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承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或“公司”)2022年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太阳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检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号),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2,129,409股新股。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3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5,981,117,981.6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39,783.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197.98元。以上募集资金2022年7月18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到账金额597,265.41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太阳能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1,788.88万元,其中:太阳能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635.55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0,819.26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
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95.79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金额1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295.79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6,29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截止2024年5月31日) |
1 |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中节能(天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4054 | 0.43 |
2 | 中节能敦煌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5905 | - |
3 | 中节能贵溪流口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5355 | 0.07 |
4 |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中节能福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6257 | 0.82 |
5 |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5878 | 0.06 |
6 |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7434 | 0.61 |
7 | 中节能崇阳沙坪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中节能(崇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5107 | 0.84 |
8 |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100MW建设项目 |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4976 | 0.10 |
9 | 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4852 | 0.49 |
10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0200004619200685754 | 0.1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截止2024年5月31日) |
司专户 | 限公司 |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
1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直营业务中心 | 81200100000000000003 | 66.09 |
12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004619200683675 | 2,921.59 |
13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 | 635336828 | 509.37 |
14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23900016910543 | 25.66 |
15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1040160001418846 | 2,728.84 |
16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雅宝路支行 | 324672415563 | 40.64 |
17 | 合计 | 6,295.79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1,78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110,100.00 | 79,976.15 | 30,123.85 |
中节能敦煌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9,800.00 | 9,799.44 | 0.56 |
中节能贵溪流口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18,700.00 | 18,699.21 | 0.79 |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69,000.00 | 32,225.37 | 36,774.63 |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 22,400.00 | 22,399.44 | 0.56 |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69,400.00 | 51,061.31 | 18,338.69 |
中节能崇阳沙坪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40,000.00 | 26,775.36 | 13,224.64 |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100MW建设项目 | 41,700.00 | 36,440.58 | 5,259.42 |
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8,900.00 | 27,146.61 | 11,753.39 |
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178,111.80 | 178,111.80 | - |
合计1 | 598,111.80 | 481,788.88 | 115,476.53 |
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 10,819.26 | ||
合计2 | 126,295.79 |
注:截至2024年5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95.79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0,819.26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无
4、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金额及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未来12个月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对外投资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
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太阳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许可 孙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