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合计转增股本76,405,757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5,627,886股变更为242,033,64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5,627,886元变更为人民币242,033,64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62.788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03.3643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62.788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203.3643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