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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9.29元/股调整为19.178元/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5名,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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