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永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余春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16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6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17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18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春宏,男,195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2年1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1993年在中南财经大学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82年1月至2019年1月在山西财经大学工作,历任会计学系教师、理财学系主任、财务处处长、华商学院院长、名誉院长等职务,2019年1月退休。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城银行外部监事等职务。现任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