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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08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汉马科技”)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独立董事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审计意见

1.关于审计意见。年审会计师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称,保留意见形成基础系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报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后续措施执行以及能否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1)说明形成上述审计意见的具体依据,包括公司编制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公司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的具体表现等,说明是否存在除审计意见说明中提及依据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形成上述审计意见的事实基础。

会计师回复:

1、公司编制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9.54%,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87,423.54万元,2023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6,268.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81,458.03万元,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已资不抵债,偿债能力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我们对上述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按照审计准则执行以下审计程序:(1)取得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并与管理层讨论其识别出的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及应对计划;(2)询问管理层是否知悉超出评估期间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3)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这些计划的可行性及可能执行的结果;(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未来12个月的现金流量测算过程,访谈运营部门、检查期后管理层经营性现金流预测的实现情况,分析其资金需求以及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合理性;(5)取得管理层提供有关未来应对计划及其可行性的书面声明。

经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认为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能够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管理层对上述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作出的未来应对计划可以合理预期,因此,我们认为汉马科技编制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

2、公司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的具体表现

汉马科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出的披露如下:

在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9.54%,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874,235,449.16元,且2023年度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966,956,833.60元,由此管理层识别出重大偿债压力、重大流动性风险以及重大经营亏损系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并拟定了应对上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未来应对计划:

1.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号召,加快公司产品新能源化进程。公司的电动技术、甲醇技术发展前景良好。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均已针对重卡电动化给予相关路权、补贴支持等政策,甲醇方面也已有山西、天津、

大庆等地出台了相关补贴、路权等地方示范性运行的支持政策,可见电动和甲醇是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技术;

2.公司已启动上市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预重整,将与债权人、临时管理人、投资人等各方协商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3.通过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笼资金,补充现金流;4.通过“研产质供销”五位一体协同机制,降低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少营运资金占用;5.通过关停并转举措进行资产整合优化,促进业务现金流正向流转;6.通过重整过程中的共益债及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缓解经营资金压力。综合上述措施,管理层认为将有足够的资金维系重整过程中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二)公司预重整情况中披露了预重整情况:

2024年2月20日汉马科技及2024年2月26日汉马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以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分别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申请对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4年2月23日,汉马科技收到马鞍山市中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号及(2024)皖05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2024年3月1日,上述五家子公司收到马鞍山市中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2-26号《决定书》。马鞍山中院为有效识别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为整体化解债务风险,决定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对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对上述五家子公司进行协调审理。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各项预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

3、除审计意见说明中提及依据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形成上述审计意见的事实基础

我们实施了检查期末订单期后执行进展、期后回款情况;检查公司信用报告,核实借款是否存在逾期情况,检查期后排产订单情况;检查银行账户是否存在被冻结以及货币资金受限金额情况,判断对财务报表影响程度;检查公司涉诉情况,如未决诉讼或仲裁(包括和解协议)事项及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访谈公司管理层及重整管理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预重整进展情况等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除审计意见说明中提及依据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审计意见是否符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相关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意见出具是否恰当、审慎,审计意见形成的基础是否完整、准确披露。

会计师回复:

根据《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如前述第(1)问回复中描述,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了为改善经营状况拟采取的措施。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汉马科技已进入预重整阶段,但由于改善经营状况措施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尚未提供各方认可的重整方案,能否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汉马科技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事项进行了披露,但对前述的重大不确定性情况未充分披露,其影响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因此,我们的审计意见符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相关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意见出具是恰当、审慎的,审计意见形成的基础已完整、准确披露。

二、关于减值计提

2.关于上海索达项目。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3.03亿元,同比减少15.36%,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462.25万元,过往年度除上期计提43.4万元外未计提过减值。期末在建工程主要为上海索达发动机厂房、宿舍等配套建筑以及发动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本期新增主要为对上海索达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计提减值准备3461.2万元,计提原因系项目停滞存在减值迹象,但未对配套建筑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根据公司对我部前期问询函的回复,上海索达自2022年起已停滞,但2022年公司认为该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两年对上海索达项目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测试方法、参数取值、评估假设等,明确两次测试中存在的差异,充分论证上海索达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说明在客观事实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两年减值测试出现不同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利用减值调节利润。

公司回复:

公司对比分析上海索达在建工程项目2022年和2023年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测试方法、参数取值、评估假设等,具体分析如下:

1、2023年度在建工程测试情况

公司管理层对上海索达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出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索达传动机

械有限公司申报的相关长期资产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124号)。公司管理层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将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进行减值计提。

(1)减值测试结论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15,147.1916,834.981,687.7911.14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12,488.569,151.18-3,337.39-26.72

(2)测试方法、参数取值、评估假设如下表:

项目在建工程-设备测试在建工程-土建测试
测试方法选取2023年8月,公司管理层计划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上海索达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实施搬迁、改造;现有生产设备搬迁。根据上述规划,上海索达未来无法产生现金流,不适用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法。故本次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进行减值测试,即: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关键参数(1)设备公允价值的确定 该类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处于建设停滞状态,根据汉马科技提供的相关资产处置方案,生产设备资产实施搬迁、改造,对相关设备采取“拆整卖零”方式对外处置。 计算公式为: 设备安装工程公允价值=重置价值(不含税市场价格)×成新率(89%~98%)×变现系数(0.7~0.9) ◆重置价值:重置价值直接由委估设备的不含税市场价格确定。设备购置价取值,一方面依据中国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写《2023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以及生产厂商的报价资料等,一方面通过市场调查,直接或以电话方式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索取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成新率的确定:设备综合成新率通过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对于不同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成新率范围在89%-98%。 ◆变现系数的确定:变现系数由因市场因素等非资产自身原因导致的重置资产与处置资产间价格差异进行模拟调整获得。 变现系数由因市场因素等非资产自身原因导致的重置资产与处置资产(1)土建公允价值的确定 土建工程主要为发动机厂房、宿舍等,系通用性厂房。对于生产性及配套房屋在建工程,根据汉马科技提供的相关资产处置方案,计划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 土建工程公允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90%~94%)-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其中:重置成本=建安造价(工程量)+前期及其他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成本(3.73%)-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费/(1+9%)×9%+前期费用(可抵扣)/(1+6%)×6%) ◆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观察法综合判定成新率。 对于评估范围内不同的土建工程项目成新率范围在90%-94%。 ◆功能性贬值 由于无形损耗而引起价值的损失称为功能性贬值。根据现场勘察,委估土建工程不存在因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经分析,委估土建工程不存在功能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由外部条件变化引起的资产闲置、收益下降造成资产价值损失。委估对象位于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其周边的工业房地产市场供需平稳,故不存在经济
项目在建工程-设备测试在建工程-土建测试
间价格差异进行模拟调整获得的,在有序变现前提下,考虑以下因素:①处置时间成本因素:上述资产需要一段时间处置。②市场预期因素:考虑市场心理因素、处置方式等③市场需求因素:根据资产变现难易程度不同等。综合以上因素,变现系数=1-综合变现折扣率。 对于不同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变现系数范围在0.7-0.9之间。 (2)处置费用的确定 委估资产拟采取“拆整卖零”方式对外处置。本次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拆除费用等。 处置费用=相关税费(1.56%)+交易服务费(1.69%)+拆除费用(0. 4%~2%) 委估设备拆除费率参考《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结合拆除难易程度,对不同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取设备购置价(含税)的0. 4%—2%。性贬值情况,故本次评估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2)处置费用的确定 本次评估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 处置费用=处置发生的税费(1%)+交易服务费(1%)
评估假设①一般假设 A.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B.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C.原地使用假设:原地使用假设是指假设资产将保持在原所在地或者原安装地持续使用。本次委估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类资产在此假设前提下成立。 ②特殊假设 A.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B.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D.假设资产未来使用状态同管理层处置方案保持一致。 E.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①土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土建工程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处置发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

.

=元

①设备安装工程可收回金额=设备安装工程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重置价值(不含税市场价格)×成新率×变现系数-(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拆除费用)=120,757,900.00×91.14%×0.8764-120,757,900.00×91.14%×0.8764×5.12%=91,511,761.00元以上在建工程重置价值、处置费用等系加总数据,成新率、变现系数系加权平均后数据(未考虑参数加权平均取值导致的尾差)。

2、2022年度在建工程测试具体过程

2022年公司管理层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法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出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3]第88号)。公司管理层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将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进行减值计提。

经评估2022年度上海索达发动机建设项目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未发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减值测试结论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在建工程33,356.5233,856.28499.761.50

(2)具体测试方法、参数取值、评估假设如下表:

项目在建工程
测试方法选取2022年9月公司确定了对在建发动机装配线及缸体加工线实施改造以兼容6L、9L发动机产品的规划。根据上述规划,故本次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进行减值测试,即: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故2022年只需要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一种方法。
关键参数A、关于公允价值 在建工程包含土建工程以及设备安装工程。 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当时在建工程的相关明细账及期后转固的账务处理,实际支付情况与账面相符,基本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购建成本。考虑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在确认工程预算合理性的前提下,对于建设工期大于6个月的工程项目,考虑合理的资金成本。 具体公式为:评估值=账面值(资产的账面值)+资金成本(账面值*利率)
项目在建工程

年利率取为1.99%-3.98%。B、关于处置费用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等。处置费用=相关交易税费(1.08%-1.56%)+产权交易费用(0.18%-0.23%)

年利率取为1.99%-3.98%。 B、关于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等。 处置费用=相关交易税费(1.08%-1.56%)+产权交易费用(0.18%-0.23%)
评估假设A、一般假设 资产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通常涉及的一般假设有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a、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可以正常有序交易。 b、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c、资产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持续经营且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B、特殊假设 a、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b、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d、本次评估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e、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f、未考虑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在建工程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在建工程账面值+资金成本-(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

=333,565,155.17+333,565,155.17*3.05%-(333,565,155.17+333,565,155.17*3.05%)*1.51%

=333,565,155.17+10,186,867.66-5,189,265.32=338,562,757.51元以上在建工程重置价值、处置费用等系加总数据,费率系加权平均后数据(未考虑参数加权平均取值导致的尾差)。

3、两年在建工程测试差异

(1)评估假设: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拟对上海索达实施后续改造建设,对上海索达土地、厂房、设备安装工程类资产,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进行了减值测试;2023年度,根据资产处置方案,对上海索达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实施异地搬迁,对现有生产设备“拆整卖零”方式对外处置,以上述“出售、搬迁”为前提实施了减值测试。

(2)重要参数:由于评估假设不同,2023年度根据资产处置方案,考虑设备安装工程的公允价值考虑变现系数,对于不同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变现系数范围在0.7-0.9之间;处置费用考虑拆除费,结合拆除难易程度,对不同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拆除费率为设备购置价(含税)的0.4%—2%。2022年度基于持续经

营假设,无需考虑变现系数和拆除费。综上,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拟对上海索达实施后续改造建设,对上海索达土地、厂房、设备安装工程类资产,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进行了减值测试,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2023年8月,考虑公司资产结构优化、成本节约等因素,管理层计划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对上海索达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实施异地搬迁,对现有生产设备“拆整卖零”方式对外处置,以上述“出售、搬迁”为前提实施了减值测试,在建工程发生减值。两年减值测试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为2023年度公司对上海索达发动机项目的规划发生改变,测试结论考虑了变现系数和拆除费用,2022年无需考虑。对比近两年上海索达发动机在建项目减值的具体过程、测试方法及评估假设、参数取值,减值测试均符合上海索达各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2)补充披露未对上海索达配套建筑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上海索达配套建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建筑物名称开工日期账面价值
1倒班宿舍2018/7/255,813.78
2食堂2018/10/181,506.69
3发动机厂房2019/9/127,551.49
4厂区道路工程2021/12/31275.23
合计15,147.19

上海索达发动机在建项目配套建筑,主要由宿舍、食堂、厂区道路以及发动机厂房组成,于2018年开始陆续建设,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了解,该类配套建筑系通用性建筑物,可独立使用。而设备类资产随着技术更新进步,原有的老型号的设备重置成本降低,且本次减值测试基于处置方案考虑了设备的变现系数和拆除费用,故设备安装工程计提了减值。

2023年8月,管理层计划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基于上述方案,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配套土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土建工程建设投入时间较早,基准日建材、人工等上涨,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故未对上海索达配套建筑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的规定。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上海索达发动机在建项目立项和协议资料,查看其立项背景,了解其立项时市场需求判断情况以及后续的建设、升级改造、停工搬迁等会议决议资料判断其开始出现减值迹象时点;

(2)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上海索达项目的未来规划,以及异地搬迁的时间安排和进展情况;

(3)实地勘察上海索达发动机在建项目,核实项目相关资产的现状;

(4)利用专家工作,获取评估报告,评价评估专家具备本次评估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5)对比近年两评估上海索达发动机在建项目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测试方法、参数取值、评估假设等,对重要评估方法选择以及使用的相关性和合理性、评估结果等进行复核,并在复核过程中保持与评估师的充分沟通。

经核查,我们认为,两年减值测试出现不同结果,原因为公司对上海索达发动机项目的规划发生改变,对比近两年上海索达发动机在建项目减值的具体过程、测试方法及评估假设、参数取值,减值测试结果符合上海索达近两年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利用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3)全面梳理前期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报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年报中上海索达涉及的在建工程减值问题进行两次问询,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回复公告,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拟对上海索达实施后续改造建设,对上海索达土地、厂房、设备安装工程类资产,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进行了减值测试,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同时,公司按照2023年8月2日披露的整改报告,对上海索达存在的部分未转固的在建工程及时进行了转固处理。综上,公司2022年年报及两次问询回复公告涉及的关于上海索达在建工程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资产结构优化,2023年8月公司内部管理层计划以股

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上海索达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实施搬迁、改造,现有生产设备搬迁。对于计划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的交易事项,尚在筹划过程中,并未确定交易对象,未签订任何相关协议,鉴于该情况,计划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的交易事项并未达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的条件,亦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对于上海索达在建设备安装工程实施搬迁、改造,现有生产设备搬迁的交易事项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以股权交易方式出售上海索达土地、厂房、土建类资产的交易事项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结合公司预重整及重整进度,在该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及时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海索达可搬迁设备已开始有序进行搬迁。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形。公司前期所涉上海索达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风险提示充分。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对上海索达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后续公司将继续关注上海索达业务发展情况,达到信披标准情形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8.8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85亿元,计提比例20.88%,较上年同期下降近3个百分点。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62亿元,其中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0.47亿元,系根据库存商品跌价测算的综合跌价率计算原材料跌价,新增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1.09亿元。报告期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1.13亿元,连续2年转回或转销金额高于新增计提。报告期公司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减少9.63%、13.89%。

请公司:(1)结合在手订单规模及执行进展、存货具体构成、库龄结构等,说明在公司经营业绩未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存货计提比例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在手订单规模及执行进展

单位:辆

序号年度截至审计报告日订单进展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在手订单情况已下线未下线已销售未销售
12023年630630-498132
22022年526522446066

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在手订单含已下单未开始投产订单数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3年末在手订单数量较2022年末增长19.77%,期末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长合理。

2、存货具体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计提方式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存货跌价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存货跌价率
原材料-配件单项6,636.405,069.4976.39%16,859.693,910.9923.20%
原材料-钢材665.69156.4123.50%1,011.71269.7226.66%
原材料-其他344.0290.0426.17%1,074.94881.3381.99%
原材料-配件综合38,118.635,081.2113.33%33,370.029,226.5827.65%
原材料-钢材2,243.47282.0212.57%5,244.691,328.9325.34%
原材料-其他1,197.16157.413.15%5,300.961,191.9422.49%
原材料小计49,205.3710,836.5722.02%62,862.0116,809.4926.74%
委托加工物资综合382.4926.777.00%---
委托加工物资小计382.4926.777.00%---
在产品综合2,452.0517.920.73%2,044.7580.53.94%
在产品小计2,452.0517.920.73%2,044.7580.53.94%
库存商品-传统能源车辆单项9,296.702,666.8428.69%16,236.033,739.0023.03%
库存商品-新能源车辆19,809.912,659.2813.42%11,533.70917.777.96%
库存商品-其他单项/综合7,445.612,334.2131.35%7,053.572,035.5928.86%
库存商品小计36,552.227,660.3420.96%34,823.306,692.3619.22%
存货合计88,592.1218,541.6020.93%99,730.0623,582.3523.65%

公司存货按单项计提与综合计提两种方式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划分标准:单项计提划分标准为有单独销售价格的物品(近期历史售价或预计售价)或呆滞及待报废物品(处置价格或询价);综合计提划分标准为未单独出售或待加工后出售物品。

由上表可见,期末存货跌价率较上期下降2.72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跌价率下降4.72个百分点所致。其中:单项计提原材料-配件跌价金额较上年上升,主要是变速箱配件、底盘配件、专用车配件产销量降低导致测算跌价准备增加;综合计提原材料-配件跌价金额较上年大幅下降,主要是发动机产销量大幅增加导致发动机配件测算跌价准备减少。

公司期末原材料根据一贯原则,由各分子公司原材料以及半成品汇总合并而来。通过各分子公司进一步分析,主要是由于汉马发动机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下降

所致。汉马发动机期末存货具体构成及跌价准备变动如下:

(1)期末存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跌价率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跌价率
原材料-配件及其他16,461.241,224.917.44%13,746.733,784.3927.53%
委托加工物资382.4926.777.00%---
半成品-专用配件15,420.902,058.2713.35%12,908.165,362.5141.54%
产成品(库存商品)938.9891.919.79%763.90282.9837.04%
小计33,203.603,401.8610.25%27,418.799,429.8734.39%

注:半成品-专用配件为发动机缸体、缸盖,在存货合并层面列示于原材料-配件项目。原材料-配件及其他主要由发动机配件、油料油漆、五金、辅助物料构成,其中发动机配件期末占配件及其他账面余额的87.88%;半成品-专用配件为发动机缸体、缸盖等专门配件。原材料-配件及其他、半成品-专用配件存货跌价准备共减少5,863.72万元,跌价率下降24.14个百分点,是由于本年发动机产销量大幅增加,期末根据综合跌价率计算发动机配件跌价准备较上年末大幅减少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变动

单位:万元

类 别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配件及其他3,784.39-2,559.48---1,224.91
委托加工物资-26.77---26.77
半成品-专用配件5,362.51-2,900.72-403.51-2,058.27
产成品(库存商品)282.98336.04-527.10-91.91
小 计9,429.87-5,097.40-930.61-3,401.86

(3)发动机成品产销量变动

序号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1产量(台)6,7161,513343.89%
2销量(台)6,1382,417153.95%

由于发动机产品产销量2023年较2022年大幅增加,进一步影响发动机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销售税费率变化,从而导致期末计算的综合跌价率大幅下降,计算过程以及具体参数详见本问题第(2)问回复。

3、存货库龄结构

(1)原材料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库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比例
1年以内30,589.683,978.6813.01%37,001.127,655.5120.69%
1-2年6,875.381,866.8027.15%19,110.916,737.9535.26%
2-3年7,592.142,486.6832.75%3,512.801,123.3131.98%
3年以上4,148.172,504.4260.37%3,237.181,292.7239.93%
合计49,205.3710,836.5722.02%62,862.0116,809.4926.74%

原材料期末账面余额较上期下降21.72%,存货跌价准备较上期下降35.53%,是由于公司精简原料库存以及发动机配件综合跌价率降低双重原因导致。1年以内、1-2年原材料跌价率降低是因为发动机产销量大幅度增加,期末根据发动机半成品计算的综合跌价率降低,发动机公司原材料-配件及其他、半成品-专用配件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库存商品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库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比例
1年以内24,600.493,002.3512.20%23,638.313,103.5513.13%
1-2年6,865.801,838.4926.78%8,646.462,662.1930.79%
2-3年2,669.241,285.5048.16%1,073.23329.9930.75%
3年以上2,416.691,533.9963.48%1,465.31596.6340.72%
合计36,552.227,660.3420.96%34,823.306,692.3619.22%

由上表可见,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及跌价率较上期无较大变动。

(3)在产品及委托加工物资库龄结构

期末在产品与上期末在产品库龄均为1年以内,期末账面余额2,452.0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2万元;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库龄为1-2年,账面余额382.4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77万元。

综上,由于本期汉马发动机成品产销量较上期大幅度的增加,导致发动机单位售价、成本以及销售税费率变化较大,期末计算的综合跌价率大幅下降,进而测算的原材料-配件及其他、半成品-专用配件跌价准备大幅减少。因此,公司期末原材料计提比例同比下滑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期末在手订单,检查合同或订单售价与存货跌价测试使用的预计售价进行比较,未见异常;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监盘金额占存货总额比例达80%,经监盘未见异常;

(3)获取各分子公司期末存货的库龄清单,结合自身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以及呆滞的存货进行复核,期末长库龄以及呆滞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计提合理;

(4)获取汉马发动机(含发动机分公司)销售明细表,检查其合同、发运单、验收单以及回款情况,未见异常;

(5)获取各分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执行重新计算与分析复核程序,各分子公司跌价测试采用一贯原则,预计售价以及各项参数选择合理,跌价测试过程未见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同比例下滑,是由汉马发动机期末原材料、半成品跌价准备减少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补充披露报告期原材料跌价率的计算过程、参数取值等,说明原材料本期新增计提为负值的原因,与库存商品跌价情况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公司对存货跌价测试方法遵循一贯原则,采用单项计提与综合计提相结合方式,每月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基本原则:①各分子公司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有销售合同及销售订单的按照合同或订单价格,没有的结合产成品主要配置参照最近售价;呆滞品参照处置价格或询价作为预估售价。②各分子公司原材料:

由于原材料具有与销售的产成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等特征,故期末原材料归类后,除呆滞原材料外,按照某种产成品/半成品的跌价率作为原材料的综合跌价率计算跌价准备金额。

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是由下属各分子公司分别计算跌价后汇总合并而来,由于各分子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所需要的原材料不同,因此各公司测算存货跌价时根据自身实际状况所计算的跌价率有所不同。根据本题上述第(1)问分析,本期原材料跌价率较上年同期下降近3个百分点,是由于汉马发动机期末原材料-配件及其他、半成品-专用配件计提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汉马发动机期末原材料、半成品跌价计算过程及参数取值如下:

1、原材料和半成品跌价率计算过程

①原材料跌价准备=原材料账面余额*半成品的综合跌价率;

②半成品跌价准备=半成品账面余额-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③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税费;

④半成品的综合跌价率=半成品的跌价金额/半成品账面余额。

2、原材料和半成品跌价测算参数取值及影响因素

由于本期发动机产品的产销量较上期大幅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下降,以及销售税费率下降,双重因素影响本期计算的综合跌价率较上年大幅下降,具体如下:

①发动机产销量对比

序号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1产量(台)6,7161,513343.89%
2销量(台)6,1382,417153.95%

本期产销量较上期均有大幅度增加,导致发动机的单位成本下降,因此半成品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下降。

②毛利率及税费率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
汉马发动机发动机分公司小计发动机分公司
销售费用194.00553.24747.24378.70
税金及附加17.5961.1378.7236.24
营业收入10,966.7442,381.6053,348.3421,309.07
营业成本11,205.4947,130.2958,335.7929,155.95
毛利率-2.18%-11.20%-9.35%-36.82%
销售税费率1.93%1.45%1.55%1.95%

发动机单位成本降低导致本期毛利率较上期增加27.47个百分点,增幅

74.61%;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导致税费率较上期下降0.40个百分点,降幅20.49%。

③近两年存货跌价测算参数对比

项目变动比例2023年2022年
销售单价(元)-1.42%86,914.8688,163.30
单位成本(元)-55.95%86,860.91197,169.96
销售税费率-20.51%1.55%1.95%
综合跌价率-75.99%7.00%29.15%

由上表可见,在销售价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单位成本、销售税费率大幅降低。因此,期末半成品的预计毛利(预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较上期大幅提升,估计的销售税费较上期大幅降低,导致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大幅增加,期末计算的综合跌价率大幅降低。因此,本年计算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负值。

综上,本期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负值,是由汉马发动机公司期末原材料、半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负值所致。而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主要以整车为主,其跌价准备是根据整车的预计售价减估计的销售税费计算,期末库存商品跌价率较上期变动不大。原材料本期新增计提为负值与库存商品跌价情况是合理的。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获取各分子公司各项存货跌价测算表和减值测试相关资料,执行重新计算和分析复核程序,公司跌价测试采用一贯原则,预计售价以及各项参数选择合理,跌价测试过程未见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是准确、合理的,原材料本期新增计提为负值与库存商品跌价情况合理。

(3)分项列示公司近2年存货跌价转回、转销的具体情况,说明连续2年存在大额存货跌价转回、转销且超过新增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本期及前期计提不谨慎、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两年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1)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12.31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0,558.775,555.38-9,304.66-16,809.49
在产品-80.50---80.50
库存商品14,245.379,952.63-17,505.64-6,692.36
合计34,804.1415,588.51-26,810.30-23,582.35

(2)2023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

单位:万元

类 别2022.12.3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12.31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6,809.49-4,691.40-1,281.51-10,836.57
委托加工物资-26.77---26.77
在产品80.50-33.20-29.38-17.92
库存商品6,692.3610,913.15-9,945.18-7,660.34
小 计23,582.356,215.33-11,256.08-18,541.60

公司本期增加计提为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较期初跌价准备测算变动差额(正值

或负值合计数);本期减少转回或转销为上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对外直接销售、处置或出表转出金额合计数。

2、公司近两年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情况

(1)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

单位:万元

项目销售转销呆滞处置转销湖南华菱出表转出合计
原材料669.008,217.18418.489,304.66
库存商品11,895.305,456.79153.5417,505.64
合计12,564.3013,673.97572.0326,810.30

(2)2023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

单位:万元

项目销售转销呆滞处置转销湖南星马出表转出合计
原材料527.61-783.281,310.89
库存商品9,797.4845.87101.829,945.17
合计10,325.0945.87885.1011,256.06

由上表可见,公司近2年存货跌价转回、转销具体是由销售转销、呆滞处置转销、出表转出所致。公司各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后,本期销售、处置或转出致使前期计提的跌价准备转销计入当期成本或转出,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变动流转。公司近2年销售转销以及出表转出金额变动不大,2022年呆滞处置转销金额较大是由于子公司上海索达、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降低存货库存,盘活相关资产,减少营运资金占用,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招标等方式,处置一批呆滞存货,呆滞存货的处置价格约为账面原值的30%至50%。

(3)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与新增计提对比

单位:万元

类 别2023年2022年
销售转销新增计提销售转销新增计提
原材料527.61768.80669.00457.98
在产品--33.20-80.50
库存商品9,797.4810,577.1111,895.309,952.63
小 计10,325.0911,312.7112,564.3010,491.11

注:本期及上期计提金额均剔除汉马发动机存货跌价计提金额5,097.40万元。

综上,结合前述存货跌价测算计提的准确性,剔除汉马发动机存货跌价影响外,公司近2年连续大额存货跌价转回、转销与新增计提是合理的,不存在本期及前期计提不谨慎、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各分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明细,结合近两年存货变动情况和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分析存货转回或转销构成,是由对外销售、呆滞处置、出表转出等原因导致,检查其计算金额准确、会计处理未见异常;

(2)获取公司存货处置明细,检查公司的内部处置审批流程、询价过程以及回款情况,未见异常;

(3)结合前述执行存货跌价测试重新计算与分析复核程序,近两年跌价测试过程未见异常,各项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准确,近2年连续大额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合理,不存在本期及前期计提不谨慎、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4.关于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1亿元,本期新增计提资产减值1.45亿元,自2020年以来连续大幅增长,本期新增计提主要为专有设备减值1.4亿元。公司对前期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显示,2022年度存在应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而根据资产组确定减值金额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对除上海索达外设备类资产组进行整体评估。

请公司:(1)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的具体资产构成、使用年限、闲置状态、权利受限情形、产能利用率、减值迹象出现时点,重点说明专有设备出现大额减值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的具体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类别项目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底盘业务 生产线账面原值102,169.932,916.10173,209.19297.10278,592.32
累计折旧34,854.912,204.93133,671.47252.22170,983.52
减值准备294.38135.095,238.572.425,670.47
账面价值67,020.64576.0834,299.1542.45101,938.33
发动机业务 生产线账面原值744.701,505.36102,393.419.00104,652.48
累计折旧169.931,175.3860,437.872.1361,785.31
减值准备0.0077.6211,917.342.0311,997.00
账面价值574.77252.3730,038.204.8430,870.18
专用车业务 生产线账面原值11,013.25298.9415,547.698.0026,867.88
累计折旧7,479.56237.9411,157.881.6818,877.06
减值准备0.0022.391,126.641.531,150.56
账面价值3,533.7038.603,263.174.796,840.26
变速箱业务 生产线账面原值18,055.011,134.8214,031.17104.9533,325.95
累计折旧3,058.71934.435,986.2253.6310,032.99
减值准备223.9815.932,083.214.362,327.47
账面价值14,772.33184.465,961.7546.9620,965.49
车桥业务 生产线账面原值-137.1917,107.44-17,244.64
累计折旧-82.493,596.36-3,678.85
减值准备-15.762,030.27-2,046.04
账面价值-38.9411,480.81-11,519.75
零部件及其他 业务生产线账面原值34,206.043,068.2721,352.301,806.0160,432.63
累计折旧13,351.762,682.1014,043.48511.6530,588.99
减值准备195.0166.88506.39202.30970.59
账面价值20,659.27319.296,802.431,092.0628,873.05

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年限为15-30年、专用设备使用年限为12年、通用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运输设备使用年限为5-8年。

截止2023年末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10,262.558,213.69108.921,939.94-
通用设备6.014.83-1.18-
运输设备-----

2、固定资产中权利受限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权利受限主要是用于抵押借款以及未办妥产权证所致,受限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账面价值权利受限原因
华菱汽车、星马专汽部分房屋建筑物47,438.46借款抵押
华菱汽车部分机器设备10,385.58融资租赁抵押
芜湖福马部分机器设备3,741.09
福亨内饰部分机器设备1,078.95
福马零件部分机器设备895.98
星马专汽部分机器设备3,046.72
福马电子部分机器设备289.08
福马零部件厂房,汉马科技、华菱汽车、汉马发动机部分房屋建筑物10,301.06未办妥产权证
合计77,176.92

3、公司生产设备产能利用率及减值迹象出现时点

公司近几年生产经营状况如下: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设计产能(辆)46,000.0046,000.0046,000.0046,000.0040,000.00
实际产量(辆)30,125.0031,683.0022,198.007,654.0010,374.00
产能利用率65.49%68.88%48.26%16.64%25.94%
营业收入(万元)638,282.26642,824.96531,994.53342,889.88387,694.17
营业成本(万元)546,892.05588,158.26511,344.14360,825.30387,028.68
综合毛利率14.32%8.50%3.88%-5.23%0.17%

由上表可见,公司于2021年开始产能利率出现下滑,营业收入同期也出现下滑,较上年下降17.24%。主要受经济环境以及2021年“国五”转“国六”等政策的多重影响,管理层判断公司生产设备可能出现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产能利用率较2022年有所提升,设备产能利用率仍不足,存在减值迹象。上述判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具有合理性。

4、专有设备出现大额减值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管理层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本年度对各分子公司各类设备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评估增减值公司计提减值
专用设备合计105,808.70104,223.78-1,584.92-13,963.20

重卡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重卡市场受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消费降级、物流运价持续低位等多重因素影响自2020年到达顶点以来产销量持续下降。2021年政策预期带来的消费观望、房地产开发行业较冷等因素加剧了重卡市场下行的压力。支撑重卡增长的政策红利效用已逐步减弱,整体商用车市场将进入调整期。2020年重型货车销量161.90万辆,2021年重型货车销量139.5万辆,同比减少13.8%。2022年重型货车销量67.2万辆,同比减少51.84%;2023年重型货车销量91.1万辆,同比增长35.6%,市场有所好转,尚未恢复至前期平均水平。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涨1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亿元。对比以上,虽然2023年公司销量提高,但经营未有明显好转,设备产能利用率仍不足,仍处于亏损状态。综上,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情况、经营情况等要素分析,公司持续亏损,专有设备产能利用率较低,短期内没有明显改善,存在经济性贬值。专有设备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固定资产明细表,根据生产线及类别划分具体构成;

(2)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盘,监盘比例达70%,查看固定资产使用及闲置保管状态良好;

(3)检查固定资产权利证书、借款合同、抵押协议等,确定权利受限资产情况;

(4)分析近几年实际产量与公司的设计产能计算固定资产的产能利用率,公司产能利用率仍然较低;

(5)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要素,分析汉马科技持有的专有设备产能利用率较低,并且在短期内很难作出大的有效性改善,存在经济性贬值,并在评估过程中保持与评估师的充分沟通。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专有设备出现大额减值具有合理性。

(2)对比本年度与2022年度以资产组和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的具体分类及减值情况,说明差异及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以财务报表为目的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长期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长期资产组包括技术类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和开发支出)和其他相关长期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算后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可回收金额。

2022年以各分子公司(湖南华菱停产除外)相关的长期资产做为一个资产组进行评估,2023年仍以各分子公司(上海索达预搬迁除外)相关的长期资产做为一个资产组进行评估,两年资产组分类方法一致。出于谨慎性原则,实际计提时以资产组中单个资产减值金额确定,将单个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按单个资产的减值金额汇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023年资产组和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的具体分类及减值情况

公司管理层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将各分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进行减值测试。出于谨慎性原

则,2023年度仍以各资产组中各类别资产的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金额,评估减值与公司计提减值差异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分类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评估增减值公司计提减值
ABC=B-A∑负值
1汉马科技资产组9,756.8917,334.137,577.24-134.87
2营销分公司资产组267.86327.2059.34-6.63
3星马专汽资产组7,816.948,461.10644.16-976.67
4华菱汽车资产组105,817.49137,663.7231,846.24-3,887.46
5车桥分公司资产组12,295.3111,577.33-717.98-775.56
6福马零部件资产组11,329.1112,807.261,478.15-43.69
7福亨内饰资产组1,218.431,698.55480.12-1.53
8凯马零部件资产组1,290.781,170.67-120.11-146.51
9福马电子资产组352.91411.4458.53-18.16
10芜湖福马资产组5,659.577,040.061,380.49-14.34
11汉马发动机资产组37,901.2132,052.09-5,849.12-7,031.03
12上海索达单项22,471.2624,050.951,579.69-1,505.76
合计216,177.74254,594.4938,416.75-14,542.21

注:公司2023年年报实际进行资产减值时,取资产组中单个减值资产的减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与2022年年报调整后资产减值计提的原则和口径保持一致。

2、2022年资产组和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的具体分类及减值情况公司管理层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将各分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进行减值测试。2022年度以各资产组中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金额,评估减值与公司计提减值差异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分类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评估增减值公司计提减值
ABC=B-A∑负值
1汉马科技资产组10,325.4517,319.906,994.45-19.41
2营销分公司资产组241.47229.14-12.33-16.93
3星马专汽资产组9,404.0116,362.546,958.53-163.19
4湖南星马资产组3,587.125,702.102,114.98-149.65
5华菱汽车资产组97,549.51126,972.4529,422.94-1,078.74
6车桥分公司资产组13,837.4013,803.86-33.54-320.33
7发动机分公司资产组45,592.4049,401.483,809.08-270.68
8福马零部件资产组12,227.2915,548.373,321.08-104.65
9福亨内饰资产组1,627.372,588.69961.32-14.04
10凯马零部件资产组850.371,161.16310.79-9.60
11福马电子资产组438.48545.1106.62-15.78
12芜湖福马资产组6,366.728,483.192,116.47-76.87
13上海索达资产组17,179.0318,473.341,294.31-351.11
14湖南华菱单项22,054.8418,368.60-3,686.24-7,647.98
合计241,281.46294,959.9253,678.46-10,238.96

注:2022年上半年,鉴于湖南华菱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在2022年半年报中计提了资产减值,故2022年年报时,湖南华菱存在相关资产减值计提金额。

综上,2022年与2023年均按各分子公司相关的长期资产做为一个资产组,两年均按资产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以测试结果中的单项资产减值金额汇总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期末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4,542.21万元,主要为专用设备减值;2022年期末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0,238.96万元,主要为专用设备减值。因此,本年度与2022年度以资产组和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的具体分类不存在差异,减值符合公司情况,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获取近两年评估报告明细与企业计提减值金额进行详细核对,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年末资产减值的具体分类及减值情况与2022年末单项计提保持一致。

(3)补充披露2020年以来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参数取值、评估假设及具体差异等,说明各年度减值测试评估方法是否保持一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计提金额连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前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是否充分、及时,是否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复:

2020年以来,公司管理层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长期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公司管理层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将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进行减值测试。

1、2020-2023年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参数取值、评估假设及具体差异

(1)2020-2023年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参数取值、评估假设

年份2020年2021年2023年2022年
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过测算后,设备类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低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故选取公允价值减根据2022年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固定资产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的方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目的的需求。
年份2020年2021年2023年2022年
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减值测试结论。
具体过程以及参数取值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1.公允价值的确定 (1)一般设备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重置价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①重置价值的确定:重置价值=购置价(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取值,一方面依据中国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写《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以及生产厂商的报价资料等,一方面通过市场调查,直接或以电话方式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索取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B.设备运杂费用取值主要参考中国统计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综合考虑设备的价值、重量、体积以及距离等的因素决定费率大小。 C.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取值主要参考中国统计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及其他同类行业的概算资料,结合安装难易复杂程度决定费率大小。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环境评价费、可行性研究费、招投标代理费等费用,参考有关规定,取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之和的6.42%。 E.设备资金成本的计取按资金在相应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计算,利率采用2023年12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利率报价利率LPR。对不需安装的设备,一般不考虑其他合理费用和资金成本。 F.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含税)/1.13*13%+运杂费/1.09*9%+安装调试费/1.09*9%+(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1.06*6% ②成新率的确定:设备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 ③功能性贬值的确定:部分购置年代较久的设备存在一定功能性贬值,已在重置价值中考虑。 ④经济性贬值的确定:委估机器设备主要是生产重卡配套的底盘生产线、专用汽车上装及配套的汽车零部件等组成,由于外部市场原因,近年来其产能出现一定过剩,故机器设备存在一定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率=1-(资产预计可利用的生产能力/资产原设计生产能力)^规模经济效益指数 X-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数值一般在0.6-0.7之间,本次规模经济效益指数取0.65。 (2)待报废设备公允价值的确定 该类设备属于不具备续用价值的设备,对于这类设备,按目前相关废旧设备的市场回收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2.处置费用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定委估资产将以现有条件为基础,采用原地整体处置方式。本次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等,不包括搬迁拆除费用。 处置费用=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A.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全价,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资金成本等),综合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安装工程费(不含税)+资金成本 ①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a.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22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与国产设备技术水平近似的进口设备的现价,根据替代原则,即查找国内功能及技术参数相当的替代设备,查询类似国产设备的恰当的市场交易价格,以确定其购置价。根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下同)。故本次评估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采用不含税价。 b.运杂费: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并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 c.安装调试费: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并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对小型、无须安装或企业自行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企业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B.成新率的确定 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则采用直接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相关的税费、产权交易费用等。
评估假设①一般假设 A.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B.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C.原地使用假设:原地使用假设是指假设资产将保持在原所在地或者原安装地持续使用。 D.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论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E.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①一般假设 资产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通常涉及的一般假设有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A.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可以正常有序交易。 B.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C.资产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持续经营且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②特殊假设 A.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②特殊假设 A.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②特殊假设 A.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年份2020年2021年2023年2022年
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B.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D.假设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B.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D.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各项业务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到期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行业资质持续有效。 E.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F.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G.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H.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I.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B.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D.本次评估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E.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F.未考虑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2)2020-2023年减值测试具体差异

①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未减值的条件是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超过账面价值。2020年,由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高于账面价值,故采用此评估方法,无需再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2021年、2023年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因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评估值高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评估值,2021年、2023年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评估方法;2022年仅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进行评估,未充分考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公司已于2023年8月进行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②评估过程以及重要参数:2020、2021、2023年采用相同口径的评估参数进行评估;对于2022年度评估过程中参数取值不合理部分,公司按照2023年8月2日披露的整改报告,进行了相关会计差错更正。

年份2020年2021年2023年2022年
公允价值重置价值的确定:重置价值=购置价(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实体性贬值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功能性贬值部分购置年代较久的设备存在一定功能性贬值,已在重置价值中考虑
经济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的确定:机器设备主要是生产重卡配套的底盘生产线、专用汽车上装及配套的汽车零部件等组成,由于外部市场原因,近年来其产能出现一定过剩,故机器设备存在一定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率=1-(资产预计可利用的生产能力/资产原设计生产能力)^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未充分考虑
年份2020年2021年2023年2022年
X-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数值一般在0.6-0.7之间,本次规模经济效益指数取0.65。
处置费用处置费用=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

综上,2020年至2023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结论采用评估方法一致,均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法,除2022年评估参数未充分考虑经济性贬值外,评估参数基本保持同一口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2、计提金额连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2020-2023年各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项目账面价值计提减值账面价值计提减值账面价值计提减值账面价值计提减值
固定资产298,218.192,016.84267,228.758,511.46220,124.8310,238.96201,007.0614,542.19

2020年设备减值系待报废专用设备评估减值;2021年度至2023年度受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消费降级、物流运价持续低位等多重因素影响,重卡销量自2021年以来呈下降趋势。且重卡行业集中度较高,规模效应明显,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自身竞争优势较弱,短期内经营成果没有明显改善,产能利用率较低,故造成固定资产减值。公司2022年因会计判断审慎性不足,于2023年8月进行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补提固定资产减值2,314.84万元;因公司2023年持续亏损,产能利用率未有明显提升,且充分考虑经济性贬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4,542.19万元。

综上,公司前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充分、及时,不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2020-2023年度评估报告,评价评估专家具备评估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2)对比各年所采用的重要评估方法选择以及参数取值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对各年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历年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评估方法均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评估结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要素分析,公司各项设备产能利用率较低且预计具有持续性,存在经济性贬值。公司

产销量未见明显好转,导致各年计提大额减值。减值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谨慎合理。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方法保持一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各年连续计提大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谨慎合理、及时充分,不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5.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2.16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15.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79.18%,较上年同期增长11个百分点;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16.25亿元,其中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组合计提的账款比重从4.3%增长至19.38%。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2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并逐家列示涉及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公司对欠款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目前回款进展。公司回复:

2023年单项应收账款余额159,030.71万元,较2022年单项应收账款余额160,148.21万元减少1,117.50万元,下降0.70%,近两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规模整体不变,2022、2023年单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1)2022年单项应收账款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1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16,327.361,837.6114,489.7514,489.75扣财保后计提2,990.26通过法务诉讼
2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6,190.4024,066.5512,123.856,856.04回款率65.26通过法务诉讼
3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4,499.2834,600.579,898.715,601.35回款率57.88通过法务诉讼
4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466.905,290.948,175.964,757.53回款率8.00通过法务诉讼
5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971.638,079.385,892.253,330.8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6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9,674.0213,846.105,827.923,306.72回款率7.84通过法务诉讼
7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683.207,082.275,600.933,167.32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8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1,974.866,843.705,131.162,918.64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9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442.47928.943,513.531,986.9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0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9,148.1415,677.613,470.531,962.59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11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674.742,444.693,230.051,826.59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2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096.781,120.742,976.041,682.95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3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870.954,940.992,929.961,648.07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4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44.111,448.152,595.961,468.01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5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135.102,570.402,564.702,564.7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6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168.65781.942,386.711,413.7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17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913.018,559.892,353.121,663.79回款率57.72通过法务诉讼
18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213.763,868.912,344.851,620.71回款率1.82通过法务诉讼
19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7,065.704,791.922,273.781,285.82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20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664.982,463.332,201.651,443.07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21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含分公司)2,226.5033.782,192.722,192.72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22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783.0018,615.132,167.871,225.93回款率187.00通过法务诉讼
23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72.273,263.311,908.961,904.7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24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316.981,418.561,898.421,073.56回款率30.91通过法务诉讼
25山西融泰峰贸易有限公司2,783.101,336.921,446.18817.82回款率475.17通过法务诉讼
26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549.95106.411,443.541,154.83回款率12.39通过法务诉讼
27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738.98403.291,335.691,303.64扣财保后计提211.00通过法务诉讼
28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634.001,318.931,315.07743.67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29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13.321,488.121,225.20805.55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30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969.655,763.801,205.85748.51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31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1,345.12209.411,135.71647.9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32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2,213.661,144.891,068.77610.04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33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977.98979.23998.75998.75扣财保后计提100.00通过法务诉讼
34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1,028.0138.9989.11989.11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35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674.99755.41919.58520.02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36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54.11158.92895.19895.19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37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130.67298.59832.08832.0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38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719.462,890.47828.99468.79回款率65.99通过法务诉讼
39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954.111,169.03785.08446.74回款率16.36通过法务诉讼
40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6,375.325,686.27689.05389.66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41上海龙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399.90767.12632.78617.62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42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293.002,692.80600.2339.41回款率190.42通过法务诉讼
43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55.43185.64569.79569.79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44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573.7419.99553.75553.75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45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467.801,940.94526.86313.01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46安徽卡卖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170.212,683.18487.03487.03回款率120.00通过法务诉讼
47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150.15665.63484.52479.97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48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03.20727.36475.84475.84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49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53.27187.06466.21466.21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50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466.9210.61456.31456.31扣财保后计提-经营者已死亡
51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647.631,211.53436.10246.62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52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481.6867.00414.68234.5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53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09.43921.65387.78248.24回款率0.40通过法务诉讼
54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2.63559.86352.77352.7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55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14.86373.59341.27341.2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56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3,178.492,876.76301.73215.87回款率35.00通过法务诉讼
57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34.80235.75299.05299.05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58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425.00129.00296.00169.65回款率1.13通过法务诉讼
59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356.4067.52288.88288.8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60武汉鑫凯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92.036.28285.75285.75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61华义汽车贸易(河北)有限责任公司384.95117.84267.11151.05回款率4.11通过法务诉讼
62唐山星徽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847.21603.76243.45137.67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63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99.35277.63221.72221.72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64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6.20189.60216.60122.49回款率6.00通过法务诉讼
65山东天行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42.90152.29190.61190.61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66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51.88193.15158.73158.09扣财保后计提2.20通过法务诉讼
67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276.00143.04132.96132.9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68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5.58149.70125.8871.19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69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2,360.202,292.1268.0846.98回款率19.36通过法务诉讼
70河南中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03.88844.6059.2859.28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71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343.783,291.2352.5552.55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72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5,419.895,382.6937.2029.7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73青岛今福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476.251,446.6529.6029.60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74句容市福刚车厢焊接修理有限公司29.20-29.2029.20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75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21.28192.6328.6528.65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76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224.051,203.1620.898.3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77山东汉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0.8054.5416.2616.26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78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6.9220.8716.0516.05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79准格尔旗雄宏汽贸有限责任公司168.45153.7914.6614.66扣财保后计提14.66通过法务诉讼
80承德金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0.5427.4613.0813.0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81山东巨野易达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14.305.229.089.08回款率-通过法务诉讼
82南京汉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901.137.777.7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法务诉讼
83四川汉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7.3053.473.833.83回款率3.83通过法务诉讼
84忻州市宏欣物流有限公司770.64768.642.002.00回款率7.00通过法务诉讼
85益阳江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714.000.710.71扣财保后计提-公司已注销
86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24,261.7216,134.04预计清偿率-破产
合计368,108.95232,222.48160,148.19108,893.564,691.70

(2)2023年单项应收账款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1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7,889.5124,429.4713,460.0413,099.13扣财保后计提172.79通过司法手段
2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7,125.3135,339.7711,785.547,771.93回款率379.74通过司法手段
3中山力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8,299.5339,827.538,472.005,517.94回款率391.23通过司法手段
4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466.895,516.257,950.645,479.36回款率19.69通过司法手段
5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3,977.898,096.385,881.513,828.63回款率0.39通过司法手段
6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9,674.0113,974.605,699.413,805.75回款率53.85通过司法手段
7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816.417,117.715,698.703,711.56回款率595.11通过司法手段
8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1,974.866,843.705,131.163,361.47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9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566.2015,875.994,690.213,121.19回款率145.29通过司法手段
10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442.461,028.933,413.532,288.36回款率50.07通过司法手段
11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4,799.0911,428.683,370.413,122.55回款率179.00通过司法手段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12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674.742,496.933,177.812,452.94回款率9.86通过司法手段
13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096.781,125.342,971.441,938.29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14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870.954,940.992,929.961,921.51回款率37.30通过司法手段
15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44.111,448.162,595.961,690.75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16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135.102,570.532,564.572,564.57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17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1,099.748,747.652,352.092,352.09扣财保后计提24.21通过司法手段
18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7,087.624,846.162,241.461,495.19回款率15.00通过司法手段
19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664.982,484.522,180.462,029.56扣财保后计提100.00通过司法手段
20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含分公司)2,226.5088.622,137.882,137.88扣财保后计提1.22通过司法手段
21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168.651,156.372,012.281,718.24回款率128.00通过司法手段
22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72.273,263.311,908.961,904.7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23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782.9918,877.091,905.901,005.68扣财保后计提0.40通过司法手段
24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316.981,466.901,850.081,048.0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25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213.764,591.761,621.991,579.99扣财保后计提0.20通过司法手段
26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549.95122.581,427.381,427.3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27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634.001,318.931,315.07856.51回款率4.00通过司法手段
28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16.881,491.611,225.261,225.2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29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112.375,925.381,187.001,187.00扣财保后计提15.81通过司法手段
30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1,345.12209.411,135.711,135.71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31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738.98614.291,124.69913.69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32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2,213.661,145.701,067.961,067.9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33重庆市振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86.339,051.121,035.21674.23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34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1,028.0139.50988.51988.51扣财保后计提0.29通过司法手段
35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674.99755.41919.58919.5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36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54.11163.93890.19890.19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37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130.67298.59832.08832.0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38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954.111,185.39768.73768.73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39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719.462,956.46763.00763.00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0朔州鸿鑫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596.002,900.92695.08452.71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41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6,375.325,686.27689.05448.78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42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977.981,379.23598.75359.81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3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55.43185.64569.79569.79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44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467.801,940.94526.86370.0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5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573.7479.30494.44494.44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6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03.20727.36475.84475.84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7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150.15676.03474.12474.12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8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53.27187.06466.21466.21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49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466.9210.61456.31456.31扣财保后计提-经营者死亡
50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647.631,212.58435.05435.05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1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293.002,883.22409.78409.7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2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484.5497.00387.54387.54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3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09.43922.05387.38116.21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4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14.86379.76335.11335.11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5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2.63587.26325.37325.3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6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34.80235.75299.05299.05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57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425.00130.13294.87294.8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8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356.4067.52288.88288.8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59武汉鑫凯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92.036.27285.75285.75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60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99.35277.63221.72221.72回款率1.09通过司法手段
61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3,178.492,959.76218.73218.73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62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6.20197.60208.60208.60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63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51.88198.05153.84153.84扣财保后计提1.20通过司法手段
64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276.00143.04132.96132.96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65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5.58160.85114.7381.99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66南京盛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137.501,077.7559.7547.80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67上海龙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399.901,344.2655.6455.64扣财保后计提6.00通过司法手段
68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343.783,290.7853.0053.00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69曲阜神华物流有限公司559.20510.3248.8848.88回款率-通过司法手段
70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2,360.202,311.4848.7248.72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1江苏康沃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8.75139.8438.9138.91破产-通过司法手段
72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5,419.895,382.6937.2037.20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确定依据期后回款催收措施
73句容市福刚车厢焊接修理有限公司29.200.2228.9828.9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4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21.28192.6328.6528.65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5宁夏晟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0.67274.9025.7725.7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6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224.051,203.1520.8920.89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7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6.9220.8716.0516.05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8承德金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0.5427.4613.0813.0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79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16,327.3616,317.589.799.79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80山东巨野易达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14.305.229.089.08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81南京汉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901.137.777.77扣财保后计提-通过司法手段
82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1,914.101,456.82预计清偿率-破产
83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23,984.2620,609.67预计清偿率-破产
合计442,326.08309,193.74159,030.71125,917.452,331.74

如上表所示,公司近2022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累计涉及的交易金额为368,108.95万元,回款金额232,222.48万元,其中2022年回款6,366.52万元,销售回款比例为63.09%;2023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累计涉及的交易金额为442,326.08万元,回款金额309,193.74万元,其中2023年回款34,832.97万元,销售回款比例为69.90%,通过司法手段追讨债权达到一定效果作用。客户的交易背景基于整车及配件销售需求,公司以产品发出后产品风险与报酬转移并取得回款或取得客户确认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采取法务介入方式催收欠款,与客户如不能达成回款约定,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催收,2023年1-4月回款4,691.70万元、2024年1-4月回款2,331.74万元。经核查,2022年单项计提序号1-85、2023年单项计提序号1-81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星马)成立于2004年10月,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3年7月裁定((2023)湘0406破申1号)受理南京万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湖南星马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8月,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决定((2023)湘0406破1号),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星马管理人;公司在2023年8月后不再将湖南星马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对湖南星马债权形成于关联方时业务往来,并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破产后尚未财产分配。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菱)成立于2011年11月,原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7月裁定((2022)湘04破申7号)受理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武汉金天成机电有限公司、湖北业达机电有限公司、南京民光油管有限公司对湖南华菱破产申请。2022年8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2022)湘04破6号),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湖南华菱破产管理人。公司2022年8月后不再将湖南华菱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对湖南华菱债权形成于关联方时业务往来,并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破产后尚未财产分配。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近两年单项计提坏账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涉及的销售明细,分析各客户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回款情况以及应收账款账龄,通过天眼查/企查查查询,以及对单项计提的客户成立以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与公司近十年的高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核对,除湖南星马、湖南华菱与公司原存在关联关系外,未发现上述其他客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2)鉴于单项计提客户的特殊性,抽取分单项计提客户进行现场走访;

(3)访谈管理层以及公司法务关于应收清欠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4)检查单项计提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5)检查单项计提客户诉讼或裁定等法律文书资料,佐证其交易的真实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近两年单项计提客户以司法诉讼方式进行催收为主,主要根据司法程序执行情况回款。

(2)补充披露按组合计提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对应的欠款方名称、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对手方资信情况、回款情况等,说明账龄结构整体延长、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回复:

2023年2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31,495.92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为

19.38%,其中2-3年余额25,169.2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为15.48%。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组合计提的账款比重从4.3%增长至19.38%主要系2022年1-2年账龄自动迁徙至2023年2-3年以及发生销售垫款按当时收入金融放款时间确认为账龄所致,回收金额主要受客户信用以及经济大环境影响偿债能力等因素影响。2023年12月31日,2年以上账龄且金额5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30,136.64万元,占2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31,495.92万元比例为95.68%。2023年末2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时间累计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账龄期后回款
1深圳市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8-2023年235,318.94233,160.252,158.69647.6130.002-4年386.71
2深圳市赛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0-2023年207,827.04204,239.043,588.001,760.4049.062-4年439.86
3佛山市顺德区融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7-2023年98,449.8097,075.201,374.61412.3830.002-3年181.36
4佛山市菱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9-2023年42,653.0542,306.04347.02104.1130.002-3年140.84
5陕西荣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2-2023年68,753.7668,640.36113.4034.0230.002-3年113.40
6绍兴汉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2-2022年39,804.2038,793.631,010.57303.1730.002-3年
7合肥市安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5-2023年138,332.19136,076.372,255.82676.7530.002-3年400.28
8苏州市润泰华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3-2023年87,340.5586,420.42920.13276.0430.002-3年394.27
9南京怀宸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2023年86,444.3984,991.201,453.19435.9630.002-3年993.00
10滁州市华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0-2023年36,163.6535,404.58759.07227.7230.002-3年125.01
11上海言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7-2023年13,268.9512,790.75478.21143.4630.002-3年187.20
12东莞市路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05-2022年114,049.09113,511.94537.15268.5850.003-4年
13辽宁鑫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3-2023年31,792.0131,474.34317.6795.3030.002-3年142.90
14上海大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0-2021年34,772.1834,232.80539.38161.8130.002-3年
15安徽卡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3-2023年13,377.7113,273.16104.5531.3730.002-3年20.00
16河北星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7-2021年6,708.566,652.5656.0022.0039.292-4年
17广西顺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9-2023年8,273.107,412.13860.97258.2930.002-3年
18肇庆市汉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7-2023年12,842.3811,760.981,081.40324.4230.002-3年104.50
19上海菱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5-2023年13,823.5012,799.681,023.81307.1430.002-3年124.00
20山东润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7-2023年4,980.144,921.7458.4017.5230.002-3年29.65
21上海齐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3-2023年36,513.2836,042.84470.44141.1330.002-3年209.00
22广州市汉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9-2023年9,583.518,179.621,403.89421.1730.002-3年224.06
23阜阳市恒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7-2023年5,289.355,090.91198.4459.5330.002-3年3.00
24青海正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7-2023年12,430.0812,297.11132.9739.8930.002-3年
25河南星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5-2023年22,177.5921,986.18191.4157.4230.002-3年
26陈闻天2008年82.39-82.3982.39100.005年以上
27广州运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06-2008年2,341.332,287.4053.9353.93100.005年以上
28包头市银利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1-2014年552.90501.4751.4351.43100.005年以上
29广东广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3-2022年57,989.3857,938.6250.7515.2330.002-3年
30山东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9-2023年15,890.2113,816.182,074.02622.2130.002-3年425.21
31申融汽车贸易(广东)有限公司2019-2022年5,580.795,418.57162.2248.6730.002-3年128.59
32河北淮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9-2023年23,681.3123,560.87120.4436.1330.002-3年25.00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时间累计交易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计提比例(%)账龄期后回款
33韶关瑞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20-2023年3,735.723,525.72210.0063.0030.002-3年
34深圳市赛驰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20-2023年21,234.4919,716.471,518.02455.4130.002-3年262.15
35深圳市菱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0-2023年5,256.244,094.071,162.18348.6530.002-3年91.10
36东莞市旺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20-2021年790.75431.25359.50107.8530.002-3年300.00
37中电投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9-2021年8,973.408,919.9053.5016.0530.002-3年
38泉州路桥翔通建材有限公司2020-2022年1,470.00882.00588.00176.4030.002-3年588.00
39乌鲁木齐维轩众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21-2023年1,424.89453.11971.78291.5330.002-3年
40山西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3-2018年163.57100.1863.3963.39100.005年以上-
41大理同发运输有限公司2012-2014年179.93109.0870.8570.85100.005年以上-
42南宁菱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7-2020年494.41409.3185.1057.8768.003-4年-
43廊坊福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7-2019年729.98507.59222.39188.2384.643-5年、5年以上-
44苏州铭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8-2022年3,735.163,603.09132.0739.6230.002-3年-
45乌鲁木齐汉菱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8-2022年2,507.892,311.59196.3058.8930.002-3年-
46DETAC FOR READY MIX CONCRETE(DEMXI2013年85.592.3683.2282.3198.904-5年、5年以上-
47TNTERNATIONAL CONSTRUCTING MACH2011-2018年740.69535.43205.26203.0198.905年以上-
48新能源补贴2018年184.68-184.68184.68100.005年以上-
合计1,538,794.701,508,658.0530,136.6410,544.9234.996,039.1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近两年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客户累计涉及的交易金额为1,538,794.70万元,累计回款1,508,658.05万元,其中2023年回款15,468.03万元,回款比例为98.04%。客户的交易背景基于整车及配件销售需求,客户入网时资信正常,公司以产品发出后产品风险与报酬转移并取得回款或取得客户确认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采取上门、电话、电子邮件、律师函等方式积极催收。2024年1-4月2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客户累计回款6,039.10万元。通过回款显示,组合计提客户还在陆续还款,公司对能够积极配合,不恶意失信的客户,不轻易诉诸法律手段追讨。经核查,公司近两年账龄为2年以上按组合计提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综上,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组合计提的账款比重从4.3%增长至19.38%,其整体账龄结构延长是合理的,前期收入确认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账龄为2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累计涉及的销售明细,分析各客户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时间、资信情况,检查销售合同、发运记录、客户

收车函或验收单以及回款情况,业务真实,未见异常,相关客户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天眼查/企查查查询,以及对账龄为2年以上按组合计提的客户成立以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与公司近十年的高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核对,未发现上述其他客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2)抽取部分客户对期末应收账款和交易金额执行询证程序或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3)检查长账龄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账龄结构整体延长、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合理,前期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三、其他

6.关于关联交易。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金额23.54亿元,同比增长48.35%,占全年营收比重达60.7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产生金额6.96亿元,同比增长34.87%,连续2年大幅增长。其中与关联方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等同时发生关联采购、销售。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各季度销售或采购金额、平均价格、结算方式、账期、期末应收预付余额等,对比市场同期可参考价格说明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公司回复:

(一)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具体情况

1、向各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1)与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应收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整车及零部件40,982.6730,035.8641,093.2329,925.30
二季度29,925.3064,405.8038,129.3556,201.75
三季度56,201.7536,442.3749,890.1842,753.94
四季度42,753.947,720.0447,658.762,815.22
小计138,604.06176,771.52

(2)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应收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整车及零部件----
二季度----
三季度-15,410.721,053.0014,357.72
四季度14,357.7256,998.0930,640.5640,715.25
小计72,408.8131,693.56

(3)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应收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整车及零部件6,761.025,020.746,784.994,996.77
二季度4,996.775,472.514,996.775,472.51
三季度5,472.5113,214.992,691.7015,995.80
四季度15,995.8034,456.8121,141.4829,311.12
小计58,165.0435,614.94

(4)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车集团)应收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汽车零部件452.773.74317.89138.62
二季度138.62518.67113.76543.54
三季度543.54432.44325.42650.55
四季度650.55517.14922.72244.97
小计1,471.991,679.78

(5)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应收往来情况(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研发服务----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510.870.86510.01
小计510.870.86

(6)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应收往来情况(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研发服务----
二季度-140.08-140.08
三季度140.0857.06176.8720.27
四季度20.2774.7183.9011.08
小计271.85260.77

(7)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应收往来情况(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汽车零部件-0.840.84-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小计0.840.84

(8)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应收往来情况(单位:万元)

年度季度产品或服务内容期初余额销售额(含税)回款金额期末结余
2023年一季度研发服务212.86-212.86-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小计-212.86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结算方式为承兑、转账及电汇,账期为开票后30-90天付款。

2、关联销售情况及价格分析

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涉及整车的可以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其余销售零部件及提供研发服务未对非关联方进行销售,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对万物友好关联销售情况及价格分析

单位:万元

年度交易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万物友好非关联方
销售金额占比平均价销售金额最高价最低价
2023新能源商用车牵引牵引宁德时代282KWH38,152.5831.80%59.522,571.4168.0159.25
新能源商用车自卸自卸宁德时代282KWH20,696.5017.25%72.876,068.8281.1169.87
新能源商用车搅拌搅拌亿纬动力350KWH12,270.1810.23%70.124,924.7868.9457.52
新能源商用车牵引牵引宁德时代350KWH6,550.695.46%68.951,355.0170.2360.76
新能源商用车牵引牵引亿纬动力424KWH5,522.234.60%62.751,379.6566.3755.75
新能源商用车自卸自卸宁德时代350KWH10,340.918.62%68.4870.1070.1070.10
新能源商用车其他车型4,334.713.61%63.7516,287.3583.1949.19
可比金额小计97,867.8081.56%65.1632,657.12
不可比金额22,120.4918.44%123.585,260.37
合计119,988.2971.3837,917.48

(2)对远程智通关联销售情况及价格分析

单位:万元

年度交易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远程智通非关联方
销售金额占比平均价销售金额最高价最低价
2023新能源商用车牵引牵引宁德时代282KWH7,660.276.52%57.602,571.4168.0159.25
新能源商用车自卸自卸宁德时代282KWH4,088.583.48%69.306,068.8281.1169.87
新能源商用车搅拌搅拌亿纬动力350KWH5,956.325.07%55.674,924.7868.9457.52
新能源商用车牵引牵引宁德时代350KWH9,907.148.43%63.101,355.0170.2360.76
新能源商用车牵引牵引亿纬动力424KWH5,222.494.45%59.351,379.6566.3755.75
新能源商用车其他车型5,010.444.26%58.9516,357.4583.1949.19
可比金额小计37,845.2460.72%60.1732,657.12
不可比金额24,486.4839.28%66.185,260.37
合计62,331.7262.3937,917.48

(3)对山西吉利关联销售情况及价格分析

单位:万元

2023年交易商品产品名称山西吉利
销售金额单位数量平均单价
底盘总成51,290.94Pc1,96226.14

注:对山西吉利销售的主要商品为底盘总成件,同期未对非关联方公司销售。

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注重保持价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及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涉及的商品价格基本处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之内,不存在明显的偏高或偏低现象。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受电池价格波动、车辆配置、销售区域及销售时间等方面因素影响,同类型车辆售价有所不同。综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二)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具体情况

公司近两年关联方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政策本期数占比上年数增长比例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电池及零部件市场价66,708.2995.78%45,802.0345.64%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协议价2,402.903.45%--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协议价158.080.23%5,673.68-97.21%
其他汽车零部件等378.680.54%163.5233.89%
合计69,647.95100.00%51,639.2334.87%

2023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产生金额69,647.95万元,同比增长

34.87%,主要是向关联方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及零部件同比增长45.64%。2023年向万物友好采购总金额为66,708.29万元,占关联采购总金额95.78%。

1、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具体采购情况

公司向万物友好采购的电池系统总成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生产。

(1)向万物友好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制造商:宁德时代)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采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kwh)数量(套)单价(万/套)采购金额
第一季度电池系统总成186.7-350.0720320.16-37.796,531.05
第二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422.8737330.45-42.2911,918.16
第三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350.0722228.42-39.606,957.71
第四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422.8749325.85-40.4215,676.08
合计129141,083.00

(2)向万物友好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制造商:亿纬锂能)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采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kwh)数量(套)单价(万/套)采购金额
第二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2.62-423.9411125.76-38.643,426.26
第三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2.62-423.9412025.76-38.643,376.72
第四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2.62-423.9469321.31-31.9918,394.49
合计92425,197.47

公司除向万物友好采购上述电池系统总成外,另采购电池零部件总额427.82万元,期末对万物友好应付账款余额26,154.13万元。

(3)向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采购商品名称采购金额
第一季度汽车零部件1,739.89
第二季度汽车零部件640.59
第三季度汽车零部件22.43
第四季度汽车零部件-
合计2,402.91

公司期末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无应付或预付账款。

(4)其他关联方采购

本年度向其他关联方采购: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158.08万元、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9.91万元、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313.48万元、向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工作服19.39万元、委托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研发服务35.90万元。

2、2023年公司与非关联方具体采购情况

公司除向关联方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外,另向非关联方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启源)、上海芯智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智动)采购电池系统总成。

(1)向上海启源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制造商:宁德时代)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采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kwh)数量(套)单价(万/套)采购金额
第一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3507530.44-37.82,650.69
第二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350.078729.34-35.012,558.32
第三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344.245128.19-41.741,884.72
第四季度电池系统总成140.96-350.0718213.47-41.746,088.72
合计39513,182.45

(2)向上海启源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制造商:亿纬锂能)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采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kwh)数量(套)单价(万/套)采购金额
第三季度电池系统总成350.211030.37303.72
合计10303.72

(3)向上海芯智动采购电池系统总成(制造商:宁德时代)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采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kwh)数量(套)单价(万/套)采购金额
第一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1034.18341.78
第二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3034.181,025.35
第三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81.921134.18375.96
第四季度电池系统总成253.92
合计511,997.01

经上述列表对比,公司与关联方以及非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允。查阅采购合同,公司与关联方的结算方式为电汇、转账或6个月以内承兑汇票,账期为交付并收到发票后次月15日至90天内付款;与非关联方的结算方式为电汇或6个月内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账期为30%预付、交付后30日内付清。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检查关联交易的审批文件,核实是否符合公司内部规范要求;

(2)获取关联销售、采购明细,检查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协议、发票、发运单、收车确认单或验收单以及对应的收付款资料,确认交易对象和商品,筛选

各季度销售或采购金额,计算各类商品平均价格,检查收入确认时点、收付款情况,确认期末应收预付余额;

(3)对比分析关联方销售和采购同类商品与非关联方同类商品销售和采购价格,核实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关联销售价格因同一型号产品的配置、三电资源供应商、销售区域不同等存在一定价格差异;

(4)检查同类商品销售和采购协议并进行对比,合同条款无较大差异。

经检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和采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2)结合上述关联方主营业务、技术实力、产品销量、市场地位等,说明选择其成为销售、采购合作方的商业合理性,与同一关联方同时发生关联采购及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涉嫌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商用车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与销售,为甲醇重卡、电动重卡匹配加注站、充换电站。相比较而言,公司现有经销商对推广新能源重卡无明显优势,无法精准定位市场和使用场景。为促进公司新能源重卡产品的销售,公司借助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优势资源,关联交易大幅增长。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万物友好、远程智通、山西吉利均为吉利商用车集团旗下核心公司。万物友好、远程智通主要从事新能源车辆的销售、充换电站的运营、运力平台建设,能够为新能源重卡的销售赋能,公司能够借助其优势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山西省甲醇资源丰富,政府支持政策多,公司通过与山西吉利发生关联交易,提升甲醇重卡及关键零部件的销量。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的零部件主要为电池,在经过组装充换电框架及底座等生产加工工序后,完成充换电总成的装配及检测,之后装配到整车上完成整车销售。与上述关联方同时发生采购及销售是为了提高集中采购电池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及销量。

综上,公司选择关联方成为销售、采购合作方是基于正常的商业目的,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关联交易不涉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了解控股股东经营战略,系围绕新能源商用车进行布局发力,公司战略符合控股股东的业务及经营安排;

(2)了解万物友好、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吉利的业务模式、检查其销售和采购的商品内容,检查其发运记录、验收入库记录、回款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

(3)对主要关联方进行现场访谈,察看其经营场地,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关联方的经营模式,以及业务增长情况,关联交易发生增长具有合理性;

(4)获取关联销售清单,抽取80%的关联销售进行穿透核查,检查发票、销售合同、收车确认函、银行回单等资料,关联销售业务未见异常;

(5)检查期后收付款情况,进一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托新能源商用车整体战略布局,与同一关联方既有销售又有采购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随着关联方新能源业务的不断拓展,需求量不断上升,本期关联销售及采购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商业实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核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说明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较大业务依赖,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为整合集团战略资源,减轻资金负担,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逐年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新能源重卡产销量提升,这种增长是基于正常的商业目的,并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同时,公司也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证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和公允性,如与其他非关联方保持紧密的业务联系和合作,以补充和拓宽销售、采购渠道,减少关联交易规模。

为提升公司新能源重卡销量,大额关联交易在一段时间内仍然会比较重要。在此背景下,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注意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关联销售依赖风险,若关联方业务发生不利变化或相关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透明度,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市场拓展路径,以最大程度降低业务风险,实现健康、可持续发

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进行了审核,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与关联方的交易数据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关联交易核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问询函所涉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经营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实际调研,认为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涉及的商品价格处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之内,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和采购定价公允、合理。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商业目的,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关联交易不涉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未出现利益输送现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3、近年来公司新能源重卡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逐步提升,控股股东物流生态圈和充换电服务网络的构建,进一步推动了公司新能源重卡产品在市场的销售表现。随着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调整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及占比逐年升高,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存在一定的业务依赖风险。希望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积极地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内部治理,确保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进一步开拓采购及销售渠道,与其他非关联方建立紧密的业务联系和合作,进一步降低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依赖程度,确保销售和采购的多样性和市场竞争性,努力改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通过访谈公司治理层以及管理层,了解控股股东的战略布局,对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关联方进行现场访谈,察看其经营场地,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核查关联方销售、采购情况并进行穿透检查,核实关联交易的真实性。根据目前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规模以及后续预计增长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存在一定的业务依赖。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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