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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60,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商用”)获审通过的担保额度为2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专项贷款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康冠科技就康冠商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证,被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为34,000万元。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被担保方担保方公司持有被担保方的 股权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康冠商用康冠科技100%67.53%130,000.00164,000.0086,000.00

注:1、“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中的“担保余额”指: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所签署且生效中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下同;

2、“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指: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3、本次公司为康冠商用提供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科华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5,1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23号1#楼第一层B区和第三、四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转口贸易;设备仪器租赁。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电子白板机、触控一体机、液晶拼接墙、电视拼接墙、网络广告机、楼宇广告机、多媒体互联网信息发布系统、监视器、摄像机、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板、硬盘录像机、液晶显示终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产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康冠商用
2023年度 (经审计)资产总额327,148.74
负债总额192,831.81
净资产134,316.94
营业收入439,453.17
利润总额16,977.28
净利润16,991.44
2024年一季度 (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6,840.69
负债总额288,266.16
净资产138,574.53
营业收入86,976.92
利润总额3,990.14
净利润3,883.17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康冠科技就康冠商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与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康冠商用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4,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760,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等值人民币359,020.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76%。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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