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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564.6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6,469.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89.9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7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110,000.0075,409.06-
1.1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80,000.0061,909.06艾睿光电
1.2合肥英睿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30,000.0013,500.00合肥英睿
2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台90,000.0040,000.00齐新半导体
3补充流动资金41,060.0241,059.94睿创微纳
合计241,060.02156,469.00-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110,000.0075,409.06-
1.1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80,000.0061,909.06艾睿光电 睿创广州
1.2合肥英睿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30,000.0013,500.00合肥英睿
2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台90,000.0040,000.00齐新半导体
3补充流动资金41,060.0241,059.94睿创微纳
合计241,060.02156,469.0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名称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实施主体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睿创广州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睿创广州
实施地点烟台开发区贵阳大街13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园南侧2021NGY-23烟台开发区南昌大街6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园南侧2021NGY-23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仅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

款的方式向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拟向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增资15,000万元,无息借款给睿创微电子3,909.06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向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增资23,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睿创微电子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8,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3,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实施。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非制冷红外民品系列整机生产线建设和制冷系列机芯及整机产品研发及生产。

根据公司最新业务规划,睿创微电子负责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研发及生产,睿创智造负责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模组和整机产品研发及生产,以及制冷系列机芯及整机产品生产,睿创广州完成车载红外模组和整机产品的生产。

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最新业务规划,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睿创微电子

企业名称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礼
成立时间2024-05-11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万寿山路5号内2号楼30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睿创智造

企业名称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祥
成立时间2024-05-1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古现街道南京大街12号1#办公楼6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睿创广州

企业名称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宏
成立时间2021-11-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发展路一巷3号二层291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股权结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的管理措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睿创微纳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等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安 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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