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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王冬董事、李海滨董事、王强董事、朱振刚董事、汤湘希独立董事、张红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刘晋冀董事、李亮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王强董事、李海滨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宗军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张红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定增)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增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即将到期,会议同意将本次定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定增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即将到期,会议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潘承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代表报告的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建议,同意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相关管理办法、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及经理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按照以下方式考核兑现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

高管正职人员2023年度基本年薪标准为35万元,绩效年薪标准为64.51万元;副职人员基本年薪标准为28万元,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确定标准,考核优秀者为正职绩效年薪标准的90%确定,考核称职者为正职绩效年薪标准85%为基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正职绩效年薪标准5%的额度拉开收入差距;任期激励另行核定。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2023年度以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其个人利益,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性,董事王强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促进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批准施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质量效益,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4: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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