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丹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4年6月12日,除已调动、离职、退休或死亡的激励对象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其余22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和《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719,24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2、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浙江玉环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浙江分公司已整体搬迁至苏州,此次搬迁后,浙江分公司原属地玉环资产已闲置,且后续无规划和使用安排。为盘活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