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3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10 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2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0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98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541.47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445.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34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4 月 1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
见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于 201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00 吨氨基葡萄糖食品添
加剂项目”变更为“年产 5000 吨复合聚苯硫醚新材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实施。
    2012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子公司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甲方)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乙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原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2000015667422,截止 2012 年 12 月 25 日,专户余额为 19,784.41 万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年产 5000 吨复合聚苯硫醚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若有),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
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
不得质押。
    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
结算业务。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
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
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永平、叶贤萍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
乙方应当于支取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