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夏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周哲斯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为涉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周哲斯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2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5.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6人,第二类激励对象5人)授予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