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53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6.95元/份调整为35.75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54元/份调整为47.3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4.37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2.36元/股调整为31.1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75元/份,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17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2年10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7.75元/份调整为36.95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5.17元/股调整为24.37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预留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2023年9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8.54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8.30万份股票期权,以32.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7.2023年10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3年11月0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27,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0.2023年11月0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28人,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28.68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人,解除限售数量为4.8万股。
11.2024年1月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小熊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次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6.95元/份调整为35.75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54元/份调整为47.3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4.37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2.36元/股调整为31.16元/股。
上述决议以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依据
具体调整公式为: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6.95-1.2=35.75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8.54-1.2=47.34元/份。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依据
具体调整公式为: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37-1.2=23.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36-1.2=31.1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6.95元/份调整为35.75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54元/份调整为
47.3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4.37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2.36元/股调整为31.16元/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