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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莉斐女士(董事长)、王潇瑟女士、杨永先生、于雪霞女士、王艳秋女士、吴文浩先生

独立董事:梁彤先生、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梁彤先生(主任委员)、王彦亮先生、王潇瑟女士

提名委员会:王彦亮先生(主任委员)、赵丹女士、王莉斐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丹女士(主任委员)、梁彤先生、王莉斐女士

战略委员会:王莉斐女士(主任委员)、王潇瑟女士、王艳秋女士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冯珊珊女士(监事会主席)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海生先生、王紫睿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王莉斐女士副总经理:王艳秋女士、于雪霞女士、吴文浩先生财务总监:于雪霞女士董事会秘书:王艳秋女士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艳秋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一。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四利晓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利晓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利晓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3、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秋、四利晓

办公电话: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邮箱地址:zqb@ldocea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

三、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马宁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在公司任职。马宁宁女士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

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马宁宁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马宁宁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马宁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

1、王莉斐简历

王莉斐女士,1988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营销总监;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硕晟科技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莉斐女士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王莉斐女士目前持有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49.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9,416,74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30%,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王潇瑟目前合计持有公司133,188,22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8.36%。除前述情况外,王莉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莉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艳秋简历

王艳秋女士,1984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国际注册金融分析师。曾任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朗

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艳秋女士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王艳秋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艳秋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艳秋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3、于雪霞简历

于雪霞女士,1975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律师资格证。曾任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教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外部监事、北京东方京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高级专业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于雪霞女士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于雪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雪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吴文浩简历

吴文浩先生,1987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北电力大学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13年5月至2015年7月曾任浦发银行富强支行任综合柜员岗,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曾任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岗业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文浩先生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吴文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文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四利晓简历四利晓女士,1985年生,金融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保易得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内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客户经理和区域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资顾问。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利晓女士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四利晓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利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

四利晓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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