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关于取消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部分议案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