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及期权数量的核查意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4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40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78名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18,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3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5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491,250份调整为7,518,250份。
2、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