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7月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益客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无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提案;
2、无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
3、提案 1.00-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累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5、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12:00、2:00-5:00;
2、登记地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会玉
联系电话:0527-88207929
传真:0527-88207929电子邮箱:ecolovo@ecolovo.com地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邮政编码:223800
(三)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16
2、投票简称:益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 | |||
股东账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是否本人参会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6月28日17:00之前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