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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立实业”,证券简称:*ST恒立,证券代码:000622)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6月14日、6月17日、6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商行”)发函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根据股东厦门农商行《回复函》:“关于本次公开招商转让事项,除恒立实业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外暂无其他进展;除上述公开招商事项外,厦门农商行不存在涉及恒立实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未买卖恒立实业股票。”

5.除上述公开招商转让事项外,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024-07),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展望、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等内容。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市场竞争等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厦门农商行是“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持有公司7,600万股股票的实际持有人和最终受益人,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与厦门农商行为不同主体公司,在生产及管理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农商行所持公司股份目前仍属于限售期,限售期为18个月,限售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6.厦门农商行将继续妥善推进股权转让后续相关工作,最终是否完成股权转让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如果上述招商转让成交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与厦门农商行保持持续的沟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上述公开招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19、2024-28、2024-31)。

7.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加快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工作,争取通过获得优势资源从而根本上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公司目前在尽全力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力争

早日撤销相关风险警示。

8.鉴于上述公开招商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厦门农商行出具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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