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1名调整至88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1,646.00万份调整至1,611.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46.00万份调整至1,311.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保持300.00万份不变。
关联董事孙海凤、饶水源、谢文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6月17日为授予日,向88名激励对象授予1,311.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56元/份。
关联董事孙海凤、饶水源、谢文斌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