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签署授信协议3.18亿元;已实际签署担保协议0元。
二、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前次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
度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即由原2024年度预计授信额度5亿元增加至8亿元),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