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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5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7

议案五 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建设规划的议案 ...... 29

议案六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作报告的议案 ...... 33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案的议案 ...... 38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39

议案九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7

议案?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董事?作制度》的议案 ...... 48

议案?? 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49

议案??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

议案?三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1

议案?四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52

议案?五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53

议案?六 关于修订《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54

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颖千) ...... 55

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曹富国) ...... 62

华熙?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关亭) ...... 69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需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股东大会,建议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如需)。

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请参会人员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

走动,手机调为静音模式,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四、会议将按照会议通知上议案所列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

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宣布现场投票表决情况,并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按股东大会通知所示投票方

式填写表决票,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或委托代理的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现

场参会股东的往返交通及住宿等事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

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0点00分

2、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纺一路33号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6月28日)的9:15-15:00

5、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2、 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当日上午10:00准时开始,并同时终止现场登记

3、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并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律师一同计票;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一同监

5、 逐项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6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9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7、 就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8、 与会股东就议案逐项表决

9、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0、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1、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 签署会议文件

13、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后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经营情况

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不过世界经济低迷,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比较多。内部环境方面,2023年,公司高速增长遇到压力,主要源于过去业务增长过快,导致内部组织管理滞后于业务的发展速度,组织管理有待提高,运营效率有待提升。因此,公司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道路,主动摆脱过去成功经验的路径依赖,全面推动管理变革的落地,推动公司战略的升级,以期实现业务的长期稳健增长。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公司积极落地“数字化转型、组织能力提升、合规经营、安全运营和降本增效”五大战略任务,启动多个管理变革项目,其中包括大运营管理体系、集中采购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等多个关键领域的变革,同时公司也在升级组织架构,完善人才活水机制、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原则,持续推动管理变革的全面深化。通过深入梳理全业务流程,将业务流程显化、固化、量化和优化,实现华熙生物全面数字化赋能。在董事会统一战略部署,在公司总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层带领下,公司将继续秉承“为人类持续带来健康、美丽、快乐的生命体验”的企业宗旨,持续聚焦合成生物学,坚持生物科技公司和生物材料公司的整体定位,用科技力打造产品力,塑造品牌力,进一步加大降本增效力度,推动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6亿元,同比下降4.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3亿元,同比下降38.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90亿元,同比下降42.44%。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部董事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 30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审议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7、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15、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6、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7、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18、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0、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 28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3、 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 关于选举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 关于将相关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6月 18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 2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 30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2月 2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 关于新增《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115.51元/股,作废失效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合计股票数量为159,824股,审议批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数量为1,325,328股。2023年4月12日,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51名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436,575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6月2日,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5名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156,390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8日。2、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4年第2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健康产业园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健康产业园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做出,仅涉及健康产业园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约为23.38亿元,募集资金整体投入进度约为103.95%,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投入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440,586.98元。

4、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ESG委员会委员、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增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善,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注重投资者沟通,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接听投资者电话及邮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了投资者信息需求。

5、

投资者回报

公司注重投资者回报,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分红总额约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6%。

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422,016股股票,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877,239.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6、

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了1次股东大会,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独立的履行了职责,未出现影响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情形,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同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严审把关,维护了公司利益,尤其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年度事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同时就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审计师关注的重要领域与审计师进行沟通,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了审计机构对于潜在的财务舞弊问题采取的审计程序、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方法、公司在信息化和智能化审计方面的建设以及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化趋势等事项,并建议审计部加强对公司产品定价管理的监督,建议公司进一步对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3、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战略的议案》。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勤勉履责,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作用。优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科学高效、合法合规做出决策;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与公司沟通顺畅;借力资本市场,赋能价值实现,推动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经审计后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报告,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后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1、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期增减率
营业收入607,592.39635,919.20-4.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55.5997,091.86-3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964.8263,518.8610.15%
资产总额847,000.83868,175.44-2.44%
股本48,167.8248,108.530.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2,122.1298,572.80-36.98%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额增减率
货币资金116,871.79160,612.90-43,741.11-27.23%
交易性金融资产14,004.1553,072.25-39,068.10-73.61%
应收账款44,736.1944,843.69-107.49-0.24%
应收款项融资282.58943.38-660.80-70.05%
预付账款14,993.5217,176.43-2,182.91-12.71%
其他应收款3,942.045,190.98-1,248.94-24.06%
存货113,450.09116,153.67-2,703.58-2.33%
其他流动资产4,005.164,316.71-311.55-7.22%
长期股权投资19,434.466,822.6212,611.85184.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456.073,000.001,456.0748.5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772.733,213.581,559.1548.52%
固定资产240,257.74189,928.0450,329.7026.50%
在建工程110,880.6683,044.7027,835.9633.52%
无形资产49,696.8947,506.342,190.564.61%
使用权资产10,219.479,870.36349.103.54%
长期待摊费用9,813.7311,643.26-1,829.53-15.71%
递延所得税资产33,698.0630,258.913,439.1511.37%
其他非流动资产26,357.8055,855.73-29,497.93-52.81%

2023年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2.44%,主要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27.23%,主要系公司分配股利、偿还银行借款、构建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73.61%,主要系公司因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0.24%,未发生重大变动。

4、应收款项融资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70.0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5、预付款项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2.71%,主要系本期公司控制市场推广节奏导致的期末预付市场推广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24.06%,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末的应收平台费用返点所致。

7、存货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2.33%,未发生重大变动。

8、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7.22%,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84.85%,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48.54%,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48.52%,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12、固定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26.50%,主要系本期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部分项目完工转固、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13、在建工程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33.52%,主要系本期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中试二期项目建设投入增长所致。

14、无形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4.61%,未发生重大变化。

15、使用权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3.54%,未发生重大变化。

16、长期待摊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5.71%,主要系本期摊销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1.37%,主要系可弥补亏损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52.81%,主要系预付设备款、投资款减少以及将一年内到期大额存单重分类至流动资产所致。

(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额增减率
短期借款13,919.57-13,919.57-100.00%
应付票据720.003,150.00-2,430.00-77.14%
应付账款69,361.1681,683.90-12,322.74-15.09%
合同负债5,558.396,774.12-1,215.73-17.95%
应付职工薪酬16,973.3931,153.31-14,179.91-45.52%
应交税费9,299.8010,950.62-1,650.83-15.08%
其他应付款4,276.886,968.12-2,691.24-38.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312.989,020.366,292.6269.76%
长期借款231.6010,796.68-10,565.07-97.85%
租赁负债5,265.605,242.3023.290.44%
递延收益20,572.9418,868.191,704.769.04%
递延所得税负债508.84565.60-56.76-10.04%

2023年负债总额较上年减少25.63%,主要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上期将对子公司开具的用于购销业务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本期该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到期。

2、应付票据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77.14%,主要系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项变动所致。

3、应付账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5.09%,主要系本期公司期末采购货款、工程设备款和费用款减少所致。

4、合同负债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7.95%,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45.52%,主要系期末公司应发放奖金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5.08%,主要系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38.62%,主要系本期退回前期收取的押金保证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69.76%,本项目增加主要是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到该科目所致。

9、长期借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97.85%,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以及将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

10、租赁负债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0.44%,未发生重大变化。

11、递延收益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9.04%,主要是收到的应分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0.04%,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度
股本48,108.5359.3048,167.82
资本公积375,282.678,821.18384,103.85
库存股10,587.7210,587.72
其他综合收益-909.752,866.531,956.78
盈余公积25,380.87-25,380.87
未分配利润215,515.2429,873.22245,388.46
少数股东权益4,921.25988.643,932.61

2023年股东权益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股本

本年股本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归属导致。

2、资本公积

本年资本公积增加8,821.18万元,主要系本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本期应分摊股权激励费用影响以及部分股权激励归属所致。

3、库存股

本年库存股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实行回购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5、盈余公积

本年盈余公积未发生变化,主要系2021年底法定盈余公积金额已达注册资本50%,后续不再计提。

6、未分配利润

本年未分配利润增加29,837.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1)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55.59万元;(2)本年度分配股利29,382.37万元。

7、少数股东权益

本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988.64万元,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四)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差额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607,592.39635,919.20-28,326.81-4.45%
营业成本162,102.79146,322.6815,780.1010.78%
销售费用284,238.72304,936.67-20,697.95-6.79%
管理费用49,216.6339,287.249,929.3925.27%
研发费用44,634.6838,818.805,815.8814.98%
财务费用-3,079.50-4,865.651,786.16-36.71%
其他收益13,079.1912,218.92860.277.04%
信用减值损失506.351,871.07-1,364.72-72.94%
资产减值损失5,440.341,544.723,895.61252.19%

2023年公司经营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4.45%,主要系报告期内功能性护肤品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0.78%,主要系公司产品生产成本上升所致。

3、销售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6.79%,主要系公司在本年加强了对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相关费用支出的精细化管理,减少了相关费用支出所致。

4、管理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25.27%,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因停产期间相关折旧、人员成本等支出转至管理费用核算所致。

5、研发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4.98%,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以合成生物为主导方向的研发投入所致。

6、财务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36.71%,主要是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7.04%,主要是收到和经营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72.94%,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减少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252.19%,主要是对售价较低的原料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五)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56.65-17,015.67210.05%

2023年公司现金流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1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加强了对

采购的精细化管理,与生产相关的采购支出较上期减少,同时由于收入、利润下降导致缴纳税金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26.71%,主要系投资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变动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210.05%,主要系上期将合并内公司开具的用于购销业务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取得了筹资流入,本期相关承兑汇票到期后偿还贴现资金形成了筹资流出所致。

(六)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17.55%,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3.32%。总体来看,公司负债水平合理并且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形成了公司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盈利水平较高。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555,911.37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709,303,002.90元,2023年度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3,171,975,557.7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为253,808,683.26元,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481,678,242元的50%,2023年度不再计提法定公积金。

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6月修订)》,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按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基数478,638,023股(481,678,242-3,040,219)计算的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81,882,448.74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877,239.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287,759,687.75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五

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拟取消食品产线相关产能规划,调整部分医疗终端、护肤品产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文,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248,954,425.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健康产业园项目原拟投资总额为164,678.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4,136.11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投资总额增加至166,402.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二、健康产业园项目原规划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拟于济南市高新区新建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车间、功能性护肤品车间、立体库、配套设施及辅助设施等,扩大公司透明质酸终端产品的产能,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产品注册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对健康产业园项目医疗终端产品、护肤品进行了产品产能调整,并新增了食品产线规划,变更后健康产业园产能规划如下: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变更后设计产能
医疗终端产品1、医疗针剂产品3,000万支/年
2、医用敷料1,100万件/年
3、西林瓶1,000万瓶/年
4、喷剂500万瓶/年
5、无菌海绵300万片/年
6、中试车间100万支/年
7、有源医疗器械1,400台/年
护肤品1、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原液、乳液等)5亿支/年
2、面膜1.05亿片/年
3、水乳膏霜8,000万支/年
4、西林瓶500万瓶/年
食品1、软胶囊25,000万粒/年
2、硬胶囊25,000万粒/年
3、片剂25,000万片/年
4、粉剂10,000万包/年
5、口服液1,500万瓶/年

三、健康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健康产业园项目医疗终端产品产线方面,医疗针剂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准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西林瓶及喷剂产线仅预留厂房空间,暂未采购生产设备;护肤品西林瓶产线暂未采购设备;食品产线已采购部分设备,暂未安装,其他产线正常推进中。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健康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827,324,348.9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82,850,548.91元,自有资金投入44,473,800.04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健康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余额7,853,423.00元,其中用于设备采购的国际信用证保证金4,093,020.64元,用于健康产业园项目工程款付款的保证金2,970,000.00元;招商银行活期账户余额790,402.36元。前述国际信用证中无因采购食品产线设备而开立的信用证。

五、产能规划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一)产能规划变更

医疗终端产品

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及产品注册情况,拟取消西林瓶及喷剂产线;医用敷料设计产能拟由原计划1,100万件/年变更为1,000万件/年;新增多功能医疗器械车间,主要生产预灌封注射剂,设计产能800万支/年。

护肤品

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拟取消西林瓶产线,新增糙米发酵液产线,设计产能1,500吨/年,新增柔性车间,用于小规模膏霜水乳生产,设计产能500万支/年。

食品

鉴于杭州的独有区位优势及当地政府的优惠举措,公司拟于杭州使用自有资金建设食品产线,并取消健康产业园项目食品产线。

截至2024年3月31日,食品产线已采购设备合同金额28,552,552.80元,已支付15,752,315.84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拟将自有资金15,752,315.84元拨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替换食品产线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食品产线已采购设备合同后续付款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变更后,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如下: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变更后设计产能
医疗终端产品1、医疗针剂产品3,000万支/年
2、医用敷料1,000万件/年
3、无菌海绵300万片/年
4、中试车间100万支/年
5、有源医疗器械1,400台/年
6、多功能医疗器械车间800万支/年
护肤品1、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原液、乳液等)5亿支/年
2、面膜1.05亿片/年
3、水乳膏霜8,000万支/年
4、糙米发酵液1,500吨/年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变更后设计产能
5、柔性车间500万支/年

(二)实施进度调整

鉴于医疗终端产品及护肤品产线的产能规划调整,预计全部产线将于2024年第4季度竣工。

六、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及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有利于公司贴近市场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造成资产闲置或浪费,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见《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六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请见附件。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后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董事及监事薪酬、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审议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十四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3年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了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 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因公司经营需要、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行为,履行

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内部控制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实施内幕信息保密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的泄露,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泄露、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勤勉履责,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批准继续执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以下简称“《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根据《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规定:

1、内部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

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4、外部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市场水平,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税前18万元人民币,其他董事、监事薪酬仍按《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执行,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监事薪酬,为谨慎起见,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原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化学物质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酒制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新化学物质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酒制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饲料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化妆品生产、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饲料生产、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制药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制药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原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必须于会议登记终止前将本章程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资料提交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现场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必须于会议登记终止前将本章程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资料提交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
原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〇九…… (十)审议如下关联交易事第一百〇九条…… (十)审议如下关联交易事
项: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的交易,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项: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的交易,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
原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及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原第一百二十七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第一百二十七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制度。(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新增第一百三十二条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公司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 (三)对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信息披露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机制提出建议; (四)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运行;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原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
原第一百六十五条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第一百六十六条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新增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原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事项。派发事项。
新增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因新增条款导致《公司章程》全文中条款编号或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的内容将同步变更。

注1:第十四条经营范围为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23年7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调整,主要区分了许可项目及一般项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未变更经营范围。

注2: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版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修订版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30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细则、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工作细则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内容合并了该两次议案内容,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及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的议事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前述议事规则生效后自动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细则、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次修订的工作制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在前述议事规则生效后自动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细则、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一

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在前述管理制度生效后自动废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最新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将在前述管理制度生效后自动废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在前述管理制度生效后自动废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将在前述管理制度生效后自动废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最新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修订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将在前述决策制度生效后自动废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颖千)

本人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王颖千,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设备信贷处、技术改造信贷处、中长期贷款处、项目信贷处信贷员、副科长、科长;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一部高级客户经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集团大客户部副高级经理、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了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颖千66300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会议,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十一项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

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听取审计部关于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沟通函及审计第二轮沟通函,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交流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负责相关会议议案材料的编制、签字页收集等工作,为本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1)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建议审计部加

强对公司产品定价管理的监督。

2)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关注公司销售

费用的变化趋势。

3)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建议公司整理同行业竞对上市公

司的财务数据,并对竞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提供了《2023年上半年华熙生物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报告》;

4)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建议公司对部

分同行业公司的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做全面分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提供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情况;

5)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建议公司审计部一起配合变革管

理办公室研究、落实独立董事陈关亭先生关于构建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法务“四位一体”大风控体系的建议;

6)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出相

关修订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则内容。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本人提前审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做出,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是结合公司的业绩收入、利润等增长情况及各位高管承担的职责及付出,并与外部同行业对标后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116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作废失效的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股票数量为159,824股,审议批准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股票数量为1,325,328股。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上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独立公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颖千

2024年6月28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曹富国)

本人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曹富国,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历。1989年8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PPP治理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了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曹富国66600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初,本人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年12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出任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委员会。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十一项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听取审计部关于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沟通函及审计第二轮沟通函,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交流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负责相关会议议案材料的编制、签字页收集等工作,为本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1)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建议公司在董事会层面设立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指导、加强公司在ESG领域的建设。公司积极采纳本人意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委员会,并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提出关注公司功能性护肤品业务

下滑的情况和原因,关注公司在管理变革的成效。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本人提前审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做出,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是结合公司的业绩收入、利润等增长情况及各位高管承担的职责及付出,并与外部同行业对标后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116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作废失效的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股票数量为159,824股,审议批准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股票数量为1,325,328股。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上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独立公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富国

2024年6月28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关亭)

本人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陈关亭,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1996年12月至1998年7月,在山东省审计厅先后任职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1998年7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任职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10月至今,在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任职研究员。2023年1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任职主任、研究员。现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了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关亭66600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会议,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十一项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听取审计部关于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沟通函及审计第二轮沟通函,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交流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负责相关会议议案材料的编制、签字页收集等工作,为本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1)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关注公司财报

的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依据;关注审计机构对于潜在的财务舞弊问题采取的审计程序;关注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方法等事项;

2)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关注公司在信

息化和智能化审计方面的建设,建议公司构建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法务“四位一体”大风控体系;建议审计部在第四季度继续对收入、费用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核查。

3)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关注公司在信息化和智能化审计

方面的建设,建议公司构建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法务“四位一体”大风控体系;

4)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出相关

修订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本人提前审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做出,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是结合公司的业绩收入、利润等增长情况及各位高管承担的职责及付出,并与外部同行业对标后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116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作废失效的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股票数量为159,824股,审议批准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股票数量为1,325,328股。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上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独立公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关亭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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