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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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8幢19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委任之公司秘书、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何燕群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委任的公司秘书职务,并辞任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委任的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职务及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公司授权代表。
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委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翁美仪女士为公司秘书,并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委任翁美仪女士为公司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及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委
任其为公司授权代表,并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