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
2、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
3、授予价格:9.00元/股
4、授予人数:73人
5、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1,250,000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周豪良 | 董事长、总经理 | 10 | 8.00% | 0.12% |
周威迪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2.70 | 18.16% | 0.28% |
朱萍 | 财务总监 | 12.00 | 9.60% | 0.15% |
核心员工70人 | 80.30 | 64.24% | 1.00% | |
合计 | 125.00 | 100.00% | 1.55%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保留
两位小数。本次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周豪良 | 董事长、总经理 | 38 | 顾大易 | 核心员工 |
2 | 周威迪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9 | 黄立前 | 核心员工 |
3 | 朱萍 | 财务总监 | 40 | 徐玲 | 核心员工 |
4 | 贾全勇 | 核心员工 | 41 | 王木霞 | 核心员工 |
5 | 冯庆忠 | 核心员工 | 42 | 刘卫平 | 核心员工 |
6 | 陆云 | 核心员工 | 43 | 李爱红 | 核心员工 |
7 | 彭惠群 | 核心员工 | 44 | 辛莉娟 | 核心员工 |
8 | 曹艳 | 核心员工 | 45 | 倪瑞英 | 核心员工 |
9 | 杜宏见 | 核心员工 | 46 | 杨秋灵 | 核心员工 |
10 | 吴菲萍 | 核心员工 | 47 | 董存璐 | 核心员工 |
11 | 曹俊廷 | 核心员工 | 48 | 任天群 | 核心员工 |
12 | 肖利明 | 核心员工 | 49 | 杨会玲 | 核心员工 |
13 | 黄雪明 | 核心员工 | 50 | 毛高艳 | 核心员工 |
14 | 林叶 | 核心员工 | 51 | 张丹丹 | 核心员工 |
15 | 张燕 | 核心员工 | 52 | 周月美 | 核心员工 |
16 | 俞懿 | 核心员工 | 53 | 杜荣 | 核心员工 |
17 | 江德造 | 核心员工 | 54 | 孙可望 | 核心员工 |
18 | 邱文 | 核心员工 | 55 | 郑乐艳 | 核心员工 |
19 | 居维佳 | 核心员工 | 56 | 杨淳钧 | 核心员工 |
20 | 张本三 | 核心员工 | 57 | 陈珊珊 | 核心员工 |
21 | 何芳 | 核心员工 | 58 | 薛耀忠 | 核心员工 |
22 | 张雷 | 核心员工 | 59 | 谢亚军 | 核心员工 |
23 | 谢春华 | 核心员工 | 60 | 桑修荣 | 核心员工 |
24 | 徐明智 | 核心员工 | 61 | 李纯芝 | 核心员工 |
25 | 李春雷 | 核心员工 | 62 | 刘金穆 | 核心员工 |
26 | 刘强 | 核心员工 | 63 | 朱正静 | 核心员工 |
27 | 蒋超 | 核心员工 | 64 | 陈怡彤 | 核心员工 |
28 | 孙蚌蚌 | 核心员工 | 65 | 胡凤 | 核心员工 |
29 | 蒋菊 | 核心员工 | 66 | 张仲平 | 核心员工 |
30 | 吴热权 | 核心员工 | 67 | 谭恋华 | 核心员工 |
31 | 黎花 | 核心员工 | 68 | 徐兴明 | 核心员工 |
32 | 陈二兵 | 核心员工 | 69 | 田孝勤 | 核心员工 |
33 | 丁俭军 | 核心员工 | 70 | 吕明桥 | 核心员工 |
34 | 陈春杰 | 核心员工 | 71 | 孙善金 | 核心员工 |
35 | 杨丽丽 | 核心员工 | 72 | 唐平 | 核心员工 |
36 | 王力 | 核心员工 | 73 | 陈央及 | 核心员工 |
37 | 汪杰 | 核心员工 |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限售安排: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考核年度 |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4300万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4800万元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5200万元 |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达标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年度考核。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才能100%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则
视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它本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对其的股权激励,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激励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4]B2002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已收到7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11,250,000.00元,所有款项均以货币形式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5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125 | 252.50 | 98.19 | 96.79 | 46.29 | 11.22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及对可行使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 |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376,103 | 35.17% | -1,250,000 | 27,126,103 | 33.6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306,500 | 64.83% | 1,250,000 | 53,556,500 | 66.38% |
合计 | 80,682,603 | 100.00% | 0 | 80,682,603 | 100.00% |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4]B2002号)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