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2023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34%,归属净利润同比下降146.86%,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166.52%。截至2024一季度,公司仍未实现盈利,归属净利润-182.3万元,扣非净利润-227.5万元。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2023年度,公司PCB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整体产能尚未达产,产能规模优势尚未体现,导致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同时公司PCB产品结构尚在优化调整中,部分目标客户在认证过程中,2023年度公司PCB业务尚未能全面实现盈利,对公司业绩仍产生不利影响,2023年度PCB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2.79%。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逸豪新材,证券代码:301176)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电话、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15)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3年度,因行业内新增产能较大等因素影响,铜箔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铜箔加工费整体大幅下滑,2023年度公司铜箔加工费、销售单价、毛利率均大幅下滑。PCB业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PCB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公司通过持续开发客户,积极研发新产品,注重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升级,2023年度公司PCB业务的产量和营收相较2022年度均取得较大幅度增长,但因公司PCB整体产能尚未达产,产能规模优势尚未体现,导致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同时公司PCB产品结构尚在优化调整中,部分目标客户在认证过程中,2023年度公司PCB业务尚未能全面实现盈利,对公司业绩仍产生不利影响,2023年度PCB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79%。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鉴于近期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与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存在较大偏离,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因素,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