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股份为41,574,15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5.05%。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41,574,150股。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2023-024)、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3年6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19日、2023年9月5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24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4%暨回购进展情况的
公告》,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5%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为2023年6月3日至2024年5月31日,回购期限已届满。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57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5%,成交的最高价为5.12元/股,最低价为3.50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20,142.7元,回购均价4.811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41,574,150股,注销期限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相应减少41,574,150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3,500 | 0.038 | - | 313,500 | 0.04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22,279,206 | 99.962 | -41,574,150 | 780,705,056 | 99.960 |
总股本 | 822,592,706 | 100 | -41,574,150 | 781,018,556 | 100 |
注: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可转债转股会导致总股本增加。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