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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3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江通信
股票代码:       6003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694019
传真:027-87693503
联系人:陈继哲
               签署日期: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声       明
    一、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
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报告尚需履行国资委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取得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等有权审批机关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尚需武
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债券的持有人会议通过并在国家发改委
备案(如需)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决定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6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7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5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烽火科
                         指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技、本公司
长江通信、上市公司       指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邮科院               指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光迅科技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                 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泰电源                 指   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发投                   指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高科                 指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经发投、武汉高科分别将其持有的长江通信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18.08%和 10.55%股份增资至烽火科技,烽火
                              科技因此持有长江通信 28.63%股份的行为
                              经发投、武汉高科由于以其持有的部分长江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股份增资烽火科技导致长江通信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的行为
                              2012 年 2 月 10 日,武汉市国资委与武汉邮科
                              院签署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战略合作协议》         指
                              委员会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之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
                              2012 年 12 月 27 日,武汉邮科院、烽火科技、
                              与经发投、武汉高科签署的《武汉邮电科学研
                              究院、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经济发展
《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指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之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武汉市国资委             指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政府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0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201000002763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力新能源、电池、
电源、电缆、特种线缆、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安全智能系统的开发、研制、技术
服务、销售、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劳务派遣;对企业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
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鄂国地税武字 420101581816138
    股东名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694019
    联系人:陈继哲
   (二) 简要历史沿革
      1、 公司设立
    烽火科技由武汉邮科院于 2011 年 9 月 6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 亿元。
      2、 第一次无偿划转
    烽火科技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向武汉邮科院申报将烽火
通信 55.12%股权、光迅科技 46.25%股权、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49.60%股权、武汉烽火富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15.75%股权和武汉烽火众智
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5.00%股权无偿划拨至烽火科技的议案。
    2011 年 9 月 16 日,武汉邮科院作出决定同意上述划转事项。
    2011 年 12 月 2 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
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
权[2011]1339 号)核准武汉邮科院以其持有的光迅科技 46.25%股权和烽火通信
55.12%股权无偿划拨给烽火科技。
    2011 年 12 月 5 日,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6%股权、武
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5%股权、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5.75%股权、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和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的无偿划转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1]2025 号)核准烽火科技因上述无偿划转事项豁免要约收购。
    2012 年 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武
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2141 号)核准烽火科技因上述无偿划转事项豁免要约收购。
    2012 年 1 月 30 日,烽火通信因股权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2 年 1 月 31 日,光迅科技因股权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3、 货币增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2011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的通知》,武汉邮科院以货币方式对烽火科技增资 5 亿元,并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烽火科技注册资本由 1 亿元增
加至 6 亿元。
      4、 第二次无偿划拨
    2012 年 8 月 16 日,武汉邮科院作出关于无偿划转银泰电源 34.17%股权的
决定。2012 年 9 月 20 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910 号)同意划转银
泰电源 34.17%股权。2012 年 9 月 26 日,银泰电源 34.17%股权无偿划转在武
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股权变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 股权结构图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武汉邮科院,武汉邮科院持有本公司 100%的股权,武
汉邮科院是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武汉邮科院
                                         100%
                               烽火科技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注册资金为 163,324.38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童国华,武汉邮科院的业务范围为: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
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
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烽火科技外,武汉邮科院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表
所示:
                                    持有的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益比例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北京北方烽火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
                   2000 万元         100%
技有限公司                                      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未取得行
                                                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光纤通讯系统下的光器件、模块和子系
美国美光通信公
                  100 万美元         100%       统产品的销售、原材料采购、技术及相
司
                                                关服务业务
                                                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武汉同博科技有
                 2,644.85 万元       100%       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加工线缆盘、包
限公司
                                                装箱、钢带分切;制售纯净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或控制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的权益比例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
烽火通信科技股
                 48,236.128                    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
份 有 限 公 司                    51.34%
                    万元                       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
(600498)
                                               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
武汉光迅科技股                                 信息科技领域或光、电器件及产品的研制、
份 有 限 公 司   16,000 万元      48.24%       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
(002281)
                                               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
                                               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
                                               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
武汉虹信通信技
                 22,000 万元       100%        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术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防雷设计及施工(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
                                               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武汉烽火众智数   17,650 万元      79.89%       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
                                持有或控制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的权益比例
字技术有限责任                                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
公司                                          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
                                              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货物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范围中国家有
                                              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
                                              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
武汉光谷烽火科                                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
技创业投资有限    12,500 万元     49.6%       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公司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
                                              理顾问机构
                                              电源及电源智能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高
                                              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锂电池、
                                              胶体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及系统设
                                              备、节能产品、新能源及材料(太阳能组
                                              件系统集成、风力及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集
                                              成、控制器、逆变器、燃料电池、超级电
银泰电源           9,600 万元    34.17%
                                              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性服务;
                                              光电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集成及施工;
                                              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池安装和回放;
                                              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
                                              的货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
                                              方可经营)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本公司是中国优秀的信息通信领域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武汉.中国
光谷”的核心企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覆盖光纤通信技术、数据通信
技术、无线通信技术与智能化应用技术四大产业的发展格局,是集光电器件、光
纤光缆、光通信系统和网络于一体的通信高技术企业。
    公司坚持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智能化应用四大业务方向,以自
有知识产权的光电子设计与制造技术、ASIC 设计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光纤制
造技术以及光纤传感技术为核心技术,构筑竞争优势,以提供下一代网络(NGN)、
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无线移动网和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为主攻目标,整合资源,
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逐步成为集传输、数据、交换、无线通信、光电器件、光
纤传感为一体的信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
和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
    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6 日,2011 年及 2012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简要
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两时点财务表现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是 2012 年烽火通信、
光迅科技的控股权以及武汉邮科院其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划转至本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或2011年                  2012年9月30日
             总资产                      445,391.32                      1,832,766.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1,117.18                      504,977.04
           营业收入                           -                          879,293.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0                         27,342.83
         净资产收益率                     -0.01%                            5.41%
           资产负债率                      61.3%                            51.1%
    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 2009-2011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1年12月31            2010年12月31      2009年12月31
               项目
                                  日或2011年              日或2010年        日或2009年
总资产                           1,733,127.60            1,379,647.57       1,204,507.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8,579.81              352,780.64         316,545.17
营业收入                          1,119,545.94            924,168.96         745,484.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984.32              29,667.68          23,421.17
净资产收益率                        6.06%                   8.41%              7.40%
资产负债率                          57.63%                 54.63%             54.8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本公司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童国华         男      博士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鲁国庆         男      硕士      董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余少华         男      博士      董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吕卫平         男      硕士      董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徐杰      男     硕士       董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向军      男     本科       监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夏存海     男     硕士       监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陈建华     男     硕士       监事        中国   湖北武汉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股权情况
   (一)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股权情况
    本公司直接持有 A 股上市公司烽火通信(600498)51.34%的股份,为烽火
通信的控股股东。
    本公司直接持有 A 股上市公司光迅科技(002281)48.24%的股权、为光迅
科技的控股股东。
    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本公司通过烽火通信持有广发基金管理公司 16.67%股权和江苏省征信有限
公司 15%股权,除此之外,未持有任何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
   (二) 武汉邮科院持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股权情况
    武汉邮科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武汉邮科院通过烽火通信持有广发基金管理公司 16.67%股权和江苏省征信
有限公司 15%股权,除此之外,未持有其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决定
   一、   本次交易的目的
    光通信产业存在着高科技、高投入的特点,因此在市场充分竞争、利润率
逐步下降的条件下通过企业自身积累来达到规模效益已经很难,必须通过行业
整合的方式来做大做强,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融资能力,
发挥协同效应,形成竞争优势,抵御风险,打造“国际领先、世界一流”企业。
    烽火科技作为集光电器件、光纤光缆、光通信系统和网络于一体的通信高
技术企业,此次将长江通信的部分股权以股权出资方式注入烽火科技,产业整
合将给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的协同效应,也有望改善长江通信主营业务的经营表
现,实现长江通信未来全面、协调及可持续的发展。
   二、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
处置长江通信股份的计划。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2年2月10日,武汉邮科院与武汉市国资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2月22日,武汉市国资委以《关于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拟协议转让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批复》(武
国资发展[2012]1号)和《关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武汉
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批复》(武国资发展[2012]2号
予以核准;
    2012年3月14日,湖北省国资委以《省国资委关于武汉经发投和高科集团
拟以所持长江通信国有股增资烽火科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意见的函》(鄂国
资产权函[2012]34号)原则同意增资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采取直接签订
转让协议的方式;
    2012年12月27日,武汉邮科院院长办公会同意签署《增资暨股份转让协
议》;
    2012年12月27日,烽火科技董事会同意签署《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12月27日,经发投董事会同意签署《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12月27日,武汉高科董事会同意签署《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12月27日,武汉邮科院、烽火科技、经发投、武汉高科四方共同签
署《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报告尚需履行国资委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等有权审批机关的核准
或备案;
    本次交易尚需经发投企业债券已发行债券的持有人会议通过并在国家发改
委备案(如需)后方可实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江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烽火科技并未持有长江通信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烽
火科技将持有28.63%股权,其中经发投以其持有的长江通信18.08%股权增资至
烽火科技,武汉高科以其持有的长江通信10.55%股权增资至烽火科技。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2年12月27日,武汉邮科院、烽火科技、经发投、武汉高科共同签署了
《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转让增资方案
    烽火科技拟以增资形式受让经发投所持长江通信35,792,820股股份(占股份
总额的18.08%)以及武汉高科所持长江通信20,889,477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10.55%),合计受让长江通信56,682,297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28.63%),经发
投及武汉高科拟向烽火科技转让该等股份,以该等股份对烽火科技增资并取得烽
火科技新增股权;武汉邮科院作为烽火科技唯一股东同意上述增资事宜。
      2、 长江通信股份转让价格
    各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份转让暨增资中标的股份的价格以鄂众联评报字
[2012]第179号《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即经发投所持相应标的
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5,549.02万元,武汉高科所持相应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26,583.41万元,全部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合计为72,132.43万元。
      3、 烽火科技评估值
    根据鄂众联评报字[2012]第178号《资产评估报告》,烽火科技的净资产评估
值为902,596.24万元,最终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准。
      4、 本次增资方的持股比例安排
    烽火科技目前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根据上述长江通信股份转让价格及
烽火科技净资产评估值,本次烽火科技注册资本从60,000万元增加至64,795万
元,其中:
    (1)经发投以其所持相应标的股份向烽火科技出资45,549.02万元,其中
3,027.87万元用于增加烽火科技注册资本,剩余42,521.15万元列入烽火科技资
本公积,本次股份转让暨增资完成后,经发投在烽火科技股本总额中的持股比例
为4.67%;
    (2)武汉高科以其所持相应标的股份向烽火科技出资26,583.41万元,其中
1,767.13万元用于增加烽火科技注册资本,剩余24,816.28万元列入烽火科技资
本公积,本次股份转让暨增资完成后,武汉高科在烽火科技股本总额中的持股比
例为2.73%。
    (3)待国资委对鄂众联评报字[2012]第178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鄂众联评报
字[2012]第179号《资产评估报告》予以备案之后,各方根据国资委备案的烽火
科技净资产评估值及长江通信股份评估值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如相关评估值有变
化),对上述所确定的烽火科技注册资本增加额、经发投及武汉高科可分别获得
的烽火科技股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 协议生效及实施条款
    《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各方
各自公章,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转让暨增资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份转让暨增资的实施,需以经发投企业债券的持有人会议通过并在国
家发改委备案(如需),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会议通过为前提。
      6、 长江通信股份的交割过户安排
    (1)在不影响《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各项保证的前提下,经发投、武汉
高科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标的股份过户至烽火科技名下的程序;
    (2)如《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通过经发投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
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条件满足的日期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则经发投、武汉高科
所持标的股份应在《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关于通过经发投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
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120日内完成标的股份过户至烽火科
技名下的程序。
   (二) 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情况
    本次收购涉及的长江通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上市公司收购采用增资方式进行,经发投、武汉高科分别以其持有的部
分长江通信股份增资至烽火科技,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收
购不涉及现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     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调整长江通
信主营业务的计划。
    二、     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长江通信或其子
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三、     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拟改变长江通信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烽火科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长江通信
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长江通信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
    烽火科技与长江通信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
合同或者默契。
    四、     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对长江通信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     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对长江通信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调
整的计划。
    六、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在本次收购完成后针对长江通信分红
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七、   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烽火科技没有其他对长江通信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烽火科技将持有长江通信28.63%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长江通信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烽火科技保持
独立,本次收购完成后,长江通信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独
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各环节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烽火科技承诺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长江通信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
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长江通信将继续拥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与本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方
面做到“五分开”。
    二、    同业竞争及避免措施
    (一) 关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
    1、烽火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
    (1)主营业务同业竞争情况
    长江通信旗下控股子公司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
公司和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不同类型的光通信传输设备和光接
入网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及产品品种
                                      光纤数字传输设备的生产和销售(SDH/MSTP、
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       51%
                                      DWDM、PTN 以及全光网网络系统)
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公                主要依托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承担相关产
                           92.94%
司                                    品的销售、工程和服务工作
                                      光接入网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三网合一型
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       54.98%
                                      ONU、EPON 家庭网关、ODN 配套设施)
    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烽火通信为国内大型的光通信传输设备和光接入网
设备生产厂商,烽火通信生产的产品涵盖了上述三家公司的产品。烽火通信与上
述三家公司的业务类型和产品类似,但各自侧重的行业、客户存在显著差别,武
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和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为电力行
业客户,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销售对象为广电行业客户,烽火通信主要销
售对象为国内电信运营商。
    上述三家公司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              16,056.04    1,751.09        1,465.10
            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公司            26,825.25    2,802.35        1,069.22
   2009
            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                3,506.59     -1,545.31       -1,029.80
                          合计                  46,387.88     3,008.13       1,504.52
            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              13,598.63     1,175.11        934.0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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