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筠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24年6月14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2024年6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49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2元/份。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