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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6、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至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徐宇清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文婷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拟为人民币6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因2024年度服务范围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较去年上涨13.79%。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天职国际及其团队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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