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2日发出,于2024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2023年前三季度以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59元/份调整为15.657元/份。
因董事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与激励对象来利金先生、陈建峰先生为亲属关系,赵宇宁先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该议案董事傅利泉、陈爱玲、赵宇宁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并按照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对象预计共3,79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0,262,4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2%。
因董事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与激励对象来利金先生、陈建峰先生为亲属关系,赵宇宁先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该议案董事傅利泉、陈爱玲、赵宇宁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达成,3,798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184,927份,行权价格为
15.657元/份。
因董事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与激励对象来利金先生、陈建峰先生为亲属关系,赵宇宁先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该议案董事傅利泉、陈爱玲、赵宇宁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