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经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