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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前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对37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4,548,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63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854,985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41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585,163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0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969,23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类型人数分配期权数量(份)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第九期期权总数的比例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研发人员87531,704,80834.95%0.45%
制造人员37812,777,42314.09%0.18%
品质人员1354,949,9865.46%0.07%
其他业务骨干105341,283,40545.51%0.59%
合计2,44190,715,622100.00%1.30%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37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4,548,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63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854,985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41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585,163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0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969,23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2、公司本次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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