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全面要约及/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主要修订和补充披露情况说明:
章节 | 修订内容 |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在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补充关于标的公司尽调受限的相关内容 |
第十二节 其 | 在报告书“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之“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 |
章节 | 修订内容 |
他重大事项 | 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