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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7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并投资建设信丰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收购国电投(赣州)能源有限公司、信丰县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的50%、1%股权,同意在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确定收购价格,其中:50%股权对应收购对价为:

3768.48万元;1%股权对应收购对价为:75.37万元。股权交割后,将依据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经审计的期间损益调整收购价款。

董事会同意在完成上述收购后,投资建设信丰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该项目动态投资约789,637万元。

本次收购及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收购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并投资建设信丰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的公告》。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需要,公司董事王栋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子荣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李秀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牟国栋、子荣超、刘黎,牟国栋继续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黎、李秀平、房喜,刘黎继续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新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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