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6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 (5.04元/股×85%=4.284元/股)的情况,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同意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修正“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
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5.04元/股),则“永鼎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建议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的公告》(临2024-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定于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52)。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