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四年七月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5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及投票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和提问环节)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上述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将于近期到期,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上述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