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976
股票代码:002976 |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 公告编号:2024-059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谭才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谭才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了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
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
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谭才年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适时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谭才年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