FFC柔性扁平线的固定件 | ZL202222969451.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1-08 | 原始取得 | 无 |
61 | 一种密封连接件及汽车连接器 | ZL202320476985.X | 发行人、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3-14 | 原始取得 | 无 |
62 | 一种端子检测用线束辅助定位机构 | ZL202223374993.8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5 | 原始取得 | 无 |
63 | 一种线束防水栓固定机构 | ZL202223382074.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6 | 原始取得 | 无 |
64 | 一种压着机用防端子料带拉紧机构 | ZL202223375356.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12-15 | 原始取得 | 无 |
65 | 一种集成化分布式接插件 | ZL202222580547.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9-28 | 原始取得 | 无 |
66 | 一种用于挂接机构的尾料回收装置 | ZL202221710344.8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原始取得 | 无 |
67 | 一种芯线剪切工装 | ZL202221711768.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原始取得 | 无 |
68 | 一种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的屏蔽结构 | ZL202222350445.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9-05 | 原始取得 | 无 |
1-1-54
序号 | 名称 | 专利登记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69 | 一种线束包覆模具 | ZL202221229860.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5-18 | 原始取得 | 无 |
70 | 一种屏蔽线的加工工装 | ZL202221729766.X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7-07 | 原始取得 | 无 |
71 | 一种用于超声波焊接工装的剥头治具 | ZL202221710085.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原始取得 | 无 |
72 | 一种导线分线工装 | ZL202221710715.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原始取得 | 无 |
73 | 一种用于线束热缩的孔式端子固定治具 | ZL202221711772.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原始取得 | 无 |
74 | 一种注塑成型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线束 | ZL202220445442.7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3-03 | 原始取得 | 无 |
75 | 一种线束包覆生产线 | ZL202221229699.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2-05-19 | 原始取得 | 无 |
76 | 一种线束插件固定装置 | ZL202123130538.9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原始取得 | 无 |
77 | 一种线束包胶布装置 | ZL202123179445.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17 | 原始取得 | 无 |
78 | 一种载盘工位切换装置 | ZL202123141668.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原始取得 | 无 |
79 | 一种绞线分离装置 | ZL202123179443.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17 | 原始取得 | 无 |
80 | 一种双绞线线端整形装置 | ZL202123179398.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17 | 原始取得 | 无 |
81 | 一种双绞线增力夹紧装置 | ZL202123130528.5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原始取得 | 无 |
82 | 一种铝导线端子滴胶压接设备 | ZL202123045934.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12-06 | 原始取得 | 无 |
83 | 一种线束连接端电阻稳定性测试装置 | ZL202122196917.1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09-10 | 原始取得 | 无 |
84 | 一种线束端子压接结构 | ZL202122127543.8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09-03 | 原始取得 | 无 |
85 | 一种固定线束的组件 | ZL202121581264.2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07-13 | 原始取得 | 无 |
86 | 一种线束疲劳性能检测装置 | ZL202120780107.8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04-16 | 原始取得 | 无 |
87 | 一种新能源汽车导线线夹 | ZL202120160873.4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1-01-21 | 原始取得 | 无 |
88 | 一种组装护套机构 | ZL202023203266.6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0-12-28 | 原始取得 | 无 |
89 | 一种通用型防水塞杆及具有其的汽车插件 | ZL202321470254.0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6-09 | 原始取得 | 无 |
90 | 一种用于压接机的尾料裁切回收装置 | ZL202321959352.0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7-25 | 原始取得 | 无 |
91 | MPV移门拖链耐久实验工装 | ZL202322247533.7 | 发行人 | 实用新型 | 2023-08-21 | 原始取得 | 无 |
92 | 一种汽车线束气密性检测装置 | ZL201821806918.5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8-11-05 | 原始取得 | 无 |
93 | 一种冲压式焊接端子 | ZL201920535816.2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4-19 | 原始取得 | 无 |
94 | 一种蓄电池端子焊模柔性定位装置 | ZL201920547259.6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4-22 | 原始取得 | 无 |
1-1-55
序号 | 名称 | 专利登记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95 | 一种防松动外置蓄电池端子连接结构 | ZL201920543933.3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4-22 | 原始取得 | 无 |
96 | 一种蓄电池端子助焊工装 | ZL201920554540.2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4-23 | 原始取得 | 无 |
97 | 一种防锈蚀的电池端子 | ZL201920701660.0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5-16 | 原始取得 | 无 |
98 | 一种具有焊接引脚的电池端子 | ZL201920709228.6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5-17 | 原始取得 | 无 |
99 | 一种混合连接线束 | ZL201920752555.X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19-05-24 | 原始取得 | 无 |
100 | 一种耐腐蚀汽车连接线 | ZL202020474834.7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0-04-03 | 原始取得 | 无 |
101 | 一种护套连接器 | ZL202022421400.3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0-10-28 | 原始取得 | 无 |
102 | 一种汽车蓄电池正极电缆总成 | ZL202022437817.9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0-10-29 | 原始取得 | 无 |
103 | 一种用于DC电缆的快速连接总成 | ZL202022453437.4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0-10-30 | 原始取得 | 无 |
104 | 一种汽车接线端子剥皮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311441279.2 | 昆山德可 | 发明专利 | 2023-11-01 | 原始取得 | 无 |
105 | 一种汽车接线端子激光剥线生产线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311441276.9 | 昆山德可 | 发明专利 | 2023-11-01 | 原始取得 | 无 |
106 | 一种耐冲击的汽车线束 | ZL202320360020.4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3-03-02 | 原始取得 | 无 |
107 | 一种汽车线束生产用紧压并线装置 | ZL202320280606.X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3-02-22 | 原始取得 | 无 |
108 | 一种汽车端子生产加工用送料装置 | ZL202320092389.1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3-01-31 | 原始取得 | 无 |
109 | 一种可自散热的汽车端子 | ZL202320162536.8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3-02-09 | 原始取得 | 无 |
110 | 一种汽车端子绕线机工装夹具 | ZL202320031130.6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3-01-06 | 原始取得 | 无 |
111 | 一种汽车线束加工用牵引装置 | ZL202223450577.1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2-12-23 | 原始取得 | 无 |
112 | 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汽车线束 | ZL202223186489.5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2-11-30 | 原始取得 | 无 |
113 | 一种可防松动的汽车端子 | ZL202223268025.9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2-12-07 | 原始取得 | 无 |
114 | 一种刚性高压屏蔽连接线束 | ZL202220404977.X | 昆山德可 | 实用新型 | 2022-02-25 | 原始取得 | 无 |
115 | 用于高压线束下料系统的线缆表面清扫机构 | ZL202320923768.0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4-21 | 原始取得 | 无 |
116 | 线束校直器 | ZL202320933547.1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4-21 | 原始取得 | 无 |
117 | 高压线束裁剪机构 | ZL202320933539.7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4-21 | 原始取得 | 无 |
118 | 屏蔽线头的屏蔽网翻折器 | ZL202321274491.X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5-24 | 原始取得 | 无 |
1-1-56
序号 | 名称 | 专利登记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19 | 导线压接辅助工装 | ZL202320697443.5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4-03 | 原始取得 | 无 |
120 | 一种线束整理传送装置 | ZL202320395363.4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3-06 | 原始取得 | 无 |
121 | 车用线束与橡胶件的自动化装配设备 | ZL202320254535.6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2-20 | 原始取得 | 无 |
122 | 车用保险盒继电器卸载工具 | ZL202320762211.3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4-10 | 原始取得 | 无 |
123 | 高压线束送线系统 | ZL202320791388.6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4-11 | 原始取得 | 无 |
124 | 一种大型图纸快速折叠辅助器 | ZL202320508275.0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3-03-15 | 原始取得 | 无 |
125 | 一种线束穿橡胶件的装配辅助工具 | ZL202222786311.8 | 重庆沪光 | 实用新型 | 2022-10-21 | 原始取得 | 无 |
126 | 一种孔式端子 | ZL202321133158.7 | 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5-12 | 原始取得 | 无 |
127 | 一种用于连接器的端子结构及连接器 | ZL202320265769.0 | 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原始取得 | 无 |
128 | 一种端面接触式长屏蔽环 | ZL202320163056.3 | 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2-08 | 原始取得 | 无 |
129 | 一种汽车连接器的密封结构 | ZL202320444232.0 | 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3-10 | 原始取得 | 无 |
130 | 一种密封连接件及汽车连接器 | ZL202320476985.X | 昆山泽轩 | 实用新型 | 2023-03-14 | 原始取得 | 无 |
(4)软件著作权截至2024年5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登记号 | 权利人 | 权利范围 | 首次发表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昆山沪光单据导入系统软件V1.0 | 2010SR035882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2 | 昆山沪光条码生成打印系统软件V1.0 | 2010SR035881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3 | 沪光大众BOM工具软件V2.1 | 2015SR042325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4 | 沪光虚拟总成工具ForVW软件V1.1 | 2015SR043685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5 | 沪光MES生产管理系统V1.0 | 2020SR1572245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6 | 沪光自动化物料配送调度系统V1.0 | 2020SR1572976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7 | 沪光自动化仓储系统V1.0 | 2020SR1573144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8 | FuseFMEA工具软件V1.0 | 2020SR1577003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9 | LDorado导出Wirelist转换工具软件V1.0 | 2020SR1579279 | 发行人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1-1-57
序号 | 名称 | 登记号 | 权利人 | 权利范围 | 首次发表日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0 | 汽配零部件产业链零部件开发变更协同系统 | 2022SR1507036 | 昆山泽荃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汽配制造执行系统 | 2022SR1514060 | 昆山泽荃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汽配零部件产业链协同平台认可子系统 | 2022SR0543196 | 昆山泽荃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汽配零部件产业链协同平台开发子系统 | 2022SR0543197 | 昆山泽荃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昆山泽荃汽配产业链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2023SR1050821 | 昆山泽荃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无 |
3、租赁物业截至2024年5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 | 租赁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m2)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期限 | 用途 | 产权证书 |
1 |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利都路258号 | 4,549.00 | 昆山德可 | 昆山飞达磨具制造有限公司 | 2012.8.1至2027.7.31 | 生产 | 有 |
2 |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利都路258号 | 2,079.16 | 昆山德可 | 昆山飞达磨具制造有限公司 | 2019.4.1至2027.7.31 | 仓库 | 有 |
3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拓路56弄23号楼5单元2层 | 9个工位 | 昆山沪光 | 上海安驰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23.8.1至2025.7.31 | 办公 | 有 |
4 | 2.Floor,Werderstra?e23-25in68165Mannheim,Germany | 272.83 | 德国KSHG | ONRENLandImmobilienKapItalverwaltungsgesellschaftmbH | 2023.3.1至2028.2.29 | 办公 | 有 |
5 | 1.Floor,Heinenkamp17a,38444Wolfsburg,Germany | 211.80 | 德国KSHG | FERCHAUGmbH | 2023.7.15至2026.12.31 | 办公 | 无1 |
6 | 3.Floor,Neckarstra?e16,71065Sindelfingen,Germany | 136.48 | 德国KSHG | UnionInvestmentRealEstateGmbH | 2018.9.15至2024.12.31 | 办公 | 无1 |
7 | Baciavillage,Baciacommune,182ADN66Road,Hunedoaracounty,Romania | 20,691.00 | 德国KSHG | CTPARKDEVAIISRL. | 2022.11.15至2033.8.14 | 工厂 | 有 |
注1:上表中第5项、第6项发行人子公司德国KSHG共计348.28m
的租赁物业未取得产权证书,此两处物业主要为德国KSHG员工的日常办公用房,租赁物业面积较小且可替代性较强,不存在违反德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德国KSHG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质
1-1-58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2003年8月29日,发行人进行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备案编码为322396008P,备案机关为昆山海关。
(2)2018年1月22日,发行人取得编号为“18012210252200000141”,备案号为“3204001178”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完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备案。
(3)2019年11月27日,昆山德可进行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备案的海关编码为“3223960AHB”,检验检疫备案号为“3276100195”,备案机关为昆山海关。
根据《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业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后,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昆山德可于2019年11月27日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后,已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4)2024年2月5日,昆山德可取得昆山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苏交运管许可苏字3205830057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031年8月17日,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业务发展战略
1、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以“为振兴中华民族工业,独树一帜,推波助澜”为使命,坚持“以劳动者为本,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与沪光人共荣辱,与合作者共发展”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全球高端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以全球化、智慧化为战略目标,努力成为整车电气模块领域的优秀方案解决供应商及线束行业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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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领航者。
(1)智能化战略公司将在信息化改造与自动化生产集成的基础上,继续通过自主设计、研发及合作验证,逐步改变传统线束工厂的生产模式,建立具有特色的智慧化现代线束生产模式。公司将继续推行以智能制造为基础的线束生产模式,以建设智慧化工厂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逐步实现全工艺流程自动化,同时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逐步引入自动化,将公司打造成智慧化的集团型企业。
(2)国际化战略在推进国际化业务方面,公司以建设智慧化工厂为突破口,力争解决成本、质量问题,为海外客户提供贴近式的研发设计及制造服务,在全球范围内打造可复制、成本可控、质量可靠的智能化制造模式。公司将利用现有客户基础,不断拓展国外高端客户资源,直接与国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合作,提升中国汽车线束厂商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成为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国际性企业。
2、经营理念公司坚持“以劳动者为本,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与沪光人共荣辱,与合作者共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为振兴中华民族工业,独树一帜,推波助澜”为使命,致力于成为智慧化、全球化的国际性汽车线束供应商。
3、经营目标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目标是:进一步发挥在研发、生产、服务、质量、品牌、市场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以高科技含量及高附加值产品为支柱,通过内涵增长和外延扩张的方式,持续提升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1)全球化战略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创新发展与持续进步,公司已成为民营线束企业中的领
1-1-60
军者,智能制造、研发水平、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均位于行业前列。在汽车线束配套相对稳定的格局下,逐渐扩大在高端品牌中的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已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同行水平。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将帮助公司建立与国际知名汽车生产厂商共同开发的平台,提升公司的研发高度与深度。在全球范围内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及制造水平,将有利于中国自主品牌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国际市场掌握话语权及主动权,提高市场地位,建立国际市场新格局。
智能制造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质量、可复制强的生产模式,有效解决了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高、用工劳务风险高的挑战,是公司践行全球化战略,快速、高效地实施全球化进程的重要基础。依托成熟的沪光智能制造系统,公司将以目前的德国子公司KSHG为起点,逐步在北美及德国地区建立研发中心及制造工厂,增强客户粘性,为德国大众、戴姆勒奔驰、通用集团及其他客户在全球的业务提供近距离的研发支持与就近生产批量供货。
(2)智慧化战略
随着公司生产管理基础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在数字化工厂的基础上,利用物联网、传感器、高效的数据系统等对生产、管理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采集、分析与应用,用大数据信息辅助企业科学合理的编排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实现智能调度与决策。同时,借助SAP系统打通企业内外部数据断点,形成全环境数据互联,有利于企业清楚掌握产销流程,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进一步减少生产线上人工的干预,实现生产管理全流程数据可追溯,建立人才、机器、物料、法律、环境、检测高度集成、互通互联的智慧化工厂。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领域已经取得了深入且广泛的战略布局。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研发、生产及客户资源优势,把握新能源汽车市场机遇,加强与国内外领先的新能源整车厂商的技术开发和业务合作,制定新能源汽车线束行业标准,进一步巩固优势地位,依托公司智能制造基础和技术领先优势,形成可复制的制造模式,突破地理空间限制,推进全球化战略,在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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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发展计划
1、生产开发计划公司将在现有自动化系统基础之上,继续提升自动化水平。公司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前工序的自动化生产,但后工序由于不同种类产品需求不一,工艺标准、操作流程存在差异,因此尚需要一定的人工投入。而人工操作成本较高,且容易出现失误,工作时间有限且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后工序总装等环节加强自动化研究,在最大限度上减少人工成本,建立起高度自动化的智能制造生产线。
2、产品开发计划公司将利用现有的产品开发经验,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线束业务,新能源汽车具有清洁、环保、可持续等优点,在国家大力提倡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已经克服技术障碍,走向市场,随着政策的支持,以及动力技术、配套设置趋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因为新能源汽车采用电力作为能源,因此对汽车线束的材质、生产工艺有着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已经和诸多知名汽车厂商开展了新能源汽车线束的开发合作,未来,公司将持续开展高压线束的研究开发工作,获取更多新能源汽车项目。
3、技术研发计划公司通过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加强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及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加大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等重点领域的应用研究,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和技术实力。
公司将继续利用和发挥“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平台优势,与同济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团队开展多种方式的长期合作,搭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新品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平台,为社会不断提供优质的新产品。
4、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将充分发挥已有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的优势,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
1-1-62
大力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提高对市场的覆盖与渗透能力,积极拓展其余高端市场业务,努力改善客户结构。公司目前在高端市场的大型汽车整车厂商中已有较高的知名度,但由于汽车线束领域内外资厂商仍具有明显优势,且首次进入汽车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往往需要长时间的评估,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努力获取高端客户。
公司将通过服务区域化和属地化的建设,实时掌握市场动向,进行公司产品的推广、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行业市场信息,了解顾客的真实需求;加强项目跟踪和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贴近终端客户,通过响应、评估、整改等方式提高服务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与客户保持良好的业务往来和良好的信誉关系,形成互为补充、相互配合、全面覆盖的整体营销管理网络架构。
5、人才储备计划
公司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培育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大对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发掘,引进优秀人才,建立起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库,优化人才结构,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在人才培育方面,公司制定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从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员工进行多层次培训,实现公司整体目标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目标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及文化素养。
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将制定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保持公司人才资源的稳定,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竞争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还将根据股权激励相关政策及公司的需要,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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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中涉及财务性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具体内容 | 2024年3月31日 | |
账面金额 | 是否是财务性投资 | ||
其他应收款 | 保证金及押金 | 909.69 |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 11,249.78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昆山农商行股权 | 6,711.73 | 是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预付设备款 | 3,383.19 | 否 |
财务性投资 | 6,711.73 | ||
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 4.08% |
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系持有的昆山农商行1.86%股权,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6,711.73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08%,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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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汽车行业发展推动上游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发展前景广阔汽车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国民经济产业支柱之一,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支持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有序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全球领先。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0%,创历史新高并实现两位数增长,且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累计规模以上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
4.07万亿元,同比增长
12.00%。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研究报告》,我国2022年和2023年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4.20万亿元和
4.41万亿元。长期来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态势稳定,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2、本土汽车线束企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国产替代大势所趋汽车线束是汽车电气系统的基础,是汽车不可或缺的重要零部件,是汽车重要的子系统之一。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尤其是国际知名品牌通常实行高标准、严要求的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汽车线束行业在资质、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进入壁垒,长期以来只有少部分国内汽车线束生产企业能够进入合资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
近年来,我国优质的本土线束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的产品技术和开发经验积累,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本土线束生产企业逐渐进入合资汽车品牌供应商体系,并且凭借与自主新能源车企的良好合作关系,率先进入新能源汽车配套供应体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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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优质的线束生产企业已在高压线束的设计开发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汽车线束的国产替代为大势所趋。
3、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高压线束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近年来,国家与各地方政府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呈高速发展态势,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
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和
37.9%,市场占有率达到
31.6%,高于上年同期
5.9
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的电动化趋势提升高压线束用量,并且对线束输送能力、机械强度、绝缘保护、电磁兼容及可靠性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根据《中国汽车高压线束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3-2030年)》,我国汽车高压线束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22年我国汽车高压线束行业市场规模为141.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59.59%。公司高度重视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布局,已积累了多家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质客户,相关高压线束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已形成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4、汽车行业智能化趋势凸显,推动特种线束广泛应用汽车智能化趋势推动特种线束广泛应用。与传统驾驶方式相比,智能驾驶通过整合激光雷达、摄像头、超声波传感器等设备及技术,帮助驾驶员实现更安全、更智能的驾驶体验,行车信息系统、人机交互控制系统、数字影音娱乐系统等的搭载则让驾驶过程更便利、更轻松。这些汽车智能化功能的实现都对汽车线束的高速传输能力、高可靠性、低延迟性、低辐射性、低功耗性、同步及时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助推能够达到相关智能化标准的特种线束被更广泛地应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巩固行业客户合作关系,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致力于为世界范围内的高端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得到了全球范围内客户的高度认可,并逐步成为汽车线束行业的全球领航者。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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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在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高压线束产品产能受限,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加强布局高压线束等产品的产能,提升公司汽车线束产品的设计升级、技术开发、生产制造、装配调试等综合能力,增强客户对公司高质保量交付产品的信心,进一步巩固与行业客户的合作关系,力争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提升核心产品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在国家各项产业政策支持带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不断取得突破,产业体系日趋完善。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提升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产品的生产能力,布局特种线束产品,优化升级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及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随着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高速发展,市场竞争也在加剧。为充分顺应智能制造领域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提升抗风险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致力于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增强汽车线束智能制造能力,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合理运用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增强资产结构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名(含本数)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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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名(含本数)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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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
P1=P0-D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1,032,824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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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 | 90,611.86 | 62,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6,500.00 | 26,500.00 |
合计 | 117,111.86 | 88,5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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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十)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项目代码 | 环评文号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 | 90,611.86 | 62,000.00 | 2101-320561-89-01-528219 | 苏环建〔2022〕83号第0453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6,500.00 | 26,5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17,111.86 | 88,5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发行人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甪直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昆山农商行系发行人关联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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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金成成先生,成三荣直接持有公司26,200.00万股,占比
59.98%,金成成直接持有公司6,550.00万股,占比15.00%,两位实际控制人无间接持股,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74.98%。按发行数量上限131,032,824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成三荣、金成成合计持股比例为57.6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完毕的程序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发行人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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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相关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批复,以及获得相关审核或注册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1,032,824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符合“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之规定。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年
月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超过18个月,符合时间间隔的要求。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九、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相关文件中列示的产能过剩行业,亦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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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聚焦汽车线束核心主业,拟建设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用于提升公司高压线束、特种线束等各类汽车线束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自动化智能制造优势,满足客户产品需求,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汽车线束生产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十、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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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项目代码 | 环评文号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 | 90,611.86 | 62,000.00 | 2101-320561-89-01-528219 | 苏环建〔2022〕83号第0453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6,500.00 | 26,5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17,111.86 | 88,5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聚焦汽车线束核心主业,拟建设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用于提升公司高压线束、特种线束等各类汽车线束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自动化智能制造优势,满足客户产品需求,推进公司战略发展。
(1)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90,611.86万元,拟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62,000.00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具体构成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建设工程费 | 56,837.45 | 29,678.00 |
2 | 设备购置费 | 32,322.00 | 32,3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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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构成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 | 预备费 | 852.41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600.00 | - |
合计 | 90,611.86 | 62,0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新地块建设主厂房、仓库等,并投入建设高压线束前工程生产线、高压线束后工程生产线、特种线束自动化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生产高压线束、特种线束等各类汽车线束。
(3)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计划为四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现已开工建设,仍处于前期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障碍的重大风险。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
H1 | H2 | H1 | H2 | H1 | H2 | H1 | H2 | ||
1 | 工程规划设计 | ||||||||
2 | 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 | ||||||||
3 | 设备购置 | ||||||||
4 | 设备安装调试 | ||||||||
5 | 员工招聘及培训 | ||||||||
6 | 投产运营 |
2、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聚焦汽车线束核心主业,拟建设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用于提升公司高压线束、特种线束等各类汽车线束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自动化智能制造优势,满足客户产品需求,推进公司战略发展。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汽车线束生产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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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的必要性(
)提升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在国家各项产业政策支持带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不断取得突破,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3.1万辆,超越美国和欧盟成为世界电动汽车最大市场;2021年,销量增至
352.1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50%以上;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再创新高,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达688.7万辆,同比增长95.6%,市场渗透率达25.6%;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市场渗透率增至
31.6%。公司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提升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生产能力,进一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及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市场竞争力。
(2)全面布局特种线束产品,优化升级公司产品结构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线束对信号传输、抗干扰、能耗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相应对特种线束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相比传统线束,特种线束具有高传输速度、高可靠性、低电磁辐射、低功耗、低延迟以及同步实时性技术特点,如FAKRA同轴线已逐步替代FM/AM馈线、GPS天线,并且特种线束连接组件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由单一型向集成型发展,减少体积,提高集成度、提升工厂装配效率。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布局特种线束产品的研发生产,建设智能化的特种线束自动化生产线,优化升级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增强汽车线束自动化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汽车线束是汽车电路的网络主体,将中央控制部件与汽车控制单元、电气电子执行单元、电器件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汽车电器电控系统。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系统,致力于为世界范围内的高端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随着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高速发展,市场竞争也在加剧。为充分顺应智能制造领域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提升抗风险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致力于提高自动化智能制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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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高压线束前工程生产线、高压线束后工程生产线、特种线束自动化设备等,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增强汽车线束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项目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丰富的汽车线束产品研发及设计经验
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一级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正向研发、设计,并依托独立、灵活的智能制造系统、领先的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技术,取得了客户及合作开发供应商的广泛认可。公司设立产品开发部及工程部,并下设新技术、新材料、高压线束组等多个团队覆盖各类产品的研究及设计开发,并在上海设立工程中心,建立德国子公司KSHG,为上汽大众、德国大众提供贴近式的同步研究开发。
经过多年与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同步开发的经验、数据积累,公司具备在零件数据研究、线束产品开发、产品设计验证及智能制造验证等方面持续为客户提供技术和成本优化方案的能力,在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特种线束等领域具有良好的产品研发及设计经验,已进入诸多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供应商体系,是目前为数不多拥有主动开发测试能力的汽车线束供应商之一。
(
)公司拥有领先的智能生产制造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全球范围内优质的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高端产品及服务,逐步成为国际领先的汽车线束供应商。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由于其工艺要求较高,生产时无法进行返工,因此智能制造体系成为精确控制生产精度、保证产品质量、实现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的重要保障。公司以智能辅助设计平台及设计工程工艺制造数据一体化的技术领先策略为指导,以建设智慧化工厂为突破口,逐步形成公司自有的、可复制的贯穿于仓储、物流、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化制造系统规划模式。
同时,公司与Komax(库迈思)、ABB(阿西布朗勃法瑞公司)、KUKA(库卡)等全球智能制造设备供应商合作,选择国际智能制造品牌装备,集成工业机器人、电控系统、物联网、信息化等技术,实现了高效、准确、低成本的仓储、物流、智能装配、智能检测,并打造了集仓库管理、数据采集与监视监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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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程设计于一体的智能化生产制造平台,可以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快速适应市场日益增加的业务需求提供方案支持。
(3)公司深度参与行业主要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支柱产业,将带动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公司前瞻性地针对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开展早期研究,依靠丰富的线束研发、制造经验及对线束行业标准的深刻理解,参照包括奔驰、大众、通用、上汽等主流高端车企及新兴车企的专用标准,按照严格的标准设计并起草了产品标准体系,能够满足目前主要汽车整车厂商的要求。
公司按照严格的质量标准设计并建立电压、空气洁净度及自动化率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高兼容度柔性化制造系统,采用无尘防静电处理,车间内保持恒温、恒湿状态。公司与国际知名的权威检测机构如德国DEKRA(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等进行合作,确保公司开发的高压线束产品可靠性。
(4)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管理团队在汽车线束研发、工艺、生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前瞻性地结合汽车线束生产特点,首创性的将全流程智能制造引入汽车线束的生产当中,在行业中树立了智能制造的典范,在改善自身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的同时,推动行业进行生产模式的改造。公司的主要研发、工程、生产、质量、销售、采购负责人及高管团队在行业中均拥有
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对汽车线束行业具有深入的了解,有着深厚的研发、业务开发、管理等能力,是公司顺利实施本项目的重要保障。
综上,公司拥有丰富的汽车线束产品研发及设计经验、领先的智能生产制造管理体系,并深度参与行业主要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同时丰富的管理团队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公司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5、项目实施主体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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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的批复文件公司已取得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出具的备案证明(备案证号:昆张备〔2023〕113号),项目代码为2101-320561-89-01-528219。公司已经取得本项目坐落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编号: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4797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7,521.72m
。公司已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对本项目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2〕83第0543号)。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1)收入测算本项目的收入根据收益期间内的销量以及单价进行计算而得,公司结合在手项目以及报告期内的产品价格水平,对本项目的销量及价格进行预计。
(2)成本测算本项目产品的毛利率参考公司产品的历史平均毛利率进行预计,根据收入以及毛利率水平进行本项目的营业成本测算。(
)期间费用测算本项目的期间费用率总体参考公司现有期间费用率以及项目特点等因素进行测算。
(4)折旧摊销测算根据公司现有会计政策,确定本项目建筑工程及采购相关设备的折旧摊销参数。
(5)税金测算本项目根据适用税率测算相应的税金,与公司现有税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6)现金流预测及效益测算根据上述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财务数据的测算,计算本项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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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各年度现金流,得出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03%,本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概况本次募集资金中26,5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整体规模适当。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降低资产负债率,控制财务风险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42%,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公司的债务压力会给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带来了一定的负担。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2)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近年来流动资金占用规模不断增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等支出预计将相应增长,进一步增加了公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2021-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4,783.98万元、327,789.05万元和400,275.4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88%。保守估计,假设公司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为20%,则公司2024-2026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分别为480,330.55万元、576,396.67万元和691,676.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仅为测算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并非公司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假设公司未来三年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值占营业收入比例与2021年-2023年相应比例的平均值保持一致,则公司2024-2026年的流动资金缺口合计73,43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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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 | 2021-2023年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值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营业收入 | 400,275.46 | - | 480,330.55 | 576,396.67 | 691,676.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 214,739.01 | 48.27% | 231,854.44 | 278,225.33 | 333,870.40 |
预付账款(合同资产) | 1,429.10 | 0.77% | 3,717.00 | 4,460.40 | 5,352.48 |
存货 | 72,100.19 | 19.21% | 92,273.11 | 110,727.74 | 132,873.28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288,268.30 | 68.25% | 327,844.56 | 393,413.47 | 472,096.1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03,258.39 | 45.39% | 218,034.07 | 261,640.89 | 313,969.07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896.31 | 0.08% | 401.52 | 481.83 | 578.19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204,154.70 | 45.48% | 218,435.60 | 262,122.72 | 314,547.26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84,113.61 | - | 109,408.96 | 131,290.75 | 157,548.90 |
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额 | - | 25,295.35 | 21,881.79 | 26,258.15 | |
2024-2026年资金缺口 | 73,435.30 |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补充流动资金26,50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实公司营运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夯实公司资本实力,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实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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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53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900,943.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629,056.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
月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8号)。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月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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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962.9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6,962.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6,962.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其中:2020年度 | 16,962.9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 | 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 | 注1 | |
2 | 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 | 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 | 2,962.91 | 2,962.91 | 2,962.91 | 2,962.91 | 2,962.91 | 2,962.91 | - | 注2 | |
合计 | 16,962.91 | 16,962.91 | 16,962.91 | 16,962.91 | 16,962.91 | 16,962.91 | - |
注1: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于2021年5月开始陆续投产使用,于2021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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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194.1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9,206.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9,206.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其中:2022年度 | 40,144.59 | ||||||||
2023年度 | 7,230.55 | ||||||||||
2024年1-3月 | 1,831.4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① | 实际投资金额②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③=①-② |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 | 49,300.00 | 49,300.00 | 29,312.43 | 49,300.00 | 49,300.00 | 29,312.43 | -19,987.57 | 2023年12月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9,894.14 | 19,894.14 | 19,894.14 | 19,894.14 | 19,894.14 | 19,894.14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69,194.14 | 69,194.14 | 49,206.57 | 69,194.14 | 69,194.14 | 49,206.57 | -19,987.57 |
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19,987.57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46.50万元,合计金额为20,034.07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公司整合了原有线束产线以及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调整了设备采购。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6,581.56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50.06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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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沪光股份作为募投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0.00元,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26日完成注销,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不存在差异。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 | 49,300.00 | 29,312.43 | -19,987.57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19,987.57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公司整合了原有线束产线以及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调整了设备采购 |
补充流动资金 | 19,894.14 | 19,894.14 | - | |
合计 | 69,194.14 | 49,206.57 | -19,98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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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2月27日,募集资金已使用49,162.52万元,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6,581.56万元外,结余募集资金13,450.06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结余募集资金占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1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余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4月25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3月 | 合计 | |||
1 | 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 | 项目达产后年均净利润15,466.89万元 | 455.08 | 1,075.42 | 3,467.14 | 264.57 | 5,262.21 | 5,262.21 | 否 |
2 | 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含“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和“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其中“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于2021年5月开始陆续投产使用,2021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累计实现收益5,262.21万元(2024年1-3月实现收益未经审计),承诺累计收益为项目达产后年平均净利润15,466.89万元,差异原因系下游汽车行业影响及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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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实现收益未达到承诺收益。“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主要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实现货物运输的自动化运作和高效率优化管理,不直接产生效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3月 | 合计 | |||
1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 | 项目达产后年均净利润7,754.5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726.75 | 1,796.36 | 10,523.12 | 10,523.12 | 是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于2023年开始产生效益,2023年实现收益为8,726.75万元,达到承诺效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010号),沪光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沪光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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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金成成先生,成三荣直接持有公司26,200.00万股,占比59.98%,金成成直接持有公司6,550.00万股,占比15.00%,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74.9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变动。按发行数量上限131,032,824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成三荣、金成成合计持股比例为57.6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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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发行人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甪直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昆山农商行系发行人关联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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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公司产品汽车线束以汽车为载体,生产经营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亦受宏观经济波动、环保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将导致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的风险我国汽车高压线束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高度重视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布局,已积累了多家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质客户,相关高压线束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已形成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如果下游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间接影响公司高压线束的营业收入。
(三)新能源汽车行业降价的风险2024年年初,比亚迪旗下两款插混车型秦PLUS荣耀版和驱逐舰05荣耀版上市,起售价相较于上一版本冠军版车型均下降了约2万元。随后小鹏、长安启源、哪吒汽车、上汽通用五菱等新能源品牌纷纷跟进降价。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线束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如果后续新能源整车企业价格战持续激烈,可能倒逼产业链上游降价,公司将面临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目前我国汽车线束行业仍然较为集中,且外资品牌占主要地位,公司依靠坚实的产品质量以及优秀的研发能力,已经进入大众汽车集团、戴姆勒奔驰、通用汽车集团、奥迪汽车集团、福特汽车、上汽集团、赛力斯等全球汽车整车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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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供应商体系,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未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持续发展,将吸引更多的汽车线束厂商进入该领域,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紧跟汽车整车厂的开发速度,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况,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合计均超过70%,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这与汽车整车行业呈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征保持一致,公司已与上汽大众、上汽集团、赛力斯等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未来因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或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导致公司销量减少或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导线、端子,其成分主要为铜,铜材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市场需求、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出现较大波动。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铜价补差或调整产品价格的方式抵御铜价波动风险,但未来若铜价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与客户对于铜价补差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研发风险公司下游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具备特定的生命周期,针对下游行业客户推出的新产品,公司需持续与其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并经过客户严格的认证之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具有认证周期长、环节繁多、流程复杂等特点。虽然公司基本实现与客户同步研发设计及技术协调,且在客户的现场考核及评审中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但随着下游行业结构性调整及技术进步,客户将对公司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更短的研发周期及更高的产品竞争力也纳入了考察范围。若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及响应周期等方面不能同步跟进,将无法满足市场的要求,公司产品也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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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波动,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4,783.98万元、327,789.05万元、400,275.46万元及153,292.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4.42万元、4,093.11万元、5,409.69万元及10,079.15万元。公司目前已定点的项目较多,但如果主要车型量产时间延迟或实际产量未达预测,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的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0,863.51万元、121,672.22万元、185,306.47万元及179,016.1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7.91%、
27.13%、33.10%及30.04%,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上汽大众、上汽集团、赛力斯等整车制造商,信誉度高,周转较快,保持着良好的回款记录。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022.25万元、74,931.98万元、72,100.19万元及90,667.89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03%、16.71%、
12.88%及15.21%。公司目前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且严格按照客户需求计划进行供货,存货周转较快,但若未来遇到管理不善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则会增加公司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控制权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成三荣先生,发行前其持有公司59.9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二人系父子关系,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
74.98%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成三荣、金成成仍将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尽管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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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进行不当控制,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以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做出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国家和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导致出现项目未能按期投入运营、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或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培育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审批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如下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本次发行能否完成上述程序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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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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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成三荣 | 金成成 | 王建根 | ||
成磊 | 张玉虎 | 陈翌 | ||
陶奕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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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朱雪青 | 周晔 | 陶晓坚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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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史媛媛 | 宋营 | 吴剑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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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成三荣
实际控制人签名:
金成成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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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胡梦月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启强杨鑫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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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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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曹一然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
陈志坚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
张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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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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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声明
(一)公司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
2、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效安排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合法、科学、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销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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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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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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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之《董事会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声明》之盖章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