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的核查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权益分派前总股本406,525,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3,050,448.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1,957,567股。董事会严格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