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58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涉及需披露的及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认真准备回复工作。
目前相关回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中,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不晚于2024年6月24日(即不超过五个交易日)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及对外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