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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就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怡超,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上海三毛(600689)、莘阳能源(871862)、景格科(430638)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卫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上海电气(601727)、海希通讯(831305)、力源科技(688565)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丽,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复核多家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中兴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大华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经公司审慎研究,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中兴华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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