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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301383 证券简称:天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116,310,00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871,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为116,31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46,524,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62,834,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3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6,31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2,834,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47赣州敬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3*****350苏壮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6月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条件股份70,565,00060.669828,226,00098,791,00060.66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5,745,00039.330218,298,00064,043,00039.3302
三、总股本116,310,000100.000046,524,000162,834,000100.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砚儒、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赣州敬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伟忠、苏壮东,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唐南志、张弢、何申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2,834,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358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13号3楼董秘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光懿

咨询电话:0797-6381999

传真电话:0797-621333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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