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15华业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下表所示。
表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发行时间 | 上次主体评级 | 上次债项评级 | 上次评级展望 | 上次评级时间 | 存续规模(亿元) | 备注 |
122424.SH | 15 华业债 | 2015/8/5 | C | C | -- | 2023/6/26 | 13.46 | 已实质违约 |
跟踪期内,联合资信关注到:
(1)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与函证相关的报表科目和资产相关的报表科目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真实性以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审计受限等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营业总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227.65%,利润总额-9.84亿元,持续亏损。截至2023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36.89亿元,较上年底下降9.72%,合并负债总额164.33亿元,较上年底增长3.70%;所有者权益为-127.44亿元,持续为负。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0.96%,对外质押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97.67%。
(2)2018年9月,公司遭遇合同诈骗事件,合同诈骗事件直接导致公司存量应收账款面临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风险。截至2023年底,公司合同诈骗案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案件现已终审,相关赃款追缴工作亦在同步进行。
(3)2023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9号:因公司未完整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信息和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其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未充分披露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等违法违规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利润连续亏损,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并涉及多起公司借款和合同纠纷等诉讼事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不能支撑“15华业债”的偿还,其信用状况并无实质改善。跟踪期内,公司称择优选择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等模式解决公司债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相关工作未有新进展。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维持“15华业债”的信用等级为C。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