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盛屯金属销售”)、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能源金属”)。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金”)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为公司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8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金属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本金限额5,000万元整的所有债权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金属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能源金属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简称“贵州银行福泉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华金就册亨县丫他金矿采矿权、册亨县板其金矿采矿权和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金矿丁马沟矿段采矿权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拾亿元整(敞口)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5月31日起最长不超过2028年2月29日。
盛屯金属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大写)捌亿元整的所有债权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贵州华金、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矿业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3,131,641,380元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
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8,579,221,771.45 | 37,684,458,254.74 |
负债总额(元) | 22,273,292,804.38 | 21,494,800,340.85 |
资产净额(元) | 16,305,928,967.07 | 16,189,657,913.89 |
项目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5,961,089,102.30 | 24,455,814,23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8,554,533.70 | 264,694,255.50 |
2、盛屯金属
(1)公司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2单元A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家用电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
(7)盛屯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1,645,756,883.21 | 2,284,001,249.29 |
负债总额(元) | 1,250,399,649.38 | 1,371,661,787.81 |
资产净额(元) | 395,357,233.83 | 912,339,461.48 |
项目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83,471,773.54 | 1,691,683,552.55 |
净利润(元) | 3,017,772.35 | -6,077,088.60 |
3、厦门盛屯金属销售
(1)公司名称: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16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C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其他日用品零售;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黄金现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
(7)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141,018,317.95 | 132,076,826.33 |
负债总额(元) | 30,384,233.27 | 21,093,105.42 |
资产净额(元) | 110,634,084.68 | 110,983,720.91 |
项目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9,188,401.98 | 153,716,668.56 |
净利润(元) | -349,636.23 | 379,262.7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 贵州华金 | 盛屯金属 |
被担保方 | 盛屯矿业、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 | 盛屯矿业 |
抵押标的 | 册亨县丫他金矿采矿权、册亨县板其金矿采矿权和册亨县丫他金矿丁马沟矿段采矿权; | / |
保证方式 | 抵押担保 | 保证担保 |
保证期间 | 自2024年5月31日起最长不超过2028年2月29日 | 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担保金额(主债权) | 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 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整 |
担保范围 |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金属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所有债权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泉州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金属在泉州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公司与贵州银行福泉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能源金属在贵州银行福泉支行借款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万元整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盛屯金属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5,252万元,为盛屯能源金属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27,052.57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金属
(1)公司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2单元A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家用电器批发;纺织品、针织
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
(7)盛屯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1,645,756,883.21 | 2,284,001,249.29 |
负债总额(元) | 1,250,399,649.38 | 1,371,661,787.81 |
资产净额(元) | 395,357,233.83 | 912,339,461.48 |
项目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83,471,773.54 | 1,691,683,552.55 |
净利润(元) | 3,017,772.35 | -6,077,088.60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金属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2、盛屯能源金属
(1)公司名称: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0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金鑫
(5)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业产品生产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
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盛屯能源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4,023,523,844.79 | 3,737,421,901.69 |
负债总额(元) | 3,167,866,985.86 | 2,885,131,405.73 |
资产净额(元) | 855,656,858.93 | 852,290,495.96 |
项目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456,092,883.71 | 577,556,421.54 |
净利润(元) | 3,366,362.97 | -38,128,957.26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能源金属为盛屯矿业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 | 盛屯金属 | 盛屯金属 | 盛屯能源金属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担保金额 | 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 |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 人民币22,000万元 |
担保范围 |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保全费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 |
费、保险金、公证费
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金属、盛屯能源金属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金属、盛屯能源金属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盛屯能源金属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54,633.2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40%,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9,09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14,312.4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49%,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