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昌光电”)为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公司和禅昌光电。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禅昌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1.35亿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为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的实施主体禅昌光电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2年,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6年5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