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梓荣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梓荣先生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梓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梓荣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周梓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